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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競爭性民主政治比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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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競爭性民主政治比較研究 標籤:職位競爭 研究生畢業

     本文所說的“西方”,是一個特定化了的概念,它指的是資本主義發達國家,不僅包括西歐各國,而且包括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及日本等國。限於篇幅,本部分主要以英美法德日等國為對象,考察政治競爭的有關問題。

  一、西方政治競爭產生的歷史條件

  政治競爭起源於西方絕非歷史的偶然,它是近代西方經濟、政治及文化全面轉型的必然結果。馬克思指出:“任何一種制度的建構都是當時各種社會背景的綜合產物,不管這種背景是屬於人文的,社會科學的、還是自發的或外化的。” 政治競爭深深地植根於社會多元主義、市民社會、對法治的信仰、親歷代議制的經驗、精神權威與世俗權威的分離、以及對個人主義的堅持,所有這些都是在一千多年以前的西歐開始出現的。這些條件不僅是政治競爭產生的條件,也是非西方社會移植政治競爭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經濟因素

  經濟是政治的基礎,必須從經濟中去發掘政治現象產生的原因,這是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正如恩格斯所說:“一切社會變遷和政治變革的終極原因,不應當在人們的頭腦中,在人們對永恆真理的正義的認識中去尋找,而應當在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的變更中去尋找。”

  值得一提的是,二戰後西方國家興起的政治發展理論或曰發展政治學及其代表人物諸如亨廷頓、阿爾蒙德、派伊、李普塞特等亦充分注意到經濟發展與民主政治之間的關係。他們運用實證方法通過統計資料對歐美國家政治發展研究后揭示出一個歷史事實並得出一個基本結論,用達爾的話說,就是“不同國家的社會經濟水平與一般的競爭政治,尤其是多頭政制中的競爭政治的出現率有密切的關聯”, 也就是說,當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時,則產生競爭政治的概率就越大;反之,經濟發展未達到一定水平時,則這種概率就越小。

  從根本上說,近代西方政治競爭的產生正是緣自經濟發展的推動,確切地說,它是隨着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建立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而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的。(1)西方國家是內生型的第一批現代化國家,工業革命促進了這些國家迅速地從農業國轉變為工業國;海外殖民擴張不僅增長了物質財富,而且大大刺激了市場經濟的發展。市場經濟的發展打破了傳統社會國家與社會一體化狀態,使國家與社會的二元化成為現實。市民社會逐漸發育成熟,逐步脫離了國家的控制而取得了自主發展的權利。國家不再無限制地干預經濟的發展,正如馬克思和恩格斯所說:“資產階級不允許干預他們的私人利益,資產者賦予國家權力的多少只限於為保證他們自身的安全和維持競爭所必須的範圍內。” 一個發育成熟的市民社會,正是政治競爭產生的基礎性條件。(2)市場經濟是競爭的經濟,在市場經濟中,各經濟主體具有不同的利益,從而形成了利益多元化格局。在不同的經濟主體之間必然存在不同的競爭,這種競爭必然會在政治領域表現出來,集中體現為各個集團爭奪國家政權的鬥爭。所以,政治競爭是與市場競爭相適應的。正如馬克思恩格斯所說,代替封建所有制關係的是“自由競爭以及與自由競爭相適應的社會制度,資產階級的經濟統治和政治統治。” (3)市場經濟內含自由和平等。市場經濟的獨立發展完全是以等價交價為原則的,它從根本上否定了血緣、門第、權利、民族、國家、宗教之間的差別,而把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作為交換的惟一盡度。在市場經濟中,沒有高低貴賤之別,無論是畫家的勞動還是樵夫的勞動都是平等的。“平等和自由不僅在以交換價值為基礎的交換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換價值的交換也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產的現實的基礎。” 經濟領域的自由和平等體現在政治上就是要求各個階層和集團都有競爭國家政權、參與國家管理的自由和平等的權利。所以,“政治競爭從原則上說來,是經濟自由和政治平等權利的邏輯結果,是從人們享有自由權利和平等權利中引申出來的。”

