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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音樂_2300字

分類:六年級作文  字數:2300字  編輯:小景

文字·隨筆 

  我從小就酷愛讀書,書是我的精神世界,使我最好的朋友。喜歡看書,是從很小的時候,媽媽給我講故事開始。一個個引人入勝的故事,把我帶入了無限的遐想空間,可我並不滿足,便開始識字,自己讀書。曾經我想過放棄文字,因為文字太累了,只適合那些勤勞的人,而我,偏偏相反。直至看到了雪漫的文章,讓我看到了文字的希望。 

  記得,第一次接觸雪漫那細膩的文字,還是在三年級的時候。一次偶然,在圖書館我看了她的書。時間已經過去了很久,我忘了那書名,只記得看完的時候,我被故事的情節感動了,深深地感到文字與心靈的撞擊。我刻意看了一下作者,“饒雪漫”三字映入我的眼帘,我並沒有在意。在這之後,我也不知道自己看了多少雪漫的書,一直到了四年級,一本《眉飛色舞》,讓我在一次注意到了雪漫,之後,我就成了一個徹徹底底的雪漫迷,她的每一本書,我都不會錯過。 

  再接着,我認識了淚,開始試着自己寫小說,而男主角,永遠都是淚。可寫着寫着,我有灰心了,因為我覺得自己的文字太幼稚,太無聊,不如他人的文字,但是,他人的文字又不能反映出自己的內心。是我那一大群好友支持了我,特別是淚。 

每次淚看完了我的小說,總會笑着說:“不良少女,黃色小說哦!”而我也笑着反駁他的話:“既然是黃色小說,那你為什麼還那麼喜歡呢?”他總是說不出話來了。 

  還記得,那次英語課,我們學“writer”,淚與一大群男生指着我說:“yellow book writer”,這一幕,留給我的印象非常深刻。 

  在暑假的時候,我認識了星,她推薦給了我小荷,讓我看到了作文上的另一個世界,一個完美的世界。 

  看着一篇篇文章,我手癢了,也想把自己的小說發上,可又不敢,覺得自己的文章太以自我為中心,太表露自我了。就在我猶豫不決的時候,又是淚支持了我,這是我沒想到的。我原以為,淚會不同意,可沒想到,他卻如此支持,還幫我打稿子。 

  我今天在作文上的成功,也有淚的一半,沒有淚,我可能永遠都不會上小荷,(因為星是淚的前任女友),更不會把自己的小說發上去。 

  我生活中的文字,除了小說,還有宋詞。我喜歡宋詞,喜歡那些文人墨客留下的遺迹,那股淡淡的憂愁,濃濃的韻味。詞里,往往表達了他們的內心真實感受。我喜歡蘇軾的詞,喜歡李清照的詞,也喜歡南唐後主李煜的詞。我最愛辛棄疾的《青玉案》,裡面的那句“眾里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也成為了我曾經一時的最愛。 

  我也喜歡詩。詩歌總有一股濃濃的生命氣息。喜歡蘇軾的詩,喜歡李白的詩,喜歡白居易的詩,也喜歡李商隱的詩。那句“身無彩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我一直都十分珍愛。 

  從我喜歡上文字那一刻起,我就明白自己與它密不可分。我相信,文字會影響我更深。 

  音樂·隨筆 

  我從小就學音樂,一直以來,音樂都是我的好朋友。不管在我高興、失落、憂愁還是難過的時候,音樂都總是陪伴在我身邊。 

  也許是因為我自小學習少兒音樂,很晚才喜歡上流行音樂。一開始,我只喜歡S.H.E,因為我只懂這些,我沒有興趣更沒有膽量去嘗試聽Jay、Jolin的歌,四年級暑假的時候,阿咪阿姨住在我家,聽見她每天沒日沒夜地聽流行歌曲,我猛然意識到,流行歌曲並沒有我想象的那樣,它並不比少兒歌曲難聽。但是,我不敢去聽,那時候的我立志要永遠都做乖乖女。 

  第一次喜歡上流行歌曲是在五年級剛開始的時候。我喜歡上的第一首流行歌曲是梁靜茹的《勇氣》。那天,我看《童話世界》,有篇小說中提到了《勇氣》,我想去聽聽,可阿咪阿姨卻說這個太老,不好聽。我還是試着去聽了一下,沒想到,我從此喜歡上了梁靜茹的歌,一發不可收拾,《分手快樂》、《燕尾蝶》、《寧夏》、《昨天》、《我喜歡》等都成了我當時的最愛。 

  林俊傑的歌聲很好聽,很感人,可那時的我卻不知道。喜歡上林俊傑的歌也是一個巧合。那還是阿咪阿姨住在我家的時候,她突然迷上了JJ,買了他的新專輯《江南》回家。他把CD放進了CD機,我在房間里做作業,“不懂愛恨情仇煎熬的我們……”我聽着歌聲,深深地陶醉了。從此,我便喜歡上了JJ的歌。 

  除了梁靜茹的歌,我最愛的,就是Jay的歌了。習慣上周董的歌,這個經歷,我回過頭來想想,都有些不敢相信。 

  從小就不喜歡周杰倫的歌,軟綿綿的,又有點像念經。大人們都很討厭他的歌,大多數乖孩子也都不喜歡周杰倫的歌,我也是一樣。但是,自從認識淚后,一切都變了,我從原本的對Jay的排斥到了喜歡。是淚讓我喜歡上了周杰倫的歌,是淚改變了我。 

  那是在五年級上學期的期末,我因為一些小事哭了,淚來安慰我,他絞盡了腦汁,想盡了辦法,也沒把我鬨笑。末了,淚實在是沒辦法,拋下了一句話:“這麼會哭,去聽聽《星晴》吧!” 

放學回家,我就去聽了《星晴》,聽着聽着,就喜歡上了這首歌,沒有任何不對的反應。《星晴》是第一首我喜歡的周董的歌。 

  第二首歌,是《回到過去》,也是淚讓我去聽的。那是去年春節,在QQ上,淚給我留言,說:“聽過了星晴,在聽聽回到過去好嗎?我會跟你好的。”這句話,我一直銘記於心,怎麼也忘不了。 

  從此以後,我深深地喜歡上了周杰倫的歌,怎麼也改變不了了。而我最喜歡的歌,永遠都是《星晴》和《回到過去》,因為只有這兩首歌是淚讓我去聽的。 

  自從我喜歡上流行歌曲后,我的生活變了,不再單調,不再無趣,不再鬱悶。心情不好的時候,我會選擇聽音樂,有的時候,聽着音樂,我的心情就好了很多,但有的時候,聽着音樂,反而讓我更難過,讓我的眼淚像斷了線的珠子不斷地滴下。 

  永恆·隨筆 

  音樂與文字成了我的樂趣,我愛音樂和文字,因為它們給了我無窮的歡樂,我的生活因它們而精彩。 

  現在,我喜歡一個人在家裡一邊聽音樂,一邊寫小說,文字和音樂將留在我的心中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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