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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和傳承蕪湖縣民歌是我們的歷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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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和傳承蕪湖縣民歌是我們的歷史責任 標籤:未成年人保護法

  蕪湖縣地處江南水鄉,歷史悠久,山川秀美,古時這裡稱“鳩茲”,早在四五千年前就有高夷人和山越人居住。幾千年來,先人們在這裡圍湖造田,勤勞躬耕,他們通過種植稻穀、蠶桑、捕魚、狩獵等生產勞動,創造了燦爛的文化,並形成多種古文化並存傳播和撞擊交融,因而具有豐厚的民族文化積澱,蕪湖縣民歌就是這豐厚的民族文化的結晶。從唐杜牧詩《再過蕪湖感舊》中“謳謠”的記述看,蕪湖縣民歌有着悠久的歷史。這豐厚的民族文化積澱在其漫長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歷經滄桑,在漫漫歷史長河中擊浪前進,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它是先人們在長期農耕生活和稻作習俗中創作出來的以敘事、娛人為內容,以朗誦、歌唱、行為為載體的傳統民間藝術。一是具有極其珍貴的學術價值和藝術水平。它以藝術感染力和通俗易懂的歌唱形式,為各地百姓所世代傳唱,曲調委婉優美,高亢激越,在語言的音調、演唱的節奏、感情的表達等方面都體現出獨特的鄉土氣息和藝術魅力。二是具有人類學、民族學、民俗學價值。它以農耕經濟為基礎,以其悠久的音樂歷史和多元的文化特徵流傳於世,是體現漢民族現存文化傳統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其萌生、形成和發展經歷了漫長的歷史過程,與當地的民族史、文化史息息相關,它全面、完整、生動地體現着本民族、本地區的文化傳統。三是具有一定的歷史價值。民歌是農耕社會的縮影,在古代,勞動大眾為反抗壓迫、嚮往幸福自由、表達美好願望、渴求婚姻自由和享受豐收的喜悅,祈求大自然和神靈的保佑,從勞動生活中迸發出心聲,聲發而為歌。因此。它對於研究當地農耕社會的生產發展、民俗風情及意識形態等,都具有重要的歷史參考價值。

  建國后,蕪湖縣政府十分重視民歌的搜集和整理。1958年曾搜集民歌200餘首,選擇96首編印成《蕪湖縣民歌》;1978年,縣文化館舉辦民歌搜集整理培訓班,又搜集整理出一批地方特色突出的民歌;1987年,組織文化館、站專業人員搜集民間歌謠236首,其中民歌107首;2009年,在全面深入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的基礎上,對搜集到的民歌資料進行了全面細緻地整理。2009年11月蕪湖縣民歌已被蕪湖縣政府公布為第二批縣級非遺名錄,並將由縣文化館出版《蕪湖縣民歌》。

  蕪湖縣民歌形式多種多樣,內容十分豐富多彩,且題材廣泛各異,思想內涵深刻,主要有勞動歌、生活歌、情歌、兒歌、儀式歌、時政歌、歷史傳說歌及其它歌八大類,其曲調優雅,旋律優美,江南鄉土味濃郁,尤其是“秧歌”和“春歌”,則是我縣民歌中的又一朵異花,它風格獨特,表演形式多樣,可走村串戶演唱,又可搭台整場表演,十幾種板腔相互混用,以打擊樂鑼、鼓、鈸及嗩吶、響板等伴奏。這些民歌,堪稱農耕社會生活的縮影和民俗生活的大觀園,具有鮮明的民族風格和醇厚的地方特色。按題材分類,主要歸結為:

  一是有較強節奏感的勞動號子,即是在勞動過程中創作並演唱的且與生產勞動內容有關聯的民歌,如“打夯號子”、“車水號子”、“船工號子”等。

  二是清亮悅耳的民間山歌,主要是在山野勞動生活場景中演唱,其聲調高亢 ,節奏歡快,如“採茶山歌”、“牧童山歌” 等。

  三是抒情優美的民間情歌,這是青年男女在勞作或休閑時演唱的、以表達愛意、交流情感的民歌,如“和姐”、“調情”、“望郎”等。

  四是酣暢淋漓的民間小調,這是在勞動之餘休息、娛樂、節慶、喜慶等場合演唱的,如“採茶調”、“打牙牌”等。

  五是音韻抑揚頓挫的哭歌,即舊時家中嫁女或做喪事時一種哭的形式,稱為“哭嫁”或“哭喪”,如“三杯酒”、“十杯酒”、“十月懷胎”等。

  所有這些民歌,都是來自社會民間生活的鮮活見證,眏襯出蕪湖人的人生、婚姻、教育、是非和審美觀念,深刻折射出特定歷史時代勞動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對幸福生活的追求。因此,保護和傳承好蕪湖縣民歌對於繼承和弘揚民間傳統文化藝術具有極其重要意義。

