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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上能下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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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上能下心得體會 標籤:軍訓心得

  能上能下心得體會(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完善從嚴管理幹部隊伍制度體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選人用人機制,建設信念 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幹部隊伍, 近日,中國共產黨中央辦公廳印發了《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遵照執行。

  從嚴治黨,重點是管好用好乾部。幹部用好了,隊伍帶好了,一個部門一個領導班子就會生機勃勃;幹部不合格,始終賴在位子上下不來,在其位不謀其政,嚴重影響群眾對我們幹部隊伍的信任。“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三為問題就是導致幹部不合格,嚴重製約幹部爭做能上之人的攔路虎。

  “為政不為民,民當棄之;為政不清廉,民當懲之。”為官者不為老百姓所思所想是失職丟責的表現,當政不清廉是一種德行的缺失。民為水,君為舟,水能載舟乘風破浪,亦能覆舟墜入深淵。領導幹部總是不敢擔當,不敢負責,漠視群眾,冷硬橫推,心裏面總是把自己利益放在首位,嚴重違背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所以當政者不可忽視民眾力量,也不可忽略民生感受。在現行條件下,“民貴君輕”已不合時宜,所以我們現在應當倡導的是“民貴權輕”,將民眾利益放置首位才算真正做到以民為本。

  “令行禁止,黨紀嚴於法律”。當前,少數黨員幹部“總開關”失靈、理想信念 動搖、政治方向迷失,其中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政治紀律意識薄弱。不講規矩,自律不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沒有按照黨規黨紀以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作為一名黨員幹部而言,應杜絕“三為“,以黨紀作為行事“警鐘”,不將歪風邪氣奉為圭臬,我們才能塑造良好的政治環境,打造一支忠誠、純潔的人民公僕隊伍。

  路雖邇,不行不至;事雖小,不為不成”。再小的事,再短的路,都要將其付諸行動才能有所收穫。要讓《規定》有束縛力,就一定要強化責任擔當,提高制度執行力。不學習,吃老本,暮氣沉沉,缺乏活力,怎麼能成為擔當責任之人?怎麼做能上之人?青春在無私奉獻中,才能燃燒,而共產黨人的政治生命,只有在崗位上盡忠職守,才會完整。我們不能陷入“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泥潭,要奮力爬出泥潭,腳踏實地的做。

  不忘加入為人民服務隊伍之初心,努力做到堅定信念、為民服務、勤政務實、勇敢擔當,讓“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無處遁形,才能早日成為能上之人。

  能上能下心得體會(二)

  建設高素質的幹部隊伍,必須形成能進能出、能上能下、優勝劣汰、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當前,隨着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各地探索出了一些比較有效的幹部“下”的措施和途徑,使幹部“能下”的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決。

  幹部能上能下是幹部管理的一項基本原則。目前,幹部能上能下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性的突破,工作中一方面是不合格的幹部佔著職位難以下來,必然導致合格的幹部難以到位,另_方面,幹部的“下”也不規範,沒有可操作性強的規範化管理機制,主觀性較強,往往導致矛盾激化。

  領導幹部下基層要受到實際效果,很關鍵的一條就是要培養對群眾的感情,時刻把群眾的困難、冷暖放在心上,“心繫群眾魚得水,背離群眾樹斷根”。 領導幹部下基層要耐心對待群眾,耐心聽取群眾對改善民生、解決實際問題的呼聲;耐心向群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化解群眾的疑慮困惑。毛澤東同志說過,群眾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眾生活的基層,對實際情況最了解,因此幹部下基層要虛心向人民群眾學習,學習他們的經驗,同時也要聽取他們的建議。幹部下基層要誠心對待群眾。在與群眾接觸的過程中要擺正自己與群眾的關係,要以平等的姿態、真誠的態度接觸群眾,誠心誠意與群眾交流思想,這樣才能獲得他們的理解與信任,才能實現幹部下基層的目的。

  幹部下基層,關乎廣大領導幹部及黨和政府的形象,關乎民心向背。有人曾形象的將下基層比喻成“鴨子”,告誡廣大大黨員幹部要沉下去。怎樣才算沉下去了呢?要做到輕車簡從,不要前呼後擁;要明察暗訪,不要冰山一角;要真抓落實,不要走馬觀花;要飽含深情,不要高高在上;要提振精神,不要滿腹牢騷;要一視同仁,不要嫌貧愛富;要持之以恆,不要一陣清風。總之,廣大下基層的黨員幹部要真正把群眾當成親人,以耐心、虛心、誠心和真心接觸廣大群眾,只有這樣才能贏得廣大群眾的信任與支持,為建設經濟強省、提供強大動力。

  能上能下心得體會(三)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6月26日召開會議,會議由中國共產黨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關於若干規定(試行)》。

  此次會議指出,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管好用好領導幹部。推進幹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機制。

  會議中提到,推進幹部能上能下,重點是解決能下問題。在幹部工作中,既要把黨和人民需要的好乾部選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問題或者相形見絀的幹部調整下來。制定和實施《關於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是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的重要舉措。促使幹部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解決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問題,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完善從嚴管理幹部制度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堅持推進制度改革,通過激勵、獎懲、問責等一整套制度安排,保證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導向和制度環境。嚴格執行幹部退休制度、領導幹部職務任期制度,加大領導幹部問責力度,又要健全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制度。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破除官本位觀念,推進幹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完善和落實領導幹部問責制,完善從嚴管理幹部隊伍制度體系,幹部能上能下被要求予以推進。

  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專向規定系我國首次提出。在反腐這個大的形勢下,着對於領導幹部新的選拔標準、方式等也將是一個新的契機。我們就是需要在這樣的領導體制下走向共同發展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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