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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直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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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直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的實施意見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現就我縣縣直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目標要求

  從現在起到年底,縣直所有事業單位全部完成人員聘用制實施工作,力爭在兩年內建立健全完善、規範的事業人員聘用工作制度,實現聘用制度的正常化、規範化。

  二、實施範圍

  事業單位除按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以及在事業單位改制中轉製為企業的單位外,都要實行人員聘用制度。使用事業編製的社會團體,除上級規定按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外,也要參照本實施意見實行人員聘用制度。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任用,要在規定的領導職數限額內,按幹部管理權限,採取直接聘任、招標聘任、推選聘任、委任等多種形式任用。

  三、方法步驟

  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要嚴格按《樂亭縣縣直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規定的方法程序實施。具體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建立組織。

  縣成立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領導小組,縣委副書記張賀明同志任組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孟憲福同志,縣委常委組織部長鄭銀同志任副組長,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編製、財政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管理權限分別設在縣委組織部、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直各單位也要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聘用制領導小組,負責本系統、本單位事業人員聘用制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制定方案。

  事業單位實施人員聘用制前,首先要科學設置人員崗位。崗位的設置要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充分考慮社會需求、單位發展、人才結構和人才培養等多種要素。要結合自身實際,科學合理地設置管理、專業技術和工勤崗位,並明確崗位職責、任職條件和聘用期限。在科學設崗的基礎上,再制定本系統《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在充分醞釀、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形成,並經職工大會或職代會討論通過,然後按管理權限報主管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后實施。

  (三)動員部署。

  召開職工大會,進行思想動員。講清實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的目的和意義,端正全體職工對聘用制的認識。同時,在一定範圍內發布公告,公布實施範圍、崗位設置、資格條件和方法、程序等。

  (四)競聘報名。

  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採取競聘上崗的辦法確定人員。參加競聘的人員,根據崗位和資格條件要求,選擇一至兩個自身條件適合的崗位,在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提交競聘申請。超過報名時限時,不得再補報或更改所報的競聘崗位。選擇提前離崗退養或自主擇業的,不再參加競爭上崗。在規定時間內既不提交競聘申請,又不選擇提前離崗或自主擇業的,視為自動發棄,按落聘人員對待。

  (五)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單位聘用制領導小組按縣規定的範圍和單位崗位設置的要求,對申請競聘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經審查不在競聘範圍或不符合申報競聘崗位條件的,取消其競聘資格。

  (六)測評考核。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分兩步實施。

  第一步:競聘股級崗位。凡機構改革以來通過競爭上崗產生和2004年以來經縣政府或組織、人事部門任命的股級幹部,如崗位沒有變動,且年齡未達到提前離崗條件的,原則上可直接聘用,不再重新競爭。凡提拔職務的,必須參照公務員現行股級幹部任免的規定,通過競爭上崗的辦法產生人選。

  第二步:競聘一般工作人員崗位。競聘一般工作人員崗位,應採取民主測評與答辯考核相結合的方法,但根據單位工作特點和具體實際,也可以採取民主測評、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

  1、民主測評。民主測評即全體工作人員和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分別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給每個競聘人員進行綜合打分。領導班子測評票,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全員測評票去掉三個最高分和三個最低分,然後取平均分為測評考績。各層次的測評均以百分制記分,領導班子測評分數佔總分數的45%,全員測評的分數佔總分數的35%。

  2、辯答考核。每個競聘人員都要根據所報競聘崗位進行上崗演講,單位答辯考核組可提出問題要求競聘人員當場答辯。答辯考核由各單位聘用制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組建答辯考核組,一般應由七到九人組成,以百分制記分,去掉了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是低分,取平均分。答辯考核佔總分數的20%。

  (七)、定崗、公示。

  股級崗位和一般工作人員崗位競聘的測評、答辯、考核工作結束后,由單位領導班子根據競聘結果集體研究平衡確定每個工作人員的具體工作崗位,並由競聘領導小組審核把關後進行公示,中層以上管理崗位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崗位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其它崗位公示時間不少於3天。

  四、聘后管理

  (一)合同管理。

  凡受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都要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到縣人事部門進行鑒證,實行合同管理。聘用合同使用省人事廳統一印製的《河北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單位和個人各執一份,存入本人檔案一份。合同期限一般簽訂3年,符合《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的,也可以簽訂長期合同。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壓金、抵壓物或其它財物。

  有關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新聘人員試用期等,均按《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聘用考核。

  聘用單位對受聘人員的工作情況實行年度和聘期考核。考核工作要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實行領導評鑒與群眾評議相結合、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態度相統一的辦法,以崗位職責和年度或聘期工作任務為依據,全面考核聘用人員的德、能、勤、績,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考核結果做為續聘、解聘或調整崗位的主要依據。考核的具體程序、結果的使用等均以按《實施細則》的規定執行。