  然而,這些具有極其珍貴藝術價值,人類學、民族學、民俗學價值以及歷史價值的不可再生的民間文化瑰寶,其生存狀況實在令人堪憂。主要表現在:社會經濟的發展、商品經濟的繁榮,人們忙於各種經營活動,沒有空閑時間去欣賞民歌,更沒有時間和精力去學民歌,特別是青年人一般長期在外打工,更談不上學民歌。因此,這些民歌將面臨失傳和被社會淘汰的危險;隨着廣播、電視、網絡的發展,人們可以足不出戶即可隨時看到各種新聞和文化娛樂節目,接受各種文化信息,而對於那些古老的民歌,卻很少有人理會,許多人根本就沒有興趣;隨着時代的發展、歷史的更替,老的民間藝人和民歌手也越來越少。因此,民歌面臨著人亡藝絕的嚴峻狀況。

  歷史在發展,社會在進步,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經濟、文化、社會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給人民生活各個領域都帶來了深遠影響,同時也是對民歌生成和發展的挑戰,主要表現在:

  一是國民教育的發展、城鄉義務教育的普及、廣大青少年在學校全新的教育模式中,接受着各方面文化知識的教育,但接觸民歌的機會卻很少,致使民歌在青少年一代逐漸失去影響力,出現了傳承的斷層;

  二是中外文化交流活躍,外來文化源源擁進,加上影視、廣播、網絡等傳媒的普及,廣大群眾有更多條件和機會感受來自各方面的文化氣息。文化娛樂活動和娛樂形式不斷豐富,社會文化朝着多元化方向發展,使人們的審美情趣發生很大變化,從而改變了群眾文化結構的格局,使民歌從群眾娛樂生活中漸漸淡出;

  三是市場經濟的驅動,群眾生活觀念、價值觀念發生了變化,從過去封閉的小農生產方式迅速走向開放,追求奔小康、求富足,把更多的時間與精力投入到經濟生活中去,閑暇集中娛樂的機會相對減少。特別是農村中很多青年人紛紛離鄉外出務工,作為民歌活動主體的農村陣地日漸縮小。面對巨大的衝擊,蕪湖縣民歌也經受着嚴峻考驗,處於生存的十字路口。民歌是我們歷代先輩歷經滄桑創造出來的文化成果,是民族智慧的結晶,民族精神的集中體現,應該大力加以保護、傳承和發展。

  與時具進,這是一切事物生存、發展的關鍵。歷史上各種文化形態都是在不斷適應其境遇的變遷中才得以延續下來的,我縣的民歌歷經數百年傳承不衰,自然也不會例外。這既是一種挑戰,更是一種機遇。只要堅持民族文化的發展方向,順應時代潮流,積極應對,我縣民歌完全能夠延續和傳承,並能找到新的發展路子,得到更大繁榮。作為我們群文和“非遺”工作者,應盡職盡責,保護好這份民族文化之瑰寶,弘揚其優良傳統,使其在新時期經濟建設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筆者認為,要保護、傳承和發展蕪湖縣民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去努力。

  一、提高對民歌的認識,充分發揮其自身優勢。首先,民歌有深厚的根基,它源於生活,為人民群眾所創造,又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可以說人的一生幾乎都是在民間音樂(包括民歌)陪伴中度過,民間諸如婚喪嫁娶和時令節慶大都是歌樂相隨,有的還刻意用民歌來表達內心世界的喜怒哀樂。其次是民歌具有豐富的文化積澱。我縣民歌品種繁多,題材豐富,並歷經長時間的傳承演變,積澱了不同歷史時期的文化因素和不同時代民間音樂家的創作成果,內涵十分豐富。其三是民歌的形式人民群眾喜聞樂見。民歌始創於民間又在民間流傳,且以其所在地區特定的社會經濟環境和文化環境,作為賴以生存的條件,具有醇厚的生活氣息,鮮明的民族特色和地方風格,體現了各地區的人文背景和審美情趣,其表現形式自然為群眾喜聞樂見,民歌所具備的這些優勢,說明它並沒有落後,也沒有過時。對此,我們應有清醒的認識,積極扶持它,充分發揮它的優勢,使之在新形勢下,在社會變革的大潮下,迎接挑戰,找到自己的位置。

