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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在全縣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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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在全縣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 標籤:教育的智慧 教育的智慧從哪裡來 贏在規劃 萬曆十五年 愛的教育

  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我縣順利實施了法制宣傳教育第四個五年規劃,完成了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五年來,憲法和基本法律知識在全縣得到廣泛宣傳,廣大公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明顯提高,領導幹部、公職人員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社會法治環境明顯改善,有力地推動了平安民樂建設,促進了全縣經濟社會事業的全面、持續、快速發展。

  繼續廣泛深入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縣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依法治國方略,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也是全面實施我縣“十一五”規劃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為此,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的通知》和《甘肅省法制宣傳教育條例》的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我縣“十一五”規劃確定的宏偉目標,圍繞依法治縣、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要求,廣泛深入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突出法制宣傳教育重點,創新法制宣傳教育的形式和手段,鞏固完善法制宣傳教育的陣地和制度,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效,進一步提高廣大公民的法律素質,積極推進法治實踐,為實現平安民樂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總體目標:緊密結合民主法制建設的進程,通過深入紮實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進一步增強公民法律意識,提高公民法律素質;進一步增強公職人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增強各級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依法治理的自覺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水平

  (三)工作原則: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全縣“十一五”規劃和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實法制宣傳教育各項任務,服務於經濟建設,服務改革開放,服務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以人為本,服務群眾。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從群眾實際需要出發,着力圍繞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宣傳教育內容要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宣傳手段為群眾喜聞樂見。

  ——開拓創新,與時俱進。在總結過去法制宣傳教育經驗的基礎上,研究社會發展新形勢新任務,把握全社會對法制宣傳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法制宣傳教育內在規律,不斷創新法制宣傳教育機制、內容和形式,切實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效性。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不同地域、不同對象和不同行業的特點,研究確定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內容,分類施教、因人施教,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制度。進一步深化憲法的宣傳教育,增強全民憲法意識,牢固樹立憲法權威;進一步學習宣傳黨和國家關於民主法制建設理論、方針和政策,促進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進一步學習宣傳國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和強化公民的國家意識、民主意識、法治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

  (二)深入學習宣傳規範公權力運行的法律法規。加強行政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強化國家公職人員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確保國家公共權力的依法規範運行;加強反腐倡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預防和減少職務犯罪。

  (三)深入學習宣傳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法規和契約自由、公平競爭、誠實信用等市場經濟基本法律原則和制度的宣傳教育,促進各類市場主體依法生產經營和管理;結合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和城市信用建設,組織開展專項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積極開展人口、資源、環境和公共衛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推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努力提高通過法律途徑、運用法律手段進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能力,促進社會事業進步。

  (四)深入學習宣傳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勞動和社會保障、社會救濟等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和保護勞動者合法權利意識;普及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培養全社會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觀念,促進形成自主創新的良好社會氛圍;大力開展與城鎮拆遷、農村土地徵用和承包地流轉、國企改制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加大《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殘疾人權益保護法》等維權法律法規宣傳力度,維護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

  (五)深入學習宣傳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法律法規。深入開展以“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努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辦事的社會風尚;大力開展基層民主法製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增強公民依法參與管理社會事務的能力;加強依法維權、依法信訪的宣傳教育,引導公民依法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依法解決各種矛盾和糾紛;結合平安創建和“打黑除惡”等活動,開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加強禁毒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引導公民積极參与禁毒鬥爭;深化法律權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三、對象及要求

  (一)法制宣傳教育的對象:全縣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各級領導幹部、國家公務員(尤其是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民和外來務工經商人員是重點對象。

  (二)繼續加強各級黨政領導幹部的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幹部依法執政能力。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用法,牢固樹立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的觀念,樹立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觀念,樹立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提高依法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能力,切實推進依法執政、依法決策、依法管理。要繼續堅持和完善黨委(組)中心組集體學法、專題法制講座、法律知識年度考試考核、提請人大常委會任命人員任前法律知識考試、領導幹部法律知識任職資格等制度,大力推進領導幹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規範化;各級黨校要切實發揮在領導幹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把法制教育作為領導幹部理論學習的必修課,納入教學總體規劃,加強法制課程建設。

  (三)繼續加強國家公務員尤其是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公務員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公務員要加強憲法和公務員法及專業法律學習,重在提高自身法律素質,着力培養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的觀念,忠於憲法和法律,公正司法、嚴格執法。進一步完善公務員法律知識的培訓、考試、考核制度,結合公務員能力培訓,探索適合公務員特點的法制教育新形式和新載體,公務員每年學法時間累計不得少於40學時;繼續落實各級行政執法人員和司法人員法律專業學歷教育制度、執法資格證制度、行政執法人員和司法人員每年不少於15天的法律知識學習培訓制度;把法律知識作為公務員職業准入的重要考核內容,將公務員年度法律考試成績作為公務員任職、定級、晉陞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繼續加強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進一步增強廣大青少年法制觀念。要注重對中小學生進行法律啟蒙、法律常識、預防違法犯罪教育,培養自護意識,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養成守法習慣;要突出中、小學生法律基礎理論的學習,牢固樹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識。健全並完善家庭、學校和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體系,發揮好課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按照《甘肅省法制宣傳教育條例》的規定,將法制宣傳教育的內容列入教學大綱,保證每學期教育時間不少於10課時;認真組織開展學校法制教育師資培訓,深化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工作制度,提高學校法制教育水平;積極開闢法制教育第二課堂,舉辦法律知識競賽、演講、模擬法庭、校園法制園地等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依託社區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開展豐富多彩、寓教於樂、參與性強的校外法制教育實踐活動。