  (三)受聘人員待遇。

  受聘人員的工資待遇,本着在什麼崗位,受聘什麼職務,享受什麼待遇的原則,根據崗位和貢獻大小、國家和省的工資政策、事業單位的經費來源等因素確定。經費主要靠財政撥款的,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對工資中活的部分搞活內部分配;差額補貼的,隨着補貼比例的逐步減少,經批准逐漸加大內部分配自主權;經費完全自理的,允許自主決定內部分配。有條件的事業單位,可試行績效工資、協議工資、工資總額包干、工資總額與綜合效益掛鈎、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以及年薪制等分配辦法,受聘人員的原工資作為檔案工資保留。

  受聘人員應按照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參加並享受社會保險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待遇。

  五、落聘人員安置

  因編製、職數、能力、表現等原因未被聘用的人員為落聘人員。對此次實施競聘的落聘人員,要堅持以內部消化為主的原則,採取培訓提高、轉崗聘用等辦法,在本單位、本系統內給予妥善安置。以後逐步理順到國家和省規定的“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安置原則上來。

  同時,鼓勵落聘人員自主擇業。落聘人員在落聘期間,由單位確定給予不低於省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待遇。

  六、人員分流政策

  此次事業單位實施人員聘用制前,先分流部分工作人員。

  (一)、辦理提前離崗退養。

  截止到2006年底,男滿55周歲(195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幹部滿50周歲(195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工人滿45周歲(196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連續工齡滿10年以上,本人自願,單位同意,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可辦理提前離崗退養,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再辦理正式退休手續。離崗退養期間,享受現行檔案工資待遇和各種社會保險待遇,不再享受工資結構以外的各種福利待遇。遇國家或省出台新的調資政策時,按在崗人員政策調整檔案工資。

  (二)、置換身份,解除勞動關係。

  本人自願申請,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組織、人事部門批准,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置換幹部或工人身份。轉換身份的,按工作年限計算,以每滿一年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金,達不到2000元的按2000元補償。工作人員置換身份后,與原單位脫離關係。其人事檔案由個人到縣人才勞動力市場辦理人事代理,人事代理費和各種社會保險費均由個人支付。

  (三)、自主擇業,享受10年社會保險待遇。

  本人自願,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可與原單位脫離關係,自主擇業。從批准之日起,享受10年同類在崗人員的各種社會保險待遇(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至法定退休年齡止),個人負擔部分也由原單位支付。其人事檔案由個人到人才勞動力市場辦理人事代理,費用自理。遇有國家或省出台新的調政策時,按在崗人員的調資政策調整檔案工資,10年內並可按新的工資標準享受各種社會保險待遇。保留原身份。

  (四)、自主擇業,享受3年工資保險待遇。

  本人自願,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可自主擇業。從批准之日起,3年內享受在崗人員的檔案工資及社會保險待遇,遇有國家或省出台新的調資政策時,按在崗人員調整檔案工資,並享受新檔案工資標準的待遇。3年後,與原單位脫離關係,其人事檔案由個人到縣人才勞動力市場辦理人事代理,保留原身份。

  七、幾點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肅紀律。事業單位實施人事聘用制,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廣大幹部職工十分關注的熱點問題,也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因此,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省、市總體要求和縣《實施意見》、《實施細則》的規定,認真、細緻地抓好組織實施工作。組織、人事部門要充分發揮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的職能作用,及時發現並糾正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違反政策規定的行為,防止聘用過程中出現濫用職權、打擊報復、優親厚友等不良行為,堅決杜絕不穩定現象的發生,對違反政策規定的要追究其責任。各主管部門要積極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對本系統內事業單位的聘用工作負總責。各事業單位,要從單位事業的長遠發展着眼,認真謀划,周密安排,精心組織;要着眼於建立聘用制度的長期運行機制,認真做好每一環節的工作,確保聘用制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堅持原則,嚴格程序。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制,要切實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各單位制定的聘用制實施方案,必須經職工大會或職代會討論通過。組織實施競聘前,必須公布空缺崗位及其任職資格條件,要努力創造公平競爭的良好氛圍,將整個聘用過程置於幹部職工的監督之下,確保聘用過程公平、結果公正。

  (三)、積極推進,穩步實施。實施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要認真貫徹積極、穩妥的方針,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充分考慮群眾對改革的承受能力,要加強宣傳,充分發動,周密安排,穩步實施,做到工作不斷,隊伍不亂,人心不散。要有針對性地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廣大職工正確認識改革,積极參与改革,確保人員聘用制工作的按期完成。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附:《縣直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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