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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的旋律曾響起_1600字

分類:高二作文  字數:1600字  編輯:得得9

  part1:那首不老的十年十年之前,我們都還是天真的孩子,《十年》這首歌便已經紅遍大江南北;十年之後,我們都已經長成懵懂的少年,《十年》這首歌仍然經久不衰,廣為傳唱。喜歡這首歌,不是因為它的經典,而是由於這首熟悉的旋律緊緊系著那段難忘的青春。part2:暮雨如畫繪入這紙深秋從相遇到相識,從記起再到忘記,一個又一個輪迴。經常會說起我喜歡《十年》,有時會被問到是不是有什麼故事,先是會遲疑然後果斷的點頭。那個故事太華麗,太浪漫,以至於在回憶的時候,都不敢想它是不是真的存在過。但是每一寸記憶,每一篇日記里的每一個字都在一遍遍的提醒我,在我身上,曾經發生過一個和《十年》有關的故事。“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我們還是一樣,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現在才發現,與你才分開了一年和你在一起的故事卻已經遺忘了那麼多。進入高中后不敢輕易提起你,儘管那是些很美好的記憶,但是當記憶變成回憶時,你會發現,你有多不忍心去面對這個現實。有時候掰着指頭數數,十年之前我們是認識的,那時候我們應該7歲,是在金牛山上小學二年級。只是那時候的我們沒有初中時這般要好,也沒有高中時這般忘不了。原來是我們顛覆了《十年》,十年前的我們每天走過同一條街道,每天坐在同一間教室上課;十年之後的我們卻漸行漸遠,連打個招呼都要思忖好幾遍,我們都在問到底是誰在變,可是就算是時光也給不了答案。

  part3:十年裡的故事

  每當聽着《十年》時都會想,《十年》里到底有什麼故事,究竟是有怎樣沉痛的經歷和深刻的體會才能寫出這麼引人淚下的歌詞和曲子。但是我知道,那些故事說不盡也參不透。

  村上春樹在《挪威的森林》里這樣寫道: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一片森林,也許我們從來不曾去過,但它一直在那裡,總會在那裡,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會再相逢。《十年》就是一片森林,一片與青春和遺憾有關的森林。那段一晃而逝的青春,幻化成暗夜裡最美的光點,載着些許沉重的記憶,有些調子卻也只能在回憶里唱起。

  杜拉斯說過:當一個人喜歡上回憶的時候,他就已經開始老了。用一顆蒼老的心來對待自己的青春是一件極其殘忍的事。我對朋友說,儘管寫了那麼多關於《十年》的文章卻總是覺得沒有寫出它的味道。朋友說,那是因為你的經歷不夠。人生的閱歷錘鍊着靈魂,我多想把《十年》里最真的東西用筆寫出來,然後在以後的每個十年都寫一篇這樣的文章,等到中年,暮年之時再拿出來仔細的看,回味那些年來的欣喜和遺憾。

  part:4《十年》是夜空中的星星,陪着黑夜等待着黎明忘記孤獨

  “懷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離開的時候,一邊享受一邊淚流。”哪怕已痛的幾乎昏厥也不會在你的面前軟弱的流淚,那是一種你永遠也不會弄懂也永遠懂不了的寂寞的倔強。“在東京鐵塔第一次眺望着看燈火模仿墜落的星光,我終於到達卻很悲傷一個人完成我們的夢想。”把一切都看透的人是很難得到幸福的,列夫托爾斯泰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也許就因為這樣,鄭板橋的那句“難得糊塗”才流傳萬年。當把那些薄如蟬翼的幸福看得透徹明了,把對的人錯的人好的人壞的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把一顆塵埃一滴露珠一片落葉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這時也許是真的得到了解脫,可是幸福也早已走遠了。

  好多時候,我寧願閉着眼睛去看待那些傷害我的人,我還沒有那麼大的勇氣去正視那些我所不喜歡看到的人,相比之下,我更願意相信每一個人都是善良的。

  十七歲,終於到達我所期待的意義上的長大,走走停停兜兜轉轉一次又一次的迷失在或紅燈就綠或寸草不生的大街抑或小巷,我讓自己瘋狂也讓自己沉默,把自己弄得遍體鱗傷還要假裝微笑的模樣,走丟了的16年,當聽到那首《十年》,我都會坐在牆角一遍又一遍得想,我到底為什麼喜歡《十年》呢?可是每一次問每一次都得不到回答,也許對她的喜歡只是內心深處一絲斬不斷的猶如冬晨里的薄霧般的情思,也許只是因為在那個多情寂寞細雨迷離的江南小巷邂逅了這首歌結下了不解之緣,也許,真的僅此而已罷了。

  part5:前塵隔海,人事易變

  “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還可以問候,只是那種溫柔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項斯微說,有一種煩惱是莫名其妙的,可是莫名其妙的東西又豈是只有煩惱?有些用恨代替不了的愛,有些用愛洗刷不了的恨,有些再也不想見到卻不斷碰到的人,有些很想見到卻再也碰不到的人。

  十年的時間可以讓人完全變成另一個連自己也不認識的人,而那些舊事舊人舊記憶,悉數還給了曾經的舊時光而且不留一絲存在的痕迹。於是,一個人的旅途只剩了一個人的腳步。

  唯愛十年,恆愛十年。

  高二:段元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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