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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取“保護費”,公權變異出怪胎

手機:M版  分類:世俗評說  編輯:小景

政府收取“保護費”,公權變異出怪胎 標籤:未成年人保護法

  3月13日上午,商丘市睢縣胡堂鄉許多被拆除的黏土磚窯場主向記者反映,該鄉原有14座窯場,去年,鄉黨委書記和鄉長將他們召集在一起,以上面要求拆除窯場為由,先後3次收取每個窯場12萬元的“保護費”,交錢的可以繼續生產,不交錢立即拆窯。(03月15日大河網-大河報)。

  收取“保護費”,這是黑社會的慣用手法,是一種流行於地下,見不得陽光的骯髒作法,是只有影視作品中才可以偶爾露出崢嶸的怪胎。所以,在筆者的想象中,是無論如何也不可能相信鄉政府也會象黑道一樣收取“保護費”的,因為政府是由納稅人推舉組成,用來維護社會秩序,維護公平正義,保護納稅人利益的國家權力機關。它的辦公經費有國家財政作保障,它的人員工資也由國家財政按月發放。所以,無論是從它的性質來說,還是從它的職能來說,再或是從它的財政保障來說,鄉政府收取“保護費”都是對社會一種極大的嘲諷,都有着極大的危害。都是讓人無法想象和無法接受的。

  但是,生活的戲劇性,總是超過了善良人們的想象力,現實的神奇性,總是讓普通老百姓感到不可思議。胡堂鄉公然“以上面要求拆除窯場為由,先後3次收取每個窯場12萬元的“保護費”,交錢的可以繼續生產,不交錢立即拆窯。”而且在收取“保護費”后“都沒有開票,連個條子都沒打”。這哪裡象是一個政府的行為?這與那些持刀勒索的歹徒有何區別?與那些公然以殘暴手段相威逼的劫匪又有何差異?

  近些年,一方面是有關黑窯場的新聞是頻頻不斷,有關黑窯場主強迫工人無償勞動殘暴對待勞工的新聞讓人觸目驚心。另一方面是打擊黑窯場主聲浪是一浪高過一浪,政府取締黑窯場的報道屢屢傳來,但是,效果卻一直不是很理想。當人們一致辭譴責那些黑窯場主為了賺錢無良無德、無法無天時,當人們紛紛指責有的地方政府為了地方利益對黑窯場打擊不力時,當人們再三抨擊少數官員為了錢財與黑窯場主串通一氣互相利用時,是絕對沒有想到竟有象胡堂鄉這樣公然以政府的名義,公開收取“保護費”的事例。可以想象一下,有胡堂鄉政府這樣“交錢的可以繼續生產”的政府為黑窯場撐腰壯膽,黑窯場是怎麼能夠關閉得了?黑窯場主又怎麼會有良知發現?

  所以,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胡堂鄉政府這種“交錢的可以繼續生產,不交錢立即拆窯,”的政府行為,都是既違反社會規則,又違反法制原則;既損害黨的形象,又損害政府公信力;既傷害窯場主利益,又傷害群眾心靈的行為。是一種將公權”錢化,使公權變異的作法,危害之大,後患之深是無法估量的。所以,其上級黨委政府應該徹底調查,嚴肅處理,以解民惑\服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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