  二、加大對民歌的保護力度。民族民間文化屬於非物質文化保護的範圍,而作為民族民間文化重要組成部分的民歌,毫無疑問應作為搶救與保護的對象,而政府的關心和支持對於它的生存和發展又至關重要。因此,我們必須緊緊依靠各級政府的組織和領導,特別是各級宣傳文化部門,對此更責無旁貸,要把它作為重要工作來抓,並要有一定的政策、法規和制度保障及物質財力支持,如在完善文化館、站建設的同時,加強其業務人員、特別是從事“非遺”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組織工作能力,建設一支精幹、高效率、有活力的“非遺”工作隊伍,並儘可能幫助他們解決開展正常業務所必須的物質和經費等問題。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所屬業務部門,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抓好民歌保護中的關鍵性大事。

  三、將民歌融入各種民間傳統習俗活動。民間有各種傳統節日和風俗習慣,逢重大節日通常都要開展一些傳統文藝活動,這一平台既是民歌傳承的方式,又是民間文化相互交流學習的好機會。因此,宣傳文化部門應加強引導,認真扶持,在開展各種傳統文化活動中,可將民歌列入重點內容,還可舉行民歌演唱會、民歌演唱比賽或民間文藝匯演等,這對民歌的保護、傳承和發展,都將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蕪湖縣民歌中蘊藏有不少真品,象“和姐”、“採茶調”、“四季相思”等就是一種很有特色的民歌,通過民間文化的相互交流,還可進一步發掘民歌中的特色品種,使其發揚光大。

  四、結合時代特點對傳統民歌進行新的創作。今天,我們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目標之一,就是為了促進人類社會的文化創新。而我們對傳統民歌的保護,實質上是一種創造性地轉化。具體地說,就是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所具有的價值取向、思維方式、道德觀念和行為方式來改造、更新傳統民歌,使之符合現代化的要求,並在自我超越中獲得新的生命力。而要對民歌進行新的創作,首先是要結合時代特點,進行民歌理論研究。同其它文藝作品一樣,民歌雖然也是一定的社會生活在作者頭腦中的反映,但在創作中卻形成了自己的風格和藝術特點。既然我們把風格和藝術特點作為界定民歌的標準,那麼就不能不對它(包括民歌的語言、結構、表達方式等)進行一番深刻的分析、研究和探討,這樣才能加強引導,提高民歌創作的質量和品位。其次是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民歌創作隊伍。高素質的民歌創作隊伍是促進新時期民歌創作的關鍵。可通過文化館、站舉辦民歌創作培訓班,請富有創作經驗的民間老歌手、老藝人介紹創作、演唱經驗和知識,以培養和帶動青年作者的創作興趣,啟發他們的創作思路。再次,可組織專業和業餘文學作者在搜集整理民歌的基礎上,通過採風和體驗生活,在實踐中學習和積累創作經驗,,積極投身民歌創作。還可在一定範圍內組織開展民歌創作比賽,以充分調動創作人員的積極性。

  五、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擴大民歌的傳播。民歌傳承,歷來都是言傳口授、耳染心記的方式。今天,已是信息化時代,僅僅依靠傳統的傳承方式顯然已不適應了。為了有效地保護民歌的優秀遺產,使更多的人能感受到它的美,應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對民歌演唱進行錄音、錄像,將其中的精品製成光盤,並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廣為傳播,以擴大它的影響。

  六、結合旅遊開發,使民歌與旅遊互動發展。黨中央提出的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科學發展觀是一切工作的指導方針,傳統民歌也同樣要努力為經濟建設服務。這種服務功能體現在各個方面,而結合旅遊開發,使民歌與旅遊經濟互動發展,就是服務的最佳結合點。人們出來旅遊,一方面是要觀賞自然風光,感受祖國山河之美,另一方面還要涉獵各地的風土人情,了解從未見過的新鮮事物。民歌正可以其與當地民風民俗不可分割的關係和古樸而濃郁的鄉土氣息,使外來遊客大開眼界,對它產生巨大的吸引力。同時,民歌本身就是很好的旅遊資源,把它與旅遊經濟開發結合起來,就能實現互動互惠,共同發展。(萬汝濱)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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