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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是文化產業發展的活力

手機:M版  分類:經典散文  編輯:小景

創新是文化產業發展的活力 標籤:科學發展觀 文化苦旅

  郭翰/文

  深圳(文化)博覽會走過了十個年頭,算起來也不能概念化地把時間累積,更不能用嚶嚶啼哭到慢慢長大這樣一種規律性的方式詮釋文化思路。而文化產業的跨越發展,在深圳這樣一個前沿城市“搶着來”,雖然本身有着地方的特殊性,但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不能不說只有深圳能夠做得到第一個開始。因為這裡,文化貿易成為了搭建文化產業這個平台的使命不二選擇。

  既然是文化貿易,那就不能不從經濟學角度,更高端地做深文化產業這個“面孔”,以及更有說服的國際影響力。因為我們看到的,不僅有深圳這個內涵之外充滿活力的城市,更讓人們看到的是文化產業在這個城市體現的現實爆發力。

  總體來說,文化被做成了貿易產品,還被人們看得到摸得着的那種真真實實的軟實力。這不能不說蓬勃發展的背後,總有那麼一種精神力量,那就是創新精神。唯有創新,人們才能看得到希望,也唯有創新,才讓文化這個大概念慢慢進入人們視野,且更有價值地體現出來。

  2002年,黨的十六大提出積極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2004年,首屆深圳文博會大幕開啟。可以說,深圳不僅“聞其身”,而且“見其人”。用最快的速度,搭建起了一代又一代文化發展交融的使命。真正揚起了文化產業這艘大船,不停地向前航行、遠征。因為來自全國各省、市、縣的文化產品,都會在這裡凝聚,是“驢子、是馬”拉出來亮一亮身份,能不能真的體現特色,自己說了不算,拿得出手才是真正的實力。

  文化雖然是一個大概念,可要真正能賺得來錢,能受到這個行業的大佬們親睞,可絕非是一件易事,如果沒有一種獨特的引力,一定不會聚焦來欣賞的目光。因為社會在發展,文化產業的內涵也在時時更新。從產業角度來說,就是要做得出市場。不管文化是精神,也不管文化是實力,寫着“春天故事”的深圳,沒有更多能解釋這個產業的理由。

  “文化+科技”、“文化+創新”、“文化+金融”,是全國、全世界文化凝聚在這裡的宗旨。因為這個宗旨不僅帶動了文化產業的強力發展,也成為中國文化產業政策制定的推動,更是文化產業體制機制創新的試驗田。在已經在深圳早就根深蒂固了,也是屢試不爽,長期實踐的歷史證明。

  文化領域的“深圳道路”,不斷拓寬,不僅佔據着中國文化產值的半壁江山,且僅深圳這個地方文化創意設計集團企業就達6000餘家。因為這些企業不僅得到了自己的收穫,也讓地方百姓享受到了這個改革發展帶來的紅利。

  如果沒有文化產業創新,相信就不會有深圳的建設,沒有文化產業創新,也不會有這個沿海城市大膽的改革發展精神。

  可見,慕名而來的世界各地文化在這裡融合,也看到了這裡前瞻性的潛能。這或許就是中國夢創新發展的一部分。在文化創新發展的道路上,創新是文化產業發展的活力,不僅是文化產業的終極目標,也是日漸清晰的文化產業發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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