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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味的我_1400字

分類:初三作文  字數:1400字  編輯:小景

  吃着“怪味豆”,想寫些關於自己的東西。

  我喜歡雨。也許你一下子就會想到春天那綿綿的細雨。可我不喜歡它。我討厭那種粘稠的感覺。我只愛夏日的傾盆大雨。快又猛。我喜歡在大雨里漫無目的地奔跑,像無頭蒼蠅似的。在操場上。獨自一人。我不怕雨從我的頭髮往下流。一顆一顆的,晶瑩,冰涼。直至流至地面與泥土混和,散發出一股土地特有的清香。雨把我的衣服打濕了,把我打痛了。我都不在乎。衣服濕了大不了換一套。肉體上的痛永遠比不上內心的痛。只有在肉體上感覺到痛時,才能忘卻內心的痛。在這樣的雨天里,我能獨享着這片土地,這片天空。沒有幾個人會像我一樣在雨里瘋狂。想發泄就發泄。天在哭,我卻在笑。笑天的軟弱,笑世人的虛偽,笑自己的麻木。

  我愛淺淺的藍,也喜歡濃烈的紫。藍--那麼淺,那麼純。像一張白紙,一點就破。那樣子心裡就不會有太多的秘密,會很輕鬆。我不想藏得太多,但又不得不一分不剩地藏起來。於是又不由自主地喜歡上神秘的紫。別人別妄想看出個所以然來。在這個你爭我奪、爾虞我乍的社會就得深藏不露。哪怕是露出那麼一丁點尾巴,就會招來嫉妒。我們必須做到神龍見首不見尾。如果做不到,那你就得回你的深山老林里再修鍊幾年。哪天成妖成魔了再出來闖江湖。

  我害怕動物。任何。就算是一條完全不會咬人的小魚,我也不敢去觸摸。我一捉,它就會從我的掌心裡逃脫。只要它一動,我就會機械撕似的彈開,有時甚至會感到腳軟。也許你會覺得誇張吧,可是對我來說這是司空見慣了的。你可以笑我懦弱,連這麼一隻小動物、都征服不了。我也認了。可我卻希望自己是一隻雄鷹。有我自己的自由、尊嚴。我要做一隻叱詫風雲、英勇頑強的雄鷹。展開雙翅,沖向屬於自己的天空。來世投胎,我定要做一隻雄鷹。其實我也覺得這有點矛盾。自己也不懂為什麼會這麼想。真想拿根棒子敲自己一下。好讓自己清醒點。不再想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也停止寫些有點無理取鬧的文字。

  我喜歡光着腳丫在沒有打地磚的水泥地板上行走。雖然有些粗糙(應該說是很粗糙),我也無所謂。我也喜歡在沙灘上光着腳跑呀、跳呀。那種感覺很舒服。真的。記得學校是不允許穿拖鞋的,我就穿着涼鞋進校門,一到教室,就利索地脫下鞋。光着腳丫在小賣部與教室這一線間行走(數學老師說過的“兩點確定一條直線”)。偶爾被老師捉到。我可有理啦。呵呵~~我又沒穿拖鞋,就是不穿鞋罷了,你們老師憑什麼捉我,我沒犯校規。你們捉我可是侵犯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哈-_-有個學過法律的爸爸真好)老師往往氣得直冒金星。可也拿我沒法呀!爽。如果允許,我肯定會說服不服?不服就跳樓,服就撞牆。(用小A那句“看到人間的種種‘陋習’卻沒法改變,不如死了算。如果服,那就是軟弱,軟弱還不如早點去見閻王爺爺。)聽學弟學妹們說,後來學校還新頒了一條校規,就是不許在校內不穿鞋。呵呵,幸虧我早點畢業。學弟學妹沒可苦了你們啦!

  我特愛吃零食。什麼巧克力,糖果,薯片,冰淇淋的照單全收。我可不怕胖,瘦骨嶙峋的有什麼好。美食可比美材(完美的身材)重要多了。我恨不得爸媽是開超市的!老爸老媽說就算有100萬也不會開超市。嘿嘿,他們說,我在,超市亡。有那麼誇張嗎?我又不是什麼大胃魔王。哪天你們見了我從哪間食品店裡沒買單就走人,可別見怪,我可是社會的一等一的好公民,不會幹什麼傷天害理的是的。和老闆娘混熟了,當然可以賒賬啦。到月底就一下子結賬。是不是頗有老扳風範呢?(喂,別吐啊,肚子餓了本人均不負責)

  可能我就是一顆“怪味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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