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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悲喜錄

手機:M版  分類:亂彈八卦  編輯:得得9

  同齡人站到一處,都說我比他們起碼要小10多歲,說我面色紅潤,人精神,顯年輕,就是頭髮白了點。我告訴他們,這是我老伴在我身上施了“法術”:教我走了10年路——走路10年,我從害怕、不願、被動、哭喪着臉走,到愛好、自願、主動、開心快樂地走,這中間都是我老伴的推動和督促。

  我是個走路走怕了的人,不說穿草鞋上高山、下集鎮,砍柴賣柴的事,也不說縣中讀書時打赤腳從學校走60多里回家的事,單是“走路走得我河流大哭”至今記憶猶新的就有二回。

  13歲那年,家裡沒飯吃,小學畢業我輟學在家,聽說江西上饒的“共產主義勞動大學”有飯吃又有書讀,也便在初冬某一細雨蒙蒙的凌晨偷偷地爬上了南下的火車……可是,那時候不管你是外出讀書,還是外出打工,都是“外逃人員”,被人四處追捕。火車到上饒的時候已經日薄西山,一打聽學校開拔鉛山勞動。上饒,我不能停歇,就怕抓住了押送回家,尚且口袋裡更沒有一分打店住宿和乘車買票的余錢,只能趕路連夜投奔鉛山。一晚上,沿着公路,從上饒到鉛山100來里地,肩挑箱子被褥,咬緊牙關,一路小跑,天色微明時,居然也走到了鉛山,人一坐下來,就無論如何站不起來了,兩腳底板水泡重重疊疊,渾身筋骨酸痛難耐,一想到離家別母遠在異鄉,護住雙腿,眼淚噼咧啪啦掉下來……

  19歲,正逢文化大革命的“步行大串連”,當時流行的叫法是“長征”――幾個人湊在一起就是一個“長征隊”,為了跟別的隊有所區別,按自己“最最革命”的意思,在前面加上“五湖四海”、“風雷激蕩”或者“只爭朝夕”之類的字眼,印在一方紅布上做成一面紅旗,套上竹桿,穿上草鞋、背上挎包,“ΧΧΧΧ長征隊”就雄糾糾出發上井岡山、韶山。“長征”第一天,我們一個個革命豪勁直衝霄漢,起早摸黑,頂風冒雨,昂首挺胸,“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吃下迷魂湯也似一口氣從諸暨走到金華,走進接待站,兩條腿就再也不是自己的了:你別想抬得起來……幾個紅衛兵小將,一骨落滾到床上,捧着滿是血泡和血污的腳板,走路時的豪氣頓失,什麼也不顧,呼爹喊娘,號淘大哭。

  可是誰能想到,改革開放,不但飯有得吃了,而且吃飽了,吃好了,吃出了高血脂,吃出了大肚皮,而且曾經令我如此痛苦和傷心過的走路,隔得30來年,竟成了健身的法寶,成了我每天必做的“日課”――天天花50~60分鐘走5~6公里路,風雨無阻,一走就是10年。

  記得那個10年前的傍晚,老伴拍打着我漸漸大起來而無法小下去的肚子,說:“走路是減肥的最好辦法。去,走路去!”她說她剛剛讀到著名醫學養生專家洪昭光的《登上健康快車》。當晚,老伴就拖着我去實踐她推薦的“方法最簡易效果最顯著的‘減肥走’”。

  典着個大肚子,走路實在吃力,第二天,我便不想走了。老伴卻將特地為走路買來的軟底運動鞋替我穿上,推我出門,並且在旁給我反覆示範:挺胸,抬頭,收小腹(抬出洪教授的忠告,如果你走路時不緊縮小腹,不管走多少路,也無法刺激你的腹部肌肉,就不縮腹),夾臀部,走直線,大步流星(不彎來拐去,要有一定的速度,每分鐘大致走60~80米,以微微出汗為宜),甩動雙臂(按腳步節奏,增進肩帶胸廓的活動,鍛練呼吸系統),也可邊走邊用手按摩腹部(促進胃腸消化);老伴強調,走路時要將身體的重心放在前腳,每跨出一步,前腳依照後腳跟、腳心、腳尖的順序依次着地(這樣走,後腳跟就會自然上提,腿的曲線就會變得緊實勻稱,不能整個腳底平放地面)……老伴很嚴格,隨時督促校正我走路的姿勢,老伴還隨帶一小瓶水,每走一段路就遞給我喝一口,回家,教我脫去鞋襪(放鬆全身),洗澡時,再用熱水泡我雙腳(緩解足部疲勞)。

  如此這般,幾個月走下來,既消除我白天工作留下的壓力,又大大改善了我的睡眠;走過一年,還真的走掉了我的腰、肩、頭部由於長期伏案積下的僵硬酸痛和身上的贅肉……老伴進一步指出,人之有腳,猶樹之有根。全身大部分穴位匯聚於腳部,走路行氣活血,不僅能擺脫亞健康,還可以預防心臟病、動脈硬化、糖尿病、老年痴呆症、骨質疏鬆、頸椎病,降低高血壓;堅持二年,我自己已經明顯地感到,不用任何補品藥物,全靠走路走出了我的好身板,也靠走路走出了我輕鬆、愉快、平靜的心情,讓我心舒神暢,精力充沛;尚且,居住在這個小城,方方面面的變化時時刻刻吸引和牽動我好奇的心,藉著走路,盡收眼底……三年一過,走路成了習慣,一天不走,身上就不舒服。今年,“莫拉克”襲來的那個夜晚,窗外雷電轟鳴,風雨交加,雨傘根本撐不了,我裹緊雨衣,毫不遲疑,頂着風雨,照常做完“日課”。

  老伴告訴我,走路健身,現在已經風行世界。有許多國家把倡導民眾走路健身都納入了國家計劃,加拿大發起“消除桌前大胖子”運動,鼓勵大家多走路;澳大利亞的“健身金字塔”計劃將走路列為很重要的一項;美國的“每天走1萬步”計劃,號召大家隨身攜帶計步器,每天走1萬步健身……

  又是一個霞光璀璨的傍晚,老伴拉上女兒、女婿跟我一起去走路。路上,女兒發問:“走路的到底是什麼?誰說得出?”我搶先回答:“走路就是步行。”老伴說:“走路是乘11號車。”女婿說:“走路是walk,是goonfoot。”女兒說:“不對,不對。走路的本義,是先邁左腿,右腿跟着左腿做有規律前後重複的交叉運動;走路,是兩腳帶動整個身體向前移動。”我說:“走路還是社會變進的晴雨表;我從貧困一路走進小康,悲過喜過――”沒等我說出口,老伴就把話頭接了過去:“走路更是一篇言之有物的好文章。”奇了,竟跟我要說的完全一樣,這裡頭又有什麼“法術”?!老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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