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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一回“玉女”_500字

分類:五年級作文  字數:500字  編輯:小景

  我做了一回“玉女”

 廣西區桂林市 桂林小學五年級 韋倩晗 我們壯族有個風俗:男女結婚拜堂時,要一對兒童點燃兩支紅燭,這對兒童叫金童玉女,五年前,我有辛和家門弟弟——韋石廣當了一回金童玉女。

為了能順利把紅燭點燃,當主婚的叔公,讓我們練習划火柴。韋石廣是男孩,他拿起火柴,不用教,輕易地把火柴划燃。叔公把火柴遞給我,我接過火柴盒,用左手抽出一支火柴,我擔心,火柴燃時會燒着我的手,我輕輕一劃,火柴不燃,叔公走過來,抓起我的手一劃,哧,火柴燃燒了,我驚叫一聲,哎呀,手一甩,火柴被我甩出老遠。叔公搖搖頭旁邊有人說:“用打火機”。叔公用打火機示範兩次,然後遞給我,我學叔公的樣子,用拇指划打火機,學了好久,好不容易才學會。

拜堂時辰到了,叔公叫“金童玉女獻禮”。我和韋石廣跑到八仙桌前,打燃打火機,把兩支紅紅的蠟燭點燃了,滿堂賓客笑了。一會兒,蠟燭就流下了兩串幸福的“淚水”。我心裡高新興了,傻傻地望着蠟燭,叔公把紅包給我,喊到“金童玉女”退堂,我竟站着不動,滿堂賓客大笑起來,媽媽趕緊把我抱走。

當“金童玉女”真好玩,我真希望村上人結婚時,主婚人還讓我當一回。

  指導教師:蔡立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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