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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國演講稿

手機:M版  分類:公眾演講  編輯:小景

  依法治國演講稿(一)

  法律就是秩序

  尊敬的各位評委,各位領導,同志們,朋友們:

  大家好,非常榮幸能有機會站在這個舞台上,今天我在這裡的演講題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說,每個人從搖籃到墳墓,時時刻刻都離不開法律。的確,法律和我們每個人的社會生活息息相關,從個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業的生產運營、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生活,都離不開法律。法律約束着人們的行為,似乎它給遵守者帶來諸多的“不便”,但從長遠和整體的角度來講,卻給整個社會包括遵守者本人帶來毋庸置疑的益處。正如交通公益廣告中說的那樣:“沒有紅燈的制約,便沒有綠燈的暢通。”

  有人說“法律”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裡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裡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我認為,作為一個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讓守法成為一種習慣,社會才能更和諧,人生才能更平安! 所以,即使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權重,也不能違反法律。

  我們敬愛的周總理是守法的典範。有一次,總理去開會,在路上,司機違反了交通規則,交警批評司機卻耽誤了總理開會的時間。同車去的幹部想和交警交涉,總理嚴厲制止說:“這怎麼行?交通規則是政府頒布的,政府總理應該帶頭遵守。總理不遵守,就是帶頭破壞制度 ”。直到交警放行,總理一行才離開。守法必先嚴於自律,這是一種行為操守,更是一種道德修養。

  我們國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碩果,原來很多對法律一無所知的人,如今都能運用法律來尋求一個說法,就像電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樣,普通人的法律意識正在不斷增強。但讓守法成為一種習慣,確實還有相當漫長的道路要走。

  在現實生活中,像成克傑、胡長清等腐敗分子無視黨紀國法,恣意踐踏法律,給整個社會造成極壞影響的案例,在這裡我們暫且不說。就讓我們反思一下自己,每次過馬路,我們是否都走斑馬線?每次開車,我們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搶行?在我們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規彷彿沒有什麼大不了的,這或許正是我國許多城市交通違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我們生活在法制國家,處處需有法,處處需遵法,而作為一個普通的公民,我們應讓法律在心間長駐。 遵守法律和憲法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俗語有云:“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的制定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根本途徑,所以為了社會的安定,更是為了我們自身,我們必須自覺守法。而且法律所規定的內容,必定是着眼於公民的利益,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反對,沒有理由不遵循,更沒有理由背道而馳。雖然我們有追求個性的自由,但這並不意味我們能標新立異,無視法律的存在。與法律抗衡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自毀前程。在我們身邊,知法犯法的例子不勝枚舉,而為了燦爛的明天,我們能不守法嗎?

  我們都曾做過這樣的一道題目:當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時,該怎麼辦?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我們是這樣說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當我們真正遇到類似的事時,經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從而放棄了行使的權利。但你知不知道,這種息事寧人的態度是不明智的,是縱容他人的錯誤行為。既然我們學習 了法律,就要善於運用,以法律之矛,攻違法之盾,敢於與黑暗勢力作鬥爭,為社會盡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是和諧之基,有了法律社會才能發展進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養;法律是實踐之果,有了法律國家才能長治久安。因此,你要知道因為重要,所以學法;因為重要,所以守法 ;因為需要,所以用法 。

  同志們,親愛的朋友們請拿起法律的武器吧,讓法律在我們心間長駐!最後,我想用亞里士多德的一句話來結束我今天的演講,那就是“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們沒有理由拒絕好的秩序,所以我們沒有理由拒絕法律。

  謝謝大家!

  依法治國演講稿(二)

  尊敬的各位領導、同志們、朋友們:

  大家好!非常榮幸能夠站在這個舞台上,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關於“依法治國”的一點感想》。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新時期法制建設的方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1997年,黨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國”基本方略。1999年,“依法治國”被寫入憲法。2011年,全國人大負責人宣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初步形成。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十八屆四中全會在北京召開,第一次提出了“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法治國家建設目標,從頂層設計為法治國家建設指明了方向,極大地豐富了“依法治國”的理論內涵,也進一步拓展了這一理論在中國社會治理過程中的實踐空間,必將對我國社會產生深遠的影響。 在漫長的傳統社會中,中華文明形成了較為獨特的治理模式。廟堂內的皇帝、官僚士大夫與廟堂之外的鄉紳、儒生形成了較為穩定的聯盟關係,也逐漸形成了相對固定的行為模式。雖然法律在當時的社會治理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因法律難以規範千差萬別的具體事務,因而在實踐中往往需要治理者臨機決斷和 自由裁量,官員們的的主觀意志成為行政和司法決策中的決定性力量。

