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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搶骨頭之追蹤

手機:M版  分類:記事散文  編輯:得得9

  回到農村去,常常會看到這樣的情景:主人扔了一小塊骨頭出來,幾隻餓狗就爭先恐後地跑過去,拚命地搶;在爭搶之中,往往會發生衝突,造成狗咬狗的廝殺場面。這時候,主人就慢慢地走出來,先是閑看熱鬧,然後是會意的笑。

  發生狗搶骨頭的現象,在一些人看來,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不值一提;但是在我看來,還值得研究,值得玩味。之所以如此,可能有主人的因素,也可能有狗的因素。

  我們先談主人的因素。如果主人存心養狗,他還不至於只拋骨頭,肯定還要喂飯,或者喂點肉,把它們餵養得飽飽的,它們還會爭搶嗎?如果主人自己餵養了若干只狗,則完全可以將狗們隔開圈養,這樣就不至於蜂擁而來,大打出手。如果主人實在太窮,可以將狗賣掉,也可以將狗進行勞務或技術輸出,或者出去掛職鍛煉,或者進行分流,減輕自己負擔,這樣能夠讓狗們生活得快樂些,幸福些。當然,難免也有鄰居家的狗,見了骨頭,就前來渾水摸魚地來搶,但是主人可以將它們追趕開,讓自己的狗能夠如願以償,美餐一頓。但是主人沒有這樣做,而且還在一旁閑看狗們的惡戰,這足見主人的極不稱職:一是不作為少作為亂作為,二是失職瀆職,三是綏靖縱容,四是設計挑唆,五是幸災樂禍,一言以蔽之:可惡之至!

  我們再談狗的因素。如果是一隻好狗,它可以有幾種選擇。第一種,可以去別處吃飽喝足后,優哉游哉地回來。莫說主人扔骨頭,就是扔龍肉海參,自己可能也不會瞧上一眼,因為自己已經酒足飯飽,哪裡還需要這些?第二種,它可以絕食。如果主人珍惜,主人就會送來美味佳肴;如果主人不在乎,餓死又何足惜?第三種,它可以發揚高風格,讓別的狗們儘管搶去,免得讓主人看笑話,餓一頓又何妨?第四種,它可以出去玩,可以睡大覺,可以顧左右而言他,“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得過且過,因為“食不飽,力不足,才美不外見”。第五種,它可以咬主人的雞,叼主人的蛋,凡是主人家能夠吃的東西,儘管自己吃,如果主人不肯,就去瘋狂搶劫。第六種,“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灰塵不帶,一走了之。聯想到狗們為一小塊“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骨頭而大打出手的場景,想必它們也不是什麼好狗,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能夠讓狗們惡鬥相向,足見主人的陰險,也足見狗們的可笑。要避免這種情況,於主人來講,只要能夠“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地”就行了;於狗們來講,只要能夠“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就行了。關鍵在於,主人能夠做到“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地”的太少,狗們能夠“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也不多。這樣一來,群狗爭搶骨頭的事情就還會發生,哪怕千百年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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