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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不是東西》_1100字

分類:高二作文  字數:1100字  編輯:pp958

 

  老師留了“幸福”話題的作文。苦心構思了好久,至少付出了二分之一個禮拜六。剩下的二分之一自然是做一些無聊透頂的事情。時間被我浪費的像是自來水。在為兩篇已經夭折的“幸福”底稿惋惜之餘,覺得真的該寫點什麼了。這樣讓日子不至於那麼缺少維生素ABCDEFG……   

  寫一篇讓日子有營養的作文我覺得幸福。

  當我寫下這個可能被人唾棄的標題時我暗自慶幸我是正確的!為什麼會得到這樣的標題?當然那兩篇夭折的“幸福”底稿脫不了干係。我實在不能忍受整片文字華麗麗的虛偽。看似是語言優美動人,一會說幸福是春風,一會又是夏雨;要麼乾脆比喻成一些你想像不來東西——比如我所夭折的一個標題《幸福是37°C的溫柔》。看似優美,可37°C的溫柔是什麼?除了人體正常體溫是37°C之外我再想不來其他解釋。作者自己都是茫然的,寫出來的文字就是謀殺讀者的腦細胞。我要做一名好作者,所以我不寫那個了。

  扯淡了這麼多,其實我確實是想說些實實在在的東西。

  我餓了,看見你手裡拿個肉包子,你就比我幸福;我冷了,看見你穿了一件厚棉襖,你就比我幸福;我想上茅房,就一個坑,你蹲那兒了,你就比我幸福。  

  道理就這麼簡單。幸福不是因為得到的多,而是因為計較的少。一件小事都可以是幸福。正如一次我放學回家,看到寫字檯上媽媽的字條——飯在微波爐里,自己熱三分鐘。那一刻我就覺得我很幸福!真實而溫暖的幸福。再比如我生病時候收到朋友關心的短信,我就很幸福。我不覺得這些“幸福”像什麼!  

  如果你願意去為得不到五百萬而苦惱得不幸福那我也沒辦法,因為你那是自找苦吃、自作自受,說得簡單就是活該!  

  總結:幸福是絕對的,不幸福是相對的。  

  總之,幸福不是東西。是不能作為本體來被喻體所修飾的。我覺得就算是翻遍《辭海》扯出來的無數華麗辭藻在幸福之下都會變得蒼白暗淡。  

  就比如一個孩子說:“幸福是筆,寫終生的愛;幸福是茶,品一世的清香;幸福是琴,彈一生的美妙。”  

  其實想想挺荒唐的。而且幸福對於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定義,應該說是量身定做的。對於一個饑寒交迫的乞丐吃個硬饅頭就可以幸福的升天,對於一個食遍山珍海味滿漢全席的富豪,經常出入於豪華酒店星級餐廳他才覺得是幸福。所以不要籠統的比喻來比喻去!我可以很好運用這樣那樣的修辭,但我不想那麼虛偽。  

  我這麼說也不是沒有追求。難道你不覺得回歸原始簡簡單單的才是最容易接受理解的么?我覺得赤裸裸的表達才是最動人的——因為幸福不同於其他!

  幸福不是東西,幸福至高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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