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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豌豆_3000字

分類:高一作文  字數:3000字  編輯:小景

 我是93后,我的名字叫豌豆。

  到現在為止,我頭頂着只有175厘米高的山丘才會有的稀薄空氣,在這個地球上已經生存了16年零9個月。

  好姐妹兒彩彩老是問我:“豌豆,你小時侯吃的哪種鹽?含鈣量這樣高?海拔這樣嚇人?

  這個問題。。實在不應該問我,是DNA問題,問我爸媽去。

  彩彩矮我一頭,但我們兩個卻是只有引力沒斥力的兩物體_——怎麼掰都掰不開的好姐妹。

  我們總是在放學后,飛快的跑出校門,穿過大馬路,有些硌腳的石子路,彎彎曲曲的泥土路,然後帶着一陣輕快自在的風,跑回家。

  我每次都被遠遠的落在後邊——可憐我1。75的海拔卻在體育這道高門檻上栽的徹徹底底。

  沒辦法,體育細胞欠缺中。

  彩彩超級喜歡公主裙。只要不在學校,如果氣候允許,她會穿着公主裙出現在她應該出現的每個地方。而我,每天灰頭土臉,牛仔,襯衫。。哪種搭配最簡單,最不費智商,就穿哪一種。最讓我頭疼的是,每次照鏡子的時候,鏡子里總會露出一張貌似芭比娃娃的臉,掛着似有似無的笑,望着我。我摸摸鼻子,她也摸摸鼻子,我吹吹口哨,她會在同一時刻做同樣的動作。多可惜,我繼承了媽媽的芭比臉,卻沒有繼承媽媽一丁點的芭比氣質。。。。這就是為什麼有一些人在看我照片前與認識我本人後,都性格大逆轉的原因。。因為現實與平面的差距實在太雷人了!

  初中三年啪啪的飛過,我們每天跟着夕陽跑回家。當然了,我每次都輸。

  彩彩說,我該減肥了。175厘米,65公斤,肥了點。

  我說,好吧。

  於是我開始減肥。

  但是肚子對我的決定很有意見,不久,鬧胃病。。難受。於是,我放棄了,我還是我。

  在中考完的那個下午,我們買了一大堆餅乾,一些巧克力,兩筒冰激凌,坐在每次跑步比必經的岩石堆上,望着將要落下的太陽。

  我們拉勾勾,絕對不早戀。“我不知道還會有男生把我當女生呢。如果有男生喜歡我或者我喜歡某男生,那我一定是瘋了。”我嘴裡塞滿餅乾含含糊糊的說。彩彩笑了,把冰激凌塗在我臉上,我們打鬧着站了起來,在岩石堆後面的草地上追逐,夕陽撒下的深橘黃撒滿了我們的面龐。

  假期,我戴着方方正正的旅行帽出門。背包里塞着巧克力,高興了,吃一塊。無聊了,吃一塊。傷心了,吃一塊。實在沒理由吃了,因為“沒有理由”也吃一塊。拿個劣質相機,到處拍花花草草,天空雲鳥,然後作成照片背景,賣給照相館掙錢。跟彩彩逛遍了市裡所有的書攤,圖書館,買了一大堆英文雜誌,青春小說。然後關在家裡三星期,直到把他們都消化完畢。

  然後,在中國淚水最多的2008年,我們成為了高中生。

  我頂着這張芭比臉混在一大群為未來奔波的人群里,找不到自我。看着太陽每天升起又落下,心裡空蕩蕩的。短短一個學期,除了在學校活動里舒展自己,其餘都渾渾噩噩的蹉跎過去。

  高一下學期,分科。

  毫不猶豫,文科。

  彩彩選擇了理科。她告訴我,如果她選文科,爸爸媽媽會不要她,社會會拋棄她。她很想念文,但是已經不可能了。然後,她開始天天被迫泡進題海,到後來,她漸漸適應了那片海,再不來找我。

