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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規訓與懲罰》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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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規訓與懲罰》有感

  1972年至1974年間,米歇爾.福柯完成了《規訓與懲罰》的寫作。當時正值法國極左翼運動的衰退階段,而此前的幾年,福柯一直積極地參與到法國毛派運動中,他甚至組織了"監獄信息小組",嘗試推行他的政治理想:摧毀一種簡單的、基本的意義形態,即關於善與惡的意識形態 .   《規訓與懲罰》被稱為是關於"現代道德譜系"的論著,在很大程度上,借鑒並發展了尼採的《論道德的譜系》中的觀點與論辯方法。如果說尼採在《論道德的譜系》中通過重審古希臘至中世紀道德傳統的變遷,惡狠狠地批判了基督教將人"奴隸化"的偽道德;那麼福柯則是通過回顧古典時期至現代以來懲罰方式的演化,揭露了現代道德的標杆——人道主義的偽善。尼采尚且呼喚人類回歸酒神信仰以擺脫成為"病人"的困境,而福柯卻拒絕建立任何單一的意義形態,他指引我們看見的是一張無可遁逃的權力羅網。

  《規訓與懲罰》採取的是譜系學研究方法,通過援引史料,追溯17世紀以來歐洲尤其是法國刑罰方式的演變,打破線性的刑罰史,從細枝末節中呈現出歷史的多義性和複雜性;同時,又藉助分析具體的規訓機制(學校、工廠)與懲罰機制(如斷頭台、監獄),使權力運作方式具象化,從而檢視現代社會中權力的運作機制。

  書的開頭分別引用了一次公開處決的報道和一份少管所的作息表,並置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處罰方式。這兩份史料相隔八十年,在這不到一個世紀的時間段內,西方的"懲罰體制在重新配置",其中最明顯的變化之一是"作為一種公共景觀的酷刑消失了".相較於古代直接施加於肉體的懲罰,現代刑法體系的懲罰對象發生了變化:肉體—靈魂。伴隨着科學話語對司法體系的滲入,犯罪行為被解釋、定義、區分,導致"新的事實真理體系"的建立。福柯質疑的正是將刑罰方式的變化歸功為"人道主義勝利"的這一看似無可非議的解釋。在書中第一部分,福柯提出了"肉體的政治技術學",他通過將肉體視為一種受權力(懲罰權)干預的物質因素和技術,從微觀物理學的角度去揭示微觀權力的運作。而各種具體懲罰方式如斷頭台、監獄等則為之提供物質性的研究基礎。

  福柯認為早期作為酷刑的公共處決,是一種司法—政治儀式。一方面,從司法拷問到處決執行,肉體受多次折磨以重建真相和伸張正義;另一方面,公開處決成為君主對冒犯君權者的報復,具有震懾百姓的作用。但這種懲罰並不一定必然造成以儆效尤的效果。因為"民眾的角色是多義的",恐怖的處罰可能會成為喜慶的狂歡。在公開處決場上,罪犯的肉體被賦予能與君權對抗的力量,"權威受嘲弄,榮辱顛倒,罪犯變英雄",君權受到挑戰。

  18世紀後半期,人們意識到了公開處決的暴虐:公開處決的殘忍被暴露了,這意味着支撐其運作的權力失效了。刑罰改革者們轉為關注罪犯的人性,"這標誌着君主報復的終結".然而,福柯認為這種聲稱主張"尺度"和"人道"的仁慈的刑法制度有着更為複雜的起源。首先是社會生產機制發生變化。犯罪案件從主要針對人身傷害轉為財物損失,資產階級的興起,也使非法活動的傳統結構發生了劇變。其次,與其說改革者們批判的是懲罰的過分殘暴,不如說他們實際不滿的是懲罰權的無序與司法的混亂。因此,面對如此種種轉變,需要建立懲罰權力的新結構和技術以相適應。關於"人道"的說法,福柯則提出,在聲稱"尊重犯罪者的人性"這一解釋的背後,隱匿的是對那些有權實施懲罰的人的服從。按照改革者所設想變革,罪犯將從被置於君權(顯示君威)的對立面,變為置於集體權力(保衛社會)的對立面,懲罰不再是讓罪犯償還罪過,而是為了防範未來潛在的犯罪。

