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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高音喇叭罵人,這名法律工作者太有才了

手機:M版  分類:世俗評說  編輯:小景

用高音喇叭罵人,這名法律工作者太有才了 標籤:黨務工作 辦公室工作 找工作 工作經驗 銷售工作

  身為一名法律工作者,竟採用高音喇叭罵人、自製汽油彈炸人、指使其弟傷害致人死亡。近日,湖北利川市檢察院對涉嫌犯爆炸罪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批准逮捕。現年42歲的劉某家住利川市仿古街附一巷,捕前系利川市元堡鄉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今年4月,鄰居周某辦妥相關手續之後,雇請工匠在自己的權屬範圍內翻建房屋。對此,劉某一家以“堵了自己的大門”為借口而橫加干涉。4月30日11時許,劉某一家與正在打地基的鄰居周某一家發生了口角。相互辱罵幾個回合之後,劉某之妻黃某認為罵不贏對方。於是,劉某便想到先進設備——用高音喇叭來和周家吵,黃某又提出用啤酒瓶裝汽油來炸對方。(06月15日來源:荊楚網——楚天金報)。

  這真是應了那句世界上只有想不到的事,沒有不可能的事。這名法律工作者真是太有才了,太富有創意了。這裡筆者非常佩服劉某的想象和行動,他發現高音喇叭不僅可以用於政治宣傳、文藝傳播、大眾娛樂,而且還可以用於攻擊對方、辱罵他人,也算是為高音喇叭開闢了新的用途,相信會有更多的步後塵者。更為難能可貴的是,劉某不僅敢於想象,而且付諸實施,並且還在用高音喇叭罵人的基礎上進一步延伸,自製汽油彈炸人,指使其弟傷人,真是讓人欽佩之至。

  按理說,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說,劉某應該是非常清楚用高音喇叭罵人,自製汽油彈炸人,指使其弟傷害人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但是,劉某卻依然是義無反顧地、無怨無悔地去做,這就不僅讓人佩服其想象和行動,而且還讓人佩服其膽量和意志。有這樣有創新思維、有行動能力、有超人膽量、有堅強意志的法律工作者為利川市元堡鄉的廣大群眾服務,想來元堡鄉的群眾應該是超值的享受吧?元堡鄉的治安應該是超級的穩定吧?元堡鄉的社會也應該是超級的和諧吧?

  從本義上來說,鄉鎮法律服務所的職能一是為農民提供法律服務,二是向農民進行法律宣傳。所以,在法律服務所工作的人理應是熟稔法律知識,具有法律理念的人,帶頭學法、守法的人。一般情況下都不會用違法的手段去處理糾紛,更何況在高音喇叭罵人的事件中,劉某是明顯地無端生事,是有意地欺凌對方。這哪裡是一個法律工作都的所作所為呢?由此可以想見劉某平時是怎麼樣為農民服務的?他在宣講法律時,農民又有多少的信任感?他在用法律調解糾紛時,又能有多少的權威性?

  所以,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劉某的作法不僅傷害了鄰居周某,更是傷害了法律的尊嚴,傷害了群體對法律的信任。連法律工作者都用暴力解決糾紛,那普通老百姓在受到不法侵害時,豈不是更不會求助法律了嗎?這也許是這麼些年來,我們年年搞普法教育,但是,人們用非法律的手段解決糾紛的現象卻越來越多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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