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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教我學做人_700字

分類:初三作文  字數:700字  編輯:得得9

  如果說家庭教育是第第一任老師,那麼學校裡面的老師就是我們第二任老師,更是最重要的一位。因為老師教我們很多東西,知識、道德、禮貌、做人這方面的教育。

  我小學的時候遇到很多良師,教過我不少做人的道理。就是因為這些良師的存在才會致使我們不會太過叛逆,因為在少年期的我們,很頑皮。不會顧慮太多的東西,自由散漫。就是因為這些良師的存在才能讓我們更加健康成長。

  我記得有一次,那時候我還是一個蠢貨,也是一個自由散漫的小屁孩,不管不顧。當然,面對老師還是有敬畏之心,因為母親說過,在學校聽老師的話,要好好的做個乖孩子。就是準備着要期末考試,所以開始做白色的小本子複習題,因為那個要提前做好的,但是我不記得那天因為什麼而不沒去做,可能因為忘記了還是什麼。反正就是沒做。然後也很倒霉,抽中了我放在投影儀,前面我是做了,但是有一頁沒有做。那瞬間,老師看着我,然後問我為什麼沒做。我就說我翻的時候翻過頭了。所以老師就叫我拿回去,然後在上面叫家長簽名。

  但是我也很蠢,當沒聽過是的,又忘記簽名。第二天老師又拿我的,看到沒簽名。然後就叫我打電話叫家長過來把名字簽上了,然後我就慌起來了。最後沒辦法,借了同學的電話卡打電話叫母親過來,母親也急急忙忙的過來,一副無奈的表情看着我,然後把簽名簽上了,然後老師也過來和她說明情況,最後被說了。老師也對我說:“你這樣做不行,不要當老師說的話聽不到,現在就這樣,以後怎麼辦?我給了時間你去做過,但是你好像當沒看到是的。叫你簽名還是沒給家長去簽,弄到你母親要趕過來。”說的我差點哭了。但是也自從那次之後,我再也沒犯過同樣的錯誤了。

  因為我知道這樣做真的不行,這就是老師教的道理,有些事老師叫你去做,你就去做。不要當聽不到,也不要當不知道。得過且過是沒道理的。這就是我的良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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