  我呆在了文科重點班,跟一群沒有幾個人個性,只有幾個人張揚的同學們在一間很擠的大屋子裡迎接太陽,再送走太陽。為此,我很深刻的懂得了,什麼,叫活像死去的青春歲月。

  但是,事物不會停在原地。一切都在變。包括我。

  在“哈迷派對”註冊后,生活似乎又升起了了一輪小太陽。

  工藤,小哀,露珠,金妮,朵朵——因為喜歡哈利波特而聚在一起的我們,在論壇里一個帖子接一個帖子的訴說著快樂,苦悶,興趣,生活與未來。我愛上了這裡。

  跟現實中的朋友相同,只不過我們來自四面八方而已。

  論壇里,10-14歲的孩子占的了大半。當初知道的時候,發帖子表示很驚訝,被11歲的露珠說我這種說法是在鄙視兒童。

  鄙視兒童。

  呵呵,多牛氣的一句話。

  時代這壇酒真是越久越香了。“00”后——會這麼叫么?)可能比任何一代人都現代,都先進。又有誰知道呢?慢慢看吧。

  雖然在論壇我算是年齡大一點的,但是,還好,我擁有一顆永不會消失的童心,一個永遠不會停止想象的大腦。

  每次在食堂碰到彩彩,她總是在飛快的吞飯:“要快些吃飯啊,好提前到教室做題。還有3組練習沒做呢!”我在她面前看着她狼吞虎咽。看着她的影子被太陽拉長再拉長。

  一個月後,彩彩來找我,說她喜歡上了一個人。

  那個人很高,很瘦,很好看。但是他對彩彩置之不理,對她的17封信無動於衷。不回信,也從不跟彩彩說話。

  某天,我拉着彩彩,徑直走進他們班的教室,看到他的背影,衝過去,狠狠踩了他一腳,驕傲的抬起臉,叫他把信還給彩彩。他有些驚訝的望着我,又看看彩彩。彩彩把頭低進衣領里。

  最後,他說他把信已經全部扔進了垃圾桶。

  我把他桌上的書抓起來,扔進垃圾桶:“干出這種事的人不會懂的什麼是愛。一個不知道什麼是愛的人,不配坐在這裡讀書!”說完,我轉過身,拉着彩彩穿過對我們指指點點的人群。

  “做的會不會太過分了,豌豆?”彩彩低聲問我。

  “過分?他比我層次還高哦,改天我抽時間去請教請教他,到底什麼叫‘過分’。”我木着臉說。

  然後彩彩哭了,哭的很傷心。

  再後來,彩彩被班主任自重點班踢了出來,因為成績實在不過關。再看到她,她目光獃滯,一句話也不說。“天吶,我到底做錯了什麼?!”我抱着她的肩,淚水一滴滴的掉下來。

  我跟彩彩最後一次跑回家,她輸了。然後她告訴我,她要轉學,重新開始,拋棄過去,忘掉他,擠進清華——叫他看。

  好吧。我說。

  晚上,我做了很多夢。但大多不記得了。只隱隱約約記得一個:我變成了一隻飛鳥,盤旋在白色的塔頂,找不着方向。塔下是一片一望無際的熏衣草,上面有點點環繞飛着的白點,是白色的蝴蝶?還是發出白色熒光的螢火蟲?我真傻,螢火蟲哪有白色的熒光?哪裡會在白天出現呢?突然,彩彩很燦爛的笑臉,出現在前方的雲朵上,似乎很近,似乎很遠!

  醒來后,頭疼的厲害。好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沒有彩彩的日子,我依舊可以活回以前。

  歷史地理會考拿到了兩個B,我不意外,不傷心。知道這結果是我自己造成的,怨不的別人。

  我抬起頭,翻翻好久沒用的地圖,看看自己到底在哪裡,出口在哪個方向,它距我遠還是近呢?這片朦朦雨季該怎樣跳出來呢?

  我知道了。

  也許,我活的太過於浪漫。

  我喜歡歐美電影,熱愛悠閑,舒適的田園生活。愛吃巧克力,愛哼英文歌,愛穿酷一點的衣服,討厭偽裝。所以每次遇到現實,總是被它刺的遍體鱗傷。

  但現在,我身邊還有朋友。還有德德,她跟我一樣,從不穿裙子,從不說:“這恐怕不行。”她像極了彩彩,又跟彩彩極不相象。

  是她告訴我,眼睛長在前面,是為了看清楚前方的路。

  而彩彩告訴我,眼睛長在前面,是它自己樂意。

  彩彩曾說,天空永遠不會塌下來,因為有我頂着。

  我默認了。也許,是真的。天空永遠不會塌下來,而我,永遠不會被打趴下。

  現在,我依然在世界聊天室里交朋友,他們來自美國,英國,馬來西亞甚至是我最嚮往的法國,我一邊藉助谷歌翻譯,一邊跟他們侃。郵箱里總是塞滿了這些朋友的郵件。各種文化不斷的撞一下,再撞一下!我依然在英語課上用一口標準美式英語回答問題,歷史地理成績正在慢慢的,慢慢的往上爬!

  天空是我的女朋友。

  大地是我的男朋友。

  我可真幸福啊。

  被現實刺的遍體鱗傷又怎樣?我很有個性但我並不張揚。我叫豌豆,不是豌豆公主。

  我嚮往自由,所以,我可以為了自由——不顧一切。我決定去追求我想要的東西,我想過的生活,如果你想用你的眼光阻止我,憑你說到喉嚨發腫,兩腮酸疼——隨便。

  我是93后,我的名字叫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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