  (二)政治因素

  從政治因素看,政治競爭的產生與代議制、政黨制、選舉制有着密切的聯繫。

  近代資產階級原本是封建專制統治下的受壓迫階級,他們對專制、暴政有着強烈的恐懼。在用暴力摧毀封建政治結構之後,資產階級不是用更為落後的制度取而代之,相反,資產階級深知,統治只有借用人民的名義,才能夠長久存在下去。因此,資產階級在建立新的政治結構時,始終堅持了兩條基本原則,一是防止專制和暴政,二是發展民主。就前者來說,西方國家建立了權力分立與制約的機制,對防止權力專橫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就後者而言,鑒於現代國家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實行古希臘式的民主政治是不可能的,因此,資產階級建立了代議民主政體。歷史地看,代議制起源於英國中世紀的等級君主制,最初,議會只是一個供國王諮詢的機構,只有一個等級:貴族。隨着資產階級反封建鬥爭的深入,議會的成分不斷擴大,擴大到包括一般的平民;其權力也不斷下移。正如顧准所說:“議會的演進史,是其所包含的成分不斷擴大,民主權利逐步下移的歷史。” 一方面,議會將直接民主體制下人民的無限權力縮小到不充分的權力,人民不再擁有直接決定政治問題的權力(極少數公共事務除外),而是將其權力委託給其代錶行使。另一方面,議會又成為各階級、各階層和平鬥爭的舞台。議會以多樣性和不同政見為基礎,在議會中,代表同一階層或利益集團的議員自然結成政治派別,最初,這些派別主要力爭成為議會多數,以使他們的政治主張成為多數人的意見;後來,他們逐漸意識到,僅僅做到這一點是不夠的,還必須把執政者趕下台。於是,這些政治派別最終走出議會發展成為政黨。政黨是自由結社的產物,它是“在政治空間展開‘共同競爭’的組織(在‘競爭’與‘對抗’中表現存在的根據和生命源泉)”,“他們吸收和動員遊盪於政治領域的各種利益及思想,並試圖以這種力量為依託去奪取政治過程的持續支配權。” 政黨始終以控制國家權力,最大限度地爭奪國家權力為目標,離開了國家權力,政黨幾乎不能對社會產生影響力。當然,政黨並不是以武力奪權,而是在選舉中奪權。所以,政治競爭與選舉活動密不可分,“甚至說,選舉製造成了競爭性政黨制度也許不算過分。圍繞着議會或總統的選舉,各政黨才有競爭的目的、競爭的理由和競爭的內容。”

  (三)文化因素

  從文化因素看,政治競爭與近代政治及政治文化的世俗化有着密切的聯繫。關於世俗化,美國政治學者薩托利曾作了一個說明,他說:“當神的王國和愷撒的王國----宗教領袖和政治領域相分離時,世俗化就出現了,因而,政治不再得到宗教的援助,它既失去了它的源於宗教的僵化教條主義,也失去了它的宗教式的強度。” 簡言之,政治及政治文化的世俗化指政治不再為某一特權階級所壟斷而成為全民和全社會的共同事務,政治也不受神權的控制而獲得了自主發展的權利,以及形成的與此相適應的參與型的政治文化。

  我們知道,歐洲中世紀是歐洲史上最專制最黑暗的時期。中世紀的政治文化是融教會與國家、教權與王權於一體的神權政治,與這種神權政治相適應的意識形態是以奧古斯丁和阿奎那為代表的神權政治論,整個社會都拘伏於神學政治的囚籠中。如恩格斯所說:“中世紀只知道一種意識形態,即宗教和神學。” 在這種極其獨裁與專制的政治環境下,廣大民眾不僅被排除在政治體系之外,而且被馴服為一種政治動物。在中世紀後期,隨着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形成與發展,神權政治越來越成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桎梏。在這種情況下,進步的思想家們在意識形態中開始向神權政治發出挑戰,從而啟動了近代的政治世俗化進程。先是發端於意大利並進而波及整個歐洲的文藝復興運動,繼之而起的思想啟蒙運動都形成了對神權政治的強烈的衝擊波。荷蘭的格老秀斯、斯賓諾莎,英國的洛克,法國的伏爾泰、孟德斯鳩、盧梭,美國的傑斐遜、潘恩等啟蒙思想家運用自然法和社會契約論不僅抨擊了神權政治,抹掉了籠罩在封建專制制度上面的宗教蒙昧主義,而且論述了國家、政治社會、政府和法的起源與形式,使國家、政治、法律等問題從宗教神學的束縛中解脫出來。17世紀的英國資產階級革命、18世紀的美國獨立戰爭和法國大革命決定性地把政治推入了較高的世俗化時代。在資產階級所制定的憲法及憲法性文件中都明確規定,國家主權屬於人民,人民擁有言論、結社、集會和選舉的權利;在政治結構方面,經由普選產生的議會擁有較高的權威,包括總統在內的各種重要官職均需其選舉或認可方能產生,而且立法、行政、司法機構互相制約。所有這些,都標誌着政治的平民主義時代的到來,人民不再是專制體制下的被奴役對象,而是真正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

  總之,商品經濟的發展以及新興階級的崛起,代議民主制的建立及政黨的成熟,以個人權利、法治為核心的民主文化,是西方政治競爭產生的根本條件。可以說,離開了任何一個條件,政治競爭都不可能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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