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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作文批改(教師手記之562)_3000字

分類:一年級作文  字數:3000字  編輯:小景

也談作文批改(教師手記之562) 標籤:談作文 手記作文 教師作文 最美教師作文

 

  大家討論起作文的批改來了,是在這期的《小學語文教師》上,大致分為兩種觀點:一是主張作文要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不要在乎文字上、語句上的紕漏;一是主張要抓好基礎,不放過一字一句,為學生打下紮實的文學基礎、養成良好的語言習慣。我不是什麼專家,也不可能在那種雜誌上發表什麼觀點,只在這裡談一些自己的想法。

  如果用辯證法的觀點來看,以上兩點是可以成為矛盾統一體的,是可以辯證地統一在一起的,我們不一定要舍其一而取另一半,我們可以兼收並蓄,可以包容統籌。說白了,就是所謂的中庸之道吧??中國的傳統文明。我們既要保持和發展學生濃厚的寫作興趣,又要養成學生良好的寫作習慣、語文態度,兩者兼顧,豈不更好?

  從表面上來看,這些做起來都非難事,只要是一名有責任心、有愛心的語文教師都可以做到。但實際上,要真正做好這些事卻非常之難,很少有人能將它們做得出色。首先,說說興趣吧。學生的習作興趣來自他人對其作品的欣賞度,越是被人家肯定和欣賞,其積極性便愈高,反之,則愈受打擊,而漸次消失殆盡。由此看來,對學生的作文進行褒獎和欣賞是何等重要。我們常聽說也常看到,當語文老師在課堂上或班級里表揚某人的作文時,這是對他(她)何等的鼓勵,如果他(她)的文章有幸被讀出來,那麼他(她)的寫作信心必定倍增,至少在短期內會保持一種很好的積極向上的寫作態勢,能有一種良好的寫作心態,而且在班級中的地位和信譽也會隨之上升。這種積極的評價方式無疑是有效而有益的。但為什麼語文老師不能將這種方法用起來呢?其一,這樣的好文章不常有,跟“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相反的是“好文章不常有,而願看到好文章的老師常有”。好文章真的不是教師教出來的,教師只能教其方法,不能教其操作,如同只能教其方向,不能教其走路一樣。其二,教師沒這份工夫。有這顆心、沒這份時間是常有的事,一想到班級、學校中那麼多的雜事要管,再一天忙到晚不停歇的課務和改作等,想要抽出時間來樹個榜樣、立個模範也不容易,不用說學生的習作,就連名家名作想抽個時間給學生讀上一兩篇都沒得空。其三,有時間表揚時,受到鼓勵的也只是個別同學,受到傷害的卻是大多數。為什麼這麼說呢?當老師在表揚和肯定一名同學的時候,肯定有不少與他(她)水平相近的同學不服氣:“憑什麼他(她)這樣的文章就可以被表揚,我的文章就不被肯定呢?看來,以後還不如寫得差一些也不過如此了。”而且被表揚的同學一旦被老師定了性,同學們一定會對他(她)的其它文章也另眼相看,這是一種非常挑剔的目光,自然一個人的文章想要都出色是很難的,這又難免打擊不少同學的寫作積極性。其四,作文的好壞很難斷定。有的語言在這裡是好的,但用在另外的場合就不好了。如此,當學生們將被老師表揚的那種表達形式廣泛應用在自己的文章中時,不僅會出現千篇一律的情況,更容易導致張冠李戴、強拉硬扯的現象,我們不是常看到有學生將教師認為好的句子反覆運用在他(她)的每一篇文章中嗎?有人以為這樣就是興趣了,其實不然,這只是東施效顰、投其所好的一種權宜之策罷了,他們認為老師喜歡看這樣的句子或文章,就拚命地往這方面發展,結果往往弄巧成拙,個性都喪失殆盡了。