  新中國成立后,由於相關法律制度的缺失,在很長一段時期內,各級黨政機關都是依靠“紅頭文件”來指導和規範自身的工作。因為這些“紅頭文件”,給予各級黨政機關的只能是對某些問題的原則性指示,其規範類型與法律原則相近,遠不能具備法律規則所特有的具體而微的規範效力。因此,事實上各級黨政機關仍然有較為寬泛的自由裁量權。 在“文化大革命”時期甚至曾經提出過要廢止憲法。當時我們是有憲法的,憲法規定的民主制度也是健全的,但是到了“文化大革命”時期,憲法薄弱了。國家主席劉少奇也遭到批鬥,他舉着憲法抗議,說我這個國家主席是人民選的,紅衛兵怎麼能隨便拿我批鬥呢?但紅衛兵根本不聽。 歷史經驗告訴我們,特別是“文化大革命”告訴我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黨要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不是代替人民當家作主,民主沒有法治作保證是不可靠的。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立法進程有了跨越式的發展,包括行政法規在內的各種法律規範逐步地建立健全起來。但是,由於改革本身所具有的創新性和革命性,在突破條條框框束縛的同時,難免會有超越現行法律規範界限的可能。再加上各級黨政機關在推動經濟建設過程中,為了能夠低成本、高效率地解決社會矛盾,也很少考慮現行法律規定,往往選擇法律以外的解決途徑,有時甚至為了維穩不惜通過法外交易來化解矛盾。

  以上之治理方式,在本質上講,仍帶有明顯的中國傳統儒家的人治特徵。客觀地說,當今中國,依法治國的最大障礙已經不是法律制度的缺失,而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執法不公,進而導致執法環境的不斷惡化。 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已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複雜多變,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 因此,十八屆四中全會的召開,黨中央提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適應時代潮流,可謂恰逢其時。

  當此之時,我們作為國家公務人員更應該不斷提升個人素質,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努力學習法律法規知識,真正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時刻踐行黨的宗旨。我們相信,我們應該相信,我們也有理由相信,隨着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經過幾代人的不懈努力,“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一定會實現。

  謝謝大家!

  依法治國演講稿(三)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評委,同志們,你們好!

  古人說:“國,無法則亂,民,無法則貧。”法,是每一個社會公民的行為準則,更是我們富國強民安邦治亂的必要方略。一個國家要建設和諧社會,要前往小康未來,無疑離不開法律的保障;一個人要獲得安寧幸福的生活,要實現個人的價值和自由的追求,也離不開法律提供的公平環境以及全面保護。我們這些工作在醫療戰線上的醫生護士,為了更好地救死扶傷,為了更好地展示革命的人道主義精神,為了更好地解救人民於疾病的痛苦之中,也應該知法講法。在我們的心中,不僅要有一個人道主義的醫護理念,不僅要有一種救死扶傷的白求恩精神,在這個現代化的新時代,在我們的心中,還應該有一樣東西,它就是法律,就是法制。表現在我們的行為中,我們應該讓醫療事業的職業準則與道德規範,和社會的法律以及國家的法規緊密地結合起來。

  中國的法制教育,已經走過了二十多年的歷程,中國人的法律意識,正在慢慢地覺醒,而國家對法律知識的普及,已經從城市擴展到了廣大的城鎮和農村,並且日益深入人心。當然,法律,連同着它的故事,也已經深入到了我們的醫院。這些年裡,患者把醫院告上法庭的案例接二連三地發生,而屢見不鮮的醫患矛盾,正在越來越多地通過法律的途徑尋求着解決。整個社會已開始學法、知法、守法、維法、用法??法,已越來越堅固在紮根在人民的心中了,法,自然也應該越來越明確地銘刻在我們醫護人員的心中。是的,法必須深入到我們的心中——而不是膚淺地吊在我們嘴上。我們不僅要知法守法,我們更應該對威嚴的法律保持應有的尊重 ——而不是對它心存蔑視。

