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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犯罪與刑罰》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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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犯罪與刑罰》讀後感 標籤:春晚觀后感

  勇氣與睿智——品《論犯罪與刑罰》

  2012級本科生張梁

  《論犯罪與刑罰》絕對可稱得上是一部既偉大又特別的著作;因提出了後世刑法基本原則和制度理念而偉大,因言簡意賅又理性超前而特別——這正是對勇氣與睿智的完美詮釋。

  本書作者是意大利刑法學家切薩雷·貝卡利亞(1738—1794),其所處十八世紀的歐洲是一個"罪行擅斷主義、酷刑威嚇主義和對違背宗教道德規範的行為的迫害"的時代。隨着啟蒙運動如火如荼地進行,受"自由"、"平等"、"人權"影響的貝卡利亞便毅然決然地投身於"讓(舊制度)蒙昧主義的本質暴露無遺,……闡發新的刑法原則"的活動中。

  1764年,七萬餘字的《論犯罪與刑罰》橫空出世,理性的思維、雄辯的文筆、嚴謹的邏輯,即使用現代的眼光,也依然難以想象如此短小的著述是如何震驚整個歐洲,如何徹底影響刑法理論的。啟蒙運動領袖伏爾泰看罷此書曾說道:"這樣一部著作必定能清除在眾多國家的法學理論中依然殘存的野蠻內容。"功利主義代表人物邊沁更是讚不絕口:"……進行了如此大量的有益探索,我們還能做點什麼呢?——再不要偏離這條大道。"

  貝卡利亞的刑法學說基本上由刑法哲學和刑事政策兩部分組成。其中,最為影響深遠並被後世津津樂道的,一是著名的刑法三大原則,即罪刑法定原則、罪刑相適應原則和刑罰人道化原則;二是極力主張廢除死刑,認為死刑不是必需即非正義,其效果不如終身刑,且無可挽回。

  《犯罪與刑罰》共由47章構成,每一章節既有獨立的價值,同時又和其餘篇章密不可分,共同構成了貝卡利亞傳世偉大的刑法理論。 如第12章《刑罰的目的》,本章節不過二百字,卻字字珠璣,一針見血地說出了刑罰的目的——"既不是要摧殘折磨一個感知者,也不是要消除業已犯下的罪行";而是"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並規誡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轍",僅此而已。

  這種力量是不經意的,潤物細無聲的,但每次讀到卻都會被這樸實又理性的語言和理念所震撼。據說法國著名作家司湯達在寫作《帕爾馬修道院》的時候,經常通過閱讀法國民法典來尋找靈感;而細細品讀《論犯罪與刑罰》,對於那些以天下為己任、追求自由和權利,卻又茫然若失的人們來說,恰恰有這種豁然開朗、醍醐灌頂的徹悟之感。

  多麼華麗的讚美也無法完全道出《論犯罪與刑罰》的價值,真正能夠體悟到的,是每位用心去品讀的人的造化;因為那完美的文字和偉大的思想背後,可以隱約感受到貝卡利亞對人權自由的渴望、衝破封建的勇略和引領未來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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