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書不厭百回味
手機:M版 分類:抒情散文 編輯:pp958
收藏書本也可以算的上是我生活中的一大嗜好。記得小的時候,跟父母串門兒無論走到哪家,只要見到別人有一本漂亮的書皮,我總會想盡辦法混到手然後帶回家收藏起來,其實那時候,根本一點兒都不懂的書的實用性價值,而僅僅是覺得漂亮,美觀。
中學后,離書店也近了,每進一家書店,我都會買上幾本自己喜歡的書本放在背包里,待到閑來無事時慢慢品嘗。
哪怕現在也如此,我對書皮的愛好勝過那些漂亮的衣服。看上的,不買回家心裡會痒痒,會日思夜想,會夜不能寐!就這樣新書一年一年的買,舊書一歲一歲的增,結果家裡堆滿了大大小小的書籍。
媽媽建議我把它們整理一下:小學用過的課本、練習冊都可以賣掉,課外讀物有選擇的留一些,好給那些“更實用、更重要”的書騰出些空間,讓家裡也可以寬敞些。
我把那大書,小書從箱子里“請”到地板上,一本一本地翻閱着。那一股股的舊書紙味兒把我帶到了過去。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除開我的不算,爸爸的《半月談》,《軍事天地》,媽媽的《最新編織技術》等,全是老掉牙的書。捧着爸爸的那一摞軍事天地,望着那些個威武,陽剛的軍人封面,我聯想到小時候做的一些可笑之事——那就是常常抱着《軍事天地》的雜誌睡覺,因為從我第一眼看到那本書後,就夢想着未來的有一天自己也要成為一名出色的軍人。
這是一本《毛筆字教程》,爸爸給我買的。那時,我對畫畫、寫毛筆字特別感興趣。有一回,爸爸去巴東縣城學習,恰好在書店看到這本書,便買了下來。媽媽嫌價格昂貴。爸爸見我愛不釋手的樣子就說:“只要孩子喜歡,看了有幫助,花再多錢也值!”這本書不能賣,父親的愛與希望怎能隨便拋棄呢?
這本《最新童裝》,是我小時侯媽媽常翻的書。曾有多少次,媽媽照着書上的式樣給我做出漂亮的衣服。那時,站在小朋友中,我總有一種“小公主”的優越感。於是,我經常纏着媽媽:“再給我做一件吧。這個最好看……”媽媽不管怎麼忙,總擠出時間來滿足我的“虛榮心”。如今,“小公主”長大了,真要感謝媽媽,感謝這本書。再不久的將來,我要買一本《21世紀中老年時裝》,我要親手為爸爸、媽媽做衣服、打毛衣……
咦,這一大堆泛黃的有些破損的是什麼書啊?哦,原來是爸爸的高中課本。爸爸每次提到他那未圓的“大學夢”時,總是滿臉懊喪。而我卻不已為然:“你已經有好的事業了,又什麼好惋惜的?”現在,看到爸爸保存了快20年的高中課本,我為自己荒謬的“真理”感到慚愧:我怎麼那樣看待爸爸年輕時的追求?那時的他沒有和我現在一樣幸福地讀書的機會啊!
在這堆書的最底層,我翻到曾以為丟失了的《百家姓》,那是我外婆送給我的。說到我的外婆,她其實是一個從未踏過一天學堂的“老知識份子”。生活在舊社會的她,由於種種原因她只能通過自學————-成才,而這本《百家姓》正是她當初從一位文盲跨入一位知識份子的第一步。直到我上學的那年生日,她把這本心愛的寶物送給了我。當然,她送給我的不僅僅是一本陳舊的書皮,而是她對我滿懷的希望。
舊書,不是必賣的破爛,而是一個“故事家”。一本又一本的舊書,是一本又一本的故事,引發了我一次又一次的驚訝與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