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的法
手機:M版 分類:經典散文 編輯:pp958
前言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然的作息時間,如此絕妙的鐘錶人們完全有理由相信這是上天的恩賜。所以他們非常珍惜,勞作的時候他們可以幹得大汗淋淋,休息的時候他們可以睡得鼾聲如雷。這樣的生活方式讓他們很少關心其他的事情,諸如政治,法律,藝術······但不關心並不是代表沒有,或許正是因為這樣,人們所不關心的這些東西卻意外的獲得了天然的生長土壤而茁壯成長。而人們心中那纏綿而又細膩的“故土情結”,成為一個民族為樸素的情感,落葉歸根的戀母情結;榮歸故里,衣錦還鄉美好願望更是將這種樸素情感推向了制高點,成為每一個鄉村人心中永遠的牽挂,哪怕是山再高,路再遠也要回到家鄉。美好的情感總是會產生一些美好的東西。所以在這裡我們似乎還可以隱約找到原始的樸素,在鄉親們隻言片語之中,我們似乎可以獲得靈感,發現一些鮮為人知的東西。
天道即法
人們最隱秘的敬畏就是對天的敬畏;最原始的恐懼就是對天的恐懼;最樸素的順從就是對天的順從。這種靠天吃飯的生活狀態,對風調雨順的強烈渴盼,對天災人禍的極度恐懼,給他們造成一種錯覺:是天左右着他們的一切。所以在人們的心目中最基本的法就是天的意志。天意不可違,若違天意必要遭受天譴;天意不可欺,若欺天意必要遭受報應。這就是人們意識里最為核心的法,而且也是不容更改,不可更改的的法。
天是不可捉摸的,於是人們創造了神仙的體系,已達到人與天的相通,可人們又驚奇的發現,神仙也是同樣的不可捉摸。在鄉村,我們可以發現最豪華的建築就是廟宇,各路神仙的廟都有,最多的是龍王廟和關帝廟,他們幾乎遍及所有的村莊。人們從來也沒有懷疑過,憑藉這些廟宇就上可通天,下可曉地。不敬神就等於對天的不敬,如此說來神與天之間也就可以划等號了。神即是法的觀念也就深深的扎進了人們的心中,成為不可動搖的幸仰,因為這樣的幸仰不需要理由,也沒有必要論證其合法性與正當性,他是自明的。
這樣說來,我們或許可以知道,鄉村的法是在人們樸素的觀念之中發芽生長起來的。你們總是可以做出這樣的推論:幸運是來自於順天應人的結果,是上天對人們善行的獎賞,而不幸是來自逆天害人的結果,是上天對人們惡行的懲罰。你們就知道那些事情是自己該做的,那些事情自己不該做的,在該與不該之間,最樸素的法便產生。簡單的說:法最原始的內容就是有關於該與不該的把握問題。我們似乎可說,法來自因實踐的累積而產生觀念,卻又規制與改變着觀念。
所謂的畏法如天,最直觀的表達人們的這種心境。法即是天道,天道即是法,對天道的畏懼直接的傳達給了法,給法穿上了天道的神秘外衣而使其變得更加具有權威。法對於他們來說就是個可怕的東西,見了法院就躲着,生怕染了晦氣。見了警察也唯恐避之不及,生怕找他們的麻煩。我說我學法律,他們就說怎麼學這麼一些東西,還說那些東西是不可學的,學了就會使人一生都不的安穩。他們覺得一生最平安的事就是:不要與法沾邊。這或許就是人們厭訟的原因,說厭訟其實是畏訟,對人們而言打官司總是不光彩的事情,總是讓人們看不起的的事情。
無法就等於無天,所以人們平生最恨那些無法無天的人,人們總是認為這些人遭受所有的不幸都是不應該博得人們的同情,因為他們是罪有應得。人們也總是無法容忍違法的人,他們認為違法的人天性就是惡的,天性是不可更改,因為天的意志是不可更改,一個人連天都敢欺騙,還有什麼事是他所干不出來的,所以在人們的心目中一個壞人是無法成為好人的,壞人永遠是需要提防的。
善良即法
