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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趣事_700字

分類:初三作文  字數:700字  編輯:小景

以往,每天早上,都是爸爸買早點給我吃,但那早點實在不合我胃口,於是我提議以後每個給我70元,由我負責買早點,多出來的錢權且當作我的勞務費。爸爸媽媽欣然同意了。 

  第一個星期的第一天,我早早起來,騎着一輛小自行車,穿過馬路不一會兒就到了目的地—寧波點心店。那裡人頭攢動,生意真興旺。我買了生煎、豆腐花。。。。。。。一路上,聞着從塑料袋裡飄出的香氣,饞得我口水直往下淌。回到家,爸爸媽媽興緻勃勃吃了起來。一個星期結束了,他們覺得我的服務態度很好就有多加了10元,我心裡樂滋滋的。嘿,這樣不僅可以吃到可口的早飯,而且還可以買許多漂亮的文具。 

  過了幾個星期,我心裡盤算開了,若每天買便宜的早點,那我拿到的零花錢不就更多了嗎? 

  於是,這以後我仍就早早起來,不過目的地是小菜場,那裡有許多便宜的早點,如淡饅頭、大餅、油條。一天兩天過去了,風平浪靜沒人提出異議,不過到了第五天,爸媽提出抗議了;“為什麼吃這麼差的早點?難道錢不夠了?”我腦子一轉煞有其事說:“這幾天,買生煎、豆腐花的店都在裝修,停止營業,三個星期後重新營業,你們只能熬一熬了。”見父母信以為真,不再追究我心裡偷偷直笑,呵呵我可以賺大錢了。 

  然而紙終究包不住火,由於我太貪得無厭,一直給他們買白饅頭吃,於是爸媽揭竿而起,首先他們突擊檢查我的零花錢,嗬,不數不知道,一數下一條,才五個星期,零花錢數將過百元大關,然後,他們再到早點專賣店去看,買生煎的店依舊開着,就這樣我的謊言終於被揭穿了。 

  最後,他們不僅沒收了我的零花錢,而且讓我下提前“下崗”。哎!我這五個星期的力氣算白花了,心血算白費了,我又成了一個一分錢也沒有的“窮光蛋”了,眼睜睜地看着誘人的文具在我眼前,遠去,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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