  這也是福柯在第二部分提到的懲罰的符號技術。這種技術追求更為精細的刑罰,通過製造犯罪(能指)與懲罰(所指)間一一對應的關係,造成意圖犯罪這一心理的障礙。障礙—符號體系一旦建立,實施懲罰的權力則隱蔽起來。弔詭的是,刑罰改革最終非但沒有走向使刑罰更精確的發展方向,反而採納單一的監禁為最一般的懲罰方式。懲罰的符號技術有兩個主要的特點:一一對應的罪與罰;符號得到廣泛傳播,具象徵意義,以啟教化之防範作用。而監禁的強制技術,將刑罰一律化約為拘禁形式(死刑除外);另外,也不會大張旗鼓地宣傳,反而是對懲罰諱莫如深。在第二部分的末尾,福柯描繪了這樣一個三岔口——三種懲罰機制:君主制的、符號技術的、強制制度的。而歷史最終走向了第三個。

  在書中的第三部分,福柯轉而討論更廣義上的懲罰——規訓。規訓是"一種把個人既視為操練對象又視為操練工具的權力的特殊技術……是一種精心計算的、持久的運作機制" .此部分第一章,福柯首先呈現的是受紀律規訓的肉體形象,也就是馴順的肉體。福柯傾向於將肉體視為含有能量的經濟實體。而紀律作用於肉體,使肉體變得有用且順從。他考察了一些機構如軍隊、收容所、醫院、學校,勾畫出一些對人體進行具體的政治干預的模式,從而描述紀律如何銘刻於肉體,並使肉體變得具有單元性、有機性、創生性這四種特點。其後,他總結了三種使那些技術得以如此有效且廣泛運作的規訓手段:層級監視、規範化裁決以及檢查。檢查恰恰是結合了前兩者,是維繫權力—知識關係的核心。

  在第三章中,福柯提出了全景敞視主義的權力觀。他借用邊沁的全景敞視監獄設計圖象徵現代社會權力的運作方式。邊沁的監獄設計由兩部分組成:外圍是環形的建築,中心是一座監視塔。福柯認為這一設計結合了歷史上對麻風病人與瘟疫病人的治理方式:在封閉的空間進行分類、排除、隔離,進而達到一個隔離的個性集合。除此之外,這一設計還打破了二元的觀看模式:"在環形邊緣,人徹底被觀看,但不能觀看;在中心瞭望塔,人能觀看一切,但不會被看到" .由此,權力得以實現"自動化".這樣的規訓機構,將產生最省力的權力效應,這種權力是具有生產性/增益作用的,它也導致了自我技術的形成:不需要一個外在的監視者,我已形成對自我的監視。福柯提醒我們,隨着規訓社會的形成,全面的規訓正值普及趨勢。從學校到監獄,表面上紀律塑造了文明的人,實際上紀律作為一種反法律維護的是不平等的權力強制關係,權力生產了知識話語以擴大自身效應,並為自己正名。而肉體則在其中無時無刻不受到規範與約束,且被最大限度地榨取時間和力量。

  全書的最後一部分,福柯展開對監獄的細緻分析,對監獄被認為是"文明社會的刑罰方式"進行反詰。福柯指出,監獄體制的建立並沒有使犯罪減少,反而誘發更多的犯罪。它的失敗卻絲毫無損人們對這一刑罰方式的期待。事實上,監獄不僅僅是執行刑罰的場所,更重要的是它將刑事司法引入知識關係中,實現罪犯的個人化。看守人員對犯人進行持續地觀察並記錄其行為。犯人成為需要被認識的對象。監獄中生產出的知識成為科學的話語,維持着監獄的有效運作。監獄式懲罰並不在於消滅違法行為,而是在於更好地區分、利用這些行為。然而,這一征服策略並不僅僅在監獄中才出現,從救濟院、收容所到工人集體宿舍,在這相似的征服策略下,"禁閉、司法懲罰與各種規訓機構……趨向於構成一個宏大的‘監獄連續統一體’" .福柯稱之為"監獄體系",在這個體系裡面,有一種連續的、不易察覺的等級,並且使懲罰權力變得自然與正當,它確保"肉體得到實際捕獲與持續觀察" ,從而製造出受規訓的個人。

  從討論公開處決的式微到監禁處罰的普遍推行,福柯呈現的不僅僅是一部刑罰史。他引入肉體進行微觀權力的分析,將懲罰制度置於權力對肉體的支配技術中來考察,揭示了人們習以為常的觀念背後隱匿的權力—知識關係的運作。他闡釋了一種全新的權力觀,單用壓迫、排斥等語詞都不足以描述其特質。這種現代社會的權力是具生產性的,它無處不在,卻又無明確的施力與受力者,肉體在其中無處不受控。在這樣的社會中,人有沒有可能去擺脫受規訓的命運?抑或是規訓本身已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必要根基?福柯沒有也許也不會給出答案,但他對一切致力於規範化的權力作出的質疑,無疑給予我們理解自我和我們身處的社會以非常重要的思考方法。

  作者:14警二 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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