  興趣自然是十分重要的,但切不能因為個別人的興趣而扼殺了大多數人的興趣。那麼,是不是為每個學生都尋找一個或幾個閃光點,然後放大就可以了呢?肯定每一個學生自然是好事,就像母親愛自己的孩子一樣,會讓孩子感受到信心和力量,但是“愛孩子,是母雞都會的事情”,單是愛就夠了嗎?單是將他(她)的閃光點拿出來就可以了嗎?還不夠。我們且不說這樣做會不會嬌慣了孩子,讓他(她)養成了自高自大、自以為是、目中無人的性格,單就教師遷就地去為每個孩子找到閃光點來褒獎這件事就足夠讓人噁心了。教師哪怕是懷着一百個愛心去愛每一篇文章,發現它們的可愛之處,並加以呵護和烘托,那麼在別人眼中會不會太假了呢?會不會讓一位隨意亂寫的孩子覺得自己這樣寫都可以被老師鼓勵、表揚,是不是幸福來得太容易了呢?更何況更多時候教師是自己都不滿意自己對一些文章的好評的,只是出於虛偽的恭維罷了,當然,教師不需要去恭維學生,只是教育學上說,孩子是喜歡聽好話的,就像每個人都喜歡聽好話一樣,只有那樣他們才會進步。所以,教師如果對自己給學生的溢美的評語自己都看着想吐的話,最好還是別寫了,直接給他(她)指出問題所在比呵護所謂的寫作興趣和信心要好得多。

  興趣確實很重要,一個人如果始終有着興趣作為動力的話,什麼事幹不成呢?難在難以形成真正的持久的興趣,難以將興趣轉化為志趣,並為之不屈不撓地做下去。我很想給學生們更多的鼓勵,比如用波浪線劃出優美的語句,在旁邊用抒情性的言語告訴他們我是多麼欣賞這句話;比如在文章最後的總評中用交談式的、聊天式的欣賞性語言告訴他們我看了他們作文後的快樂感受。但這些並不能用得很多,一則只會在少數好的文章中才有,二則學生見了也未必真領情,現在的學生甚至有了“老師唬我”的想法了。甚至這樣少的一些評價也是要看時間去的。比如,在網上,我很想給同學們的作文一些幫助性的點評,但總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我還曾經試着給兩篇作文的所有字詞語句都進行了疏通性的修改,並用不同的顏色和修改符號改了,但花時近一個小時。我也曾給班級的學生作文進行過詳批,詳到整篇文章再無一處字詞、標點、語句的問題,篇章結構和敘述上也都作了詳細的批改和調整,並作了詳細認真的文章總結點評。可這樣的一次作文,全班39本作文,我實足改了兩個星期,用上了自己所有的休息時間才改完。對於學生來說呢,他們只用兩分鐘時間看一下等級和老師用紅筆標出的地方,然後塞到抽屜里了,有的甚至看都不看一眼就丟到裡面了??如果沒有老師請其仔細看的要求的話。

  這也是我要說的第二方面的問題,即興趣之外的基礎,算得上爭論者們談的與興趣對立的一個觀點。基礎之重要在於嚴謹,但對於一個不需要嚴謹的社會來說,基礎實在沒有必要提高到這種程度。人常說,人在長大之後自然會懂得許多道理,自然會改掉許多習慣,也即是此。一些語文老師的觀點就是隨着學生年級的提高,他們的錯別字之類的語言問題自然而然就會改正的,不用擔心他們以後還會犯語法錯誤、字詞錯誤的問題。我覺得這裡有一個度的問題,多與少是相對而言的,有與無不能絕對論,語文不是那種精確的東西,或許隨着年級的增長,他們會懂得很多原本自己沒有搞懂的東西,但這些也必須是在教師曾經提醒的基礎之上,而且他們不會積累得太多,總沒有一開始就認真學的人來得紮實。所以,強調作文批改時要注重基礎、不放過字詞批改的也很有道理。

  於是,有人就來了一個折中的方式,即我們的中庸之道,採取兩者兼顧的方法。殊不知這樣一來,教師的負擔可是又加重了。教師既要瞪大眼睛找學生作文中的錯別字之類的“不法之徒”,又要發現文章中的“靈氣仙胎”,採用夯實基礎、發展興趣的方法齊頭並進來提高學生作文能力。關鍵是什麼?要給教師充足的時間去做這些事情。那麼繁重的課務和工作又怎能讓教師搞好這些工作呢?充其量也只能應付了。像有些學校、地區,嘗試着採用國外的每周十課時的工作制,那裡的老師們也才能有時間真正地這樣去做。

  不過,話又說回來,作文批改的目的無非在於提高學生的寫作能力和水平,而這些能力、水平的提高目前又有多少是與老師的批改相關的?其自身的閱讀和寫作才是主要的。由此,我也想,網絡作文中作者與讀者的統一,評價與欣賞的統一,興趣與責任的統一,短期與長時的統一,量變與質變的統一,都是能讓大家達到不斷地有效地提高這個目的的。

  (時200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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