  心存蔑視,就會無視法律的存在,就會去鑽法律的空子,就會因為對自己的智商過於自信而玩弄法律於鼓掌之間,就會收受紅包,就會吃“處方回扣”,就會亂收費??就會不知不覺之間破壞了醫患之間傳統的良好關係。可是,法律不是遊戲,玩法如同玩火。玩火者必自焚,玩法者,也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跌入罪惡的深淵,葬送尊嚴和良知,甚至糟蹋自由和生命。德國哲學家康德曾經說過:“這個世界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心靈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祟高的道德與法則。”道德是一個人對自己行為的自律,是自我約束,然而古今中外的大量人生事實充分地證明了這一點:僅僅有個人的自律是不夠的,為了社會的長治久安,為了全體公民的平安與幸福,一個健康的國家必須強調法治,即強調對人的“他律”。他律是相對於自律而言的,他律是對自律的最終保證。我們在醫院裡工作的人,大部分都是接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分子,大部分都有着高貴的自律精神,都有着良好的職業道德 ——正因如此,我們的工作才得到了社會的承認與群眾的肯定,可是我們不能否認的是:偏偏就是我們這些別人看上去不可能違犯法律的人,事實上卻已經或者差一點觸犯了法律。如果真有一天,當我們連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地觸犯了法律時,我們應該知道:這並不是說我們有多麼罪惡,也不是說我們喪失了職業的道德,同樣也不是說我們缺乏對自己的約束,而是我們對自己的自律能力太過自信了!對自律能力的太過自信,就是對他律的不夠尊重,就是對法律的蔑視,就是沒有讓法律的精神入駐心間!

  在這個法制的時代,我們必須明確的一個認識就是:並不是只有壞人才犯法。 有一個美國的女護士,甚至因為自己的善良而觸犯了法律。這是一個很有名的故事,說的是一個老人實在忍受不了疾病的痛苦,他要求自己的護理幫助他早日解脫。這位各方面都十分優秀的護士也不忍看着這個老人治癒無望卻要備受折磨,於是就給他注射了一支葯,讓老人無痛苦地死去了。從道德的角度看,應該說她做的其實是一件善良的事,可是,她還是被起訴了,因為她犯了法——她無權結束一個人的生命,可是她卻結束了一個人的生命。

  這個故事,觸及到了道德與法律的矛盾衝突。美國是一個法治社會,於是他們在不斷地思考着道德的力量,可是,我們中國卻是一個法制並不是十分健全的社會,在我們國家的歷史上,長期以來,是依靠傳統的道德來治國安邦的,基於這樣的一個現實,我們卻應該大力地提倡法制,也就是說,我們迫切需要法律的力量。法律並不是遠在天邊與我們無關的東西,在這個一天一天走向現代化走向

  法制化的國度里,我們時刻都有可能與法律迎面相遇,我們必須別無選擇地面對法律,必須讓法律深入到每一個人的心中,我們必須正視並且尊重法律的力量。

  我是一名普通的護理工作者。我常常在自己的心裡這樣想:人們為什麼會把“白衣天使”這麼美好的一個名字給了我們?難道僅僅是因為我們穿了一身白衣服么?長期以來,我們醫護人員一直是善良與美的化身,曾經有人說我們醫護人員:你們的微笑具有天使的魅力,具有天使的學養,你們的微笑是世上最好的葯!可是,僅僅有微笑是不夠的!如同道德不能代替法律,微笑也不能代替科學,更不能代替規章制度。表現在日常工作中,應該做的,我們自然要一臉微笑地去做,而不應該做的(比如人情免費),我們一定要嚴守法律而不苟循私情。法在我心中,法更要體現在我們的日常工作和一言一行之中去。我們要在專業技術上不斷地提高自己,我們要在職業道德上不斷地完善自己,我們也要在法律的意識方面不斷地警戒自己。白衣天使,意味着完美,可是什麼是完美,我認為:只有美麗的衣着與形體顯然是不夠的,甚至只有醫護的精湛技術也是不夠的,甚至只有一顆對患者的愛心仍然是不夠的,我們還要學法知法,維法用法。只有法在心中,我們才能稱得上實現了真正的完美!

  曾經有人把天水市第一人民醫院稱為“最先擁抱太陽的地方”。太陽,在好多人的眼裡,意味着一顆仁愛之心的溫暖,也意味着一顆誠信之心的熱情,意味着善良與道德,但是,在我看來,太陽更意味着一種普照萬物的公平與不分貧富一視同仁的公正,意味着科學的嚴謹規律與尊重生命以人為本的準則。當太陽的光芒照進人的心中,它既是一種溫暖,也是一種保護;既是一種安慰,也是一種提醒;既是一種出於道德似的善良,更是一種法律式的嚴肅。我們白衣衛士,應該是擁抱太陽的人,或者說是陽光的使者,我們只有深入地理解了陽光,才能給人以陽光般的溫暖;同樣的道理,我們只有深入地理解了法律,我們才能維護自己的權利同時也維護患者的權利。

  我們的人生才會更加完美!

  我的演講結束,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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