  (五)繼續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進一步提高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能力。培養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樹立誠信守法、依法經營、依法辦事的觀念。採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結合企業管理工作的需要,開展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訓。建立健全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律知識培訓、企業領導幹部學法用法、企業職工法制教育、企業法律顧問等制度,每年組織企業中層以上幹部進行法律知識考試,提高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律素質,增強依法經營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六)繼續加強農民的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農民的法律素質。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法制宣傳教育。開展對農村“兩委”幹部法制教育培訓活動,培養農村基層兼職法制幹部;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法律服務相結合,創新農村基層法制宣傳的途徑和形式,整合農村基層法制宣傳教育資源,增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實效,增強廣大農民依法解決矛盾糾紛、維護合法權益的觀念,提高廣大農民依法參與村民自治活動和其他社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七)繼續加強外來務工經商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遵紀守法、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加強外來務工經商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按照屬地管理和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深化對外來務工經商人員的法制培訓;用工單位和企業,必須把法制教育列入員工崗前培訓和在崗學習、培訓計劃,並認真組織落實;規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法制學校建設,提高教育質量和水平;努力把法制宣傳教育與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有機結合起來,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效。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網絡和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各部門、各單位法制宣傳教育機構的橫向工作聯絡網;建立和完善鄉鎮、村(居)民委員會縱向工作聯絡網,形成健全的法制宣傳教育網絡體系。加強專職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建設,配齊配強人員,加大培訓力度,不斷提高他們的政治、法律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加強普法講師團、普法聯絡員、法制新聞工作者、法制文藝工作者和法制宣傳志願者等兼職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建設;加強法制宣傳隊伍的組織協調、培訓指導和規範管理,切實發揮各類法制宣傳隊伍在法制宣傳教育中的積極作用。

  (二)鞏固拓展法制宣傳教育陣地。在社區、學校、企業等基層單位和農村普遍建立法制宣傳園地,不斷提高法制宣傳園地質量,使之成為對廣大公民進行法制宣傳的重要窗口;依託縣、鄉黨校,普遍建立法制教育基地,使之成為對廣大公民進行法制教育的基本陣地。

  (三)進一步創新豐富法制宣傳教育載體和形式。紮實開展“法律進社區”和“法律進村入戶”活動,不斷深化社區和農村基層法制宣傳教育,努力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積極開展“法律進校園”、“法律進企業”活動,進一步提高廣大師生和企業員工的法律素質。深入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送法下鄉”等主題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進一步加強媒體法制宣傳工作,電視、廣播、報刊要開闢法制宣傳專欄、專版、專題,固定時段、固定版面、固定欄目,專人專崗負責,積極開展公益性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大眾傳媒法制宣傳教育主渠道作用,擴大法制宣傳教育覆蓋面。

  (四)進一步落實法制宣傳教育的經費保障。按照《甘肅省法制宣傳教育條例》縣、鄉鎮法制宣傳教育經費按總人口(含流動人口)人均不少於0.5元標準列入財政預算,專款專用,並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逐步加大對法制宣傳教育經費的投入。各部門和單位要安排相應法制宣傳教育專項經費,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

  五、組織領導

  (一)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的領導體制。黨委要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切實把法制宣傳教育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工作機構,完善領導體制,經常聽取彙報,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重大問題;黨委、政府要把法制宣傳教育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全面部署,精心組織,嚴格考評,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各項任務的落實;人大、政協要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檢查、監督,推進法制宣傳教育的紮實深入開展;要加強各級普法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建設,進一步健全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完善工作制度,從人、財、物等各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充分發揮各級普法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在法制宣傳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進一步建立健全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機制。按照《甘肅省法制宣傳教育條例》規定,建立和實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宣傳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和普法辦公室負責規劃的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總結經驗,推廣典型,表彰先進;研究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規律和工作方法。各部門、各行業應側重部門行業相關專業法的宣傳和普及,運用各種手段和途徑面向全社會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開展對本部門、本行業工作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年度法制培訓。組織和宣傳部門要負責抓好領導幹部普法教育,人事部門要抓好公務員的普法教育,經貿管理部門要負責抓好企業普法教育,教育部門和共青團組織要負責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農委要負責抓好農民普法教育,流動人口管理部門要負責抓好外來務工經商人員普法教育。文化部門要負責指導各類文化單位、文藝團體開展法制文學藝術作品的創作、演出,推廣群眾性法制文化娛樂活動。宣傳部門負責指導大眾傳媒的社會公益性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加強對特殊群體的針對性法制宣傳教育。各鄉鎮、各部門和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認真研究制定“五五”普法規劃,精心組織實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總結驗收。

  (三)進一步完善法制宣傳教育的考核考評機制。建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綜合評比工作制度,按鄉鎮、大口分別開展年度普法工作綜合性考核評比;建立法制宣傳教育效果評估考核機制,完善評估考核體系,組織開展公民及各類法制宣傳教育對象法律素質調查,不斷提高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科學性、操作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監督與激勵機制,嚴格考核獎懲,開展年度和階段性總結表彰工作。

  (四)本規劃從2006年開始實施;2007年進行啟動情況檢查;2008年進行中期檢查,加強工作督查;2010年組織考核驗收,開展評比表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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