在鄉村人的觀念之中,善良是永恆的美德。善良更是包容一切美德的美德,只有包容了一切美德,如公平正義,誠信友愛等等。善良也是一個人為人的最基本法則,沒有善良的人難以成事,更難以成人。善良也是人們內心的永遠追求,善良的人總是能受到人們的崇敬。即使最邪惡的人也希望得到別人善良的肯定,他們把善良當做遮羞的布,當然這樣的人是可惡的,藉著善良的外衣招搖過市終究會變成過街老鼠而人人喊打,偽裝的善良是對善良的嚴重褻瀆,是不得人心的。
在鄉村人們的日常生活之中,善良總是閃爍着最耀眼的光芒,照亮人們前行的路,而惡毒的人總是一路摸到黑,最後還是走進黑暗而不再回來。人間一切良好的東西都應該是嘉賞人們的美德,增進人們的幸福,而善良無疑就是人間最良好的東西。讓善良的人不再受傷,讓善良的人們幸福,讓惡毒的人不在猖狂,讓邪惡不再侵擾善良的領地。彰顯善良的天性,壓抑惡毒的慾望,這樣人間就會減少許多悲劇,因為我們認為悲劇是這樣產生的:善良有一天遇上了惡毒。
在鄉村,我們總能發現這樣的情況:就是做什麼事之前,總是要拍着胸脯問問良心,掂量掂量心的重量,看看心理是否裝着善良。人們認為,一個人只要良心未泯,善良就應該會是他們的法則。這樣善與惡,美與丑,真與假就形成人們為人處事的標準,這就是人們觀念中最樸素的法,而這種法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則就是善良,甚至人們極端的認為:善良即法,惡是永遠不能成為法的,而且法應該成為抵禦惡毒保護善良的城牆。因為知道,面對惡毒善良暫時會顯得軟弱,它一時難以抵抗邪惡的攻擊。所以我們也可以這樣說,當法在吸收善良的精華的時候,也必須傳達給善良以力量,只有這樣,才能保持法與善良的良性互動,只有善良與法和諧相處時,我們才可以獲得這樣的等式:善良即法。
這樣也就給了我們啟示,現實中制定的法也就必須遵循善良的規則,這樣才能取得人們的認同。我們也會當然的認為,善良也是一種精神,這種精神也會當然的成為法的精神。如果有一天人們發現法裡面包含着惡的因素,人們就不再認為那還是法了。正如有人說的那樣,我們不是在創造法,而是在發現法,因為法就在鄉村人的生活之中,法就在鄉村人們原始而又樸素的善良里。
而當今善良卻受到法律的傷害。從孫志剛案件到屢屢發生強制拆遷事件,是法律有問題?還是人有問題?冷靜的思考一下,我們發現:法律有問題,但更大的問題在於人。若一個人一旦手中擁有了絕對的權利,它就會變成了魔鬼而濫用權力,這是一條亘古不變的經驗。因此用由人操作的制度去規制人,這隻會是徒勞。所以問題的關鍵是要教化人心向善,這樣法才能生存。沒有善良的肥料,沒有善良的陽光普照,沒有善良的雨露滋潤,法就難以茁壯成長。我們可以設想,如果一個立法者沒有善良;一部法律沒有善良;一個執法者沒有善良;一個守法者沒有善良,那麼我們熟悉的這個人間會是什麼樣子?或許比地獄更黑暗吧。
後記
封閉的生活環境,忙碌的生活狀態,使他們沒有條件也沒有閑暇去了解外面的世界,然而鄉村的生活依然這樣悄然延續着,人們一如既往的生活着。我們可以發現:在鄉村,一切關係都是家庭型的,沒有誰不認識誰,也沒有誰不了解誰。人們也總是想從別人的瞳孔中看清自己的模樣,在別人的眼光中不斷的修正自己,是自己更加完善,就是應為熟悉,別人的話總是讓人們感到不安。就那些人,天天見的那些人;就那些事,天天說的那些事。茶餘飯後的片刻閑暇,東家長西家短成為人們最津津有味的談資,越是隱秘的事情越是使人們好奇,越是好奇的事人們就越想知道,最後就沒有人們不知道的事,在人們漫無邊際的閑談之中,我們發現人們總是用天的觀念和心中的善去評判一個人,一件事。因為人們清楚的明白:天道與善良是永恆,也是最值得信賴的法則,是對與錯,是與非最根本的風水嶺。不斷的重複,不斷的複製,天道與善良成為人們心中不容更改的法。熟人社會就在人們好奇與閑暇之中悄然形成了,也讓這種觀念薪火相傳,深深的印在了人們的心靈深處,誰也不敢輕視他的存在,懷疑它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