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瀟瀟:從追究“失職瀆職罪”看鐵血反腐的“兇狠”

手機:M版  分類:經典散文  編輯:小景

瀟瀟:從追究“失職瀆職罪”看鐵血反腐的“兇狠” 標籤:反腐倡廉

  近日,國家信訪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許傑因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姦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此外,在陳述案由時,中紀委表述,許傑對國家信訪局來訪接待司發生的系列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網易新聞)

  按照對於許傑案由的表述,許傑屬於“主要領導責任者”,也就是說,他是因為失職瀆職被追究法律責任的,這在以往對於省部級官員黨紀處分的案由表述中並不多見。這一罕見現象也彰顯了中央反腐的嚴肅認真,是什麼罪就受什麼罰,無論官階,狠抓腐敗絕不放過一絲一毫。

  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嚴重損失的行為。失職和瀆職在字面意思是相近的,都是不盡職。在刑法中的區別僅僅用法不一樣,瀆職罪做為分則章節的總稱,而失職罪和具體罪名相聯繫。官員一旦失職瀆職,便猶如掉入萬丈深淵,永無出頭之日,表面上呼風喚雨,實則自掘墳墓。

  十八大之後,鐵血反腐的主旋律奏響了一首又一首勝利之歌。上至位高權重的“大老虎”,下至人微言輕的“小蒼蠅”,只要是損害群眾利益的人,一旦觸及法律底線,絕逃不過法律的嚴正制裁。許傑因失職瀆職背追究,是中紀委反腐鬥爭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次打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規之內凡罪必揪。這一次的舉動給那些妄存僥倖心理的社會蛀蟲們敲以警鐘,“殺雞儆猴”足以起到敲山震虎之效。

  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手握權力者往往會被權力牽着鼻子走,所以,用制度約束權力,用法律法規圈住權力,真正把權力關進籠子里,塑造伸手必被抓的社會氛圍,讓鮮明的旗幟,有力的措施,明顯的成效扭轉貪官腐敗的心態。凡貪污腐敗者必受嚴懲,廉政就必須反腐,而反腐才能廉政,古今中西概莫能外。只要是腐敗,從追究“失職瀆職罪”看鐵血反腐的“兇狠”,腐敗零容忍,不管是什麼案由,在凡腐比抓的當下,我們是絕不會放過一絲一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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