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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王翠花

手機:M版  分類:愛情小說  編輯:pp958

我的同桌王翠花 標籤:我的中國夢

  我的高中同桌王翠花是個大大咧咧的女孩,說話走路遠遠看去都如一個小子。有一段時間王翠花突然文靜了下來,說話開始細聲細氣,走路兩隻腳也學會了放在一條直線上。結果把我們這些不明內情的人下了一大跳,以為她不正常了。誰知王翠花知道我們的想法后很不高興。

  她說:“你們才不正常了呢!人家戀愛了。”

  後來我見到了他的男朋友,那小子長得又高又帥,走路時昂首挺胸如一隻大公雞。兩個人黃昏時常常去小河邊散步,被我碰到過幾次。每次我一和王翠花打招呼,他總是立刻進入高度戒備狀態,渾身繃緊,不時地用餘光觀察我和王翠花的表情,彷彿隨時準備撲過來和我打一架。再後來,突然有一天王翠花又變回了原來的樣子。不明內情的人以為她終於恢復正常了,其實是因為她和那小子已經辦過手續拜過堂了。我遇到他們時,兩個人也正在散步,王翠花邊走邊大大咧咧的說著什麼,那小子站在她身邊,依然如一隻大公雞,不過已是比賽后一敗塗地的樣子。

  對於這種變化,我是這樣理解的,王翠花天性是個大大咧咧的人。

  我對這一解釋的正確性非常有把握,因為我認為我對王翠花十分了解,化成了灰我都能把她扒拉出來。按照我的解釋,王翠花本性大大咧咧,但後來為了嫁人,便不得不投男人之所好,送男人之所要,偽裝成那種男人一見便丟了三魂七魄的文靜女子。當然,王翠花能成功嫁出去的另外一個原因是因為她的硬件還不錯,就是說除了她那假小子的性格,單從臉蛋外表上看絕對是個漂亮女生。無論如何,總之她成功的騙住了那小子,和她一起領了證。而那小子呢?被賣了還當是撿了個便宜,還歡天喜地的幫王翠花數錢,結果很快發現上了當。剛從民政局出來,王翠花就因為興奮忘了顧忌,跳起來兜屁股給了他一腳。王翠花在學校時是女子足球隊的前鋒,她那兩隻腳除了踢球還喜歡踢別人的屁股。我就曾經被她踢過,因而知道那一腳的分量。總之那小子被她那一腳踢醒了,於是大呼上當,但已悔之晚矣。因為鋼印已經軋上多時,此時若立刻回去說反悔,不但有可能得個擾亂公務的罪名,說不定還會被當成拐騙良家婦女的騙子給銬起來。於是只好自認倒霉,但從此便一蹶不振了。

  當然,我是男性公民,如此解釋難免有性別歧視的嫌疑,而且如此損自己曾經的同桌也實在太不顧同學情誼了,甚至有人還會不三不四的說我大概是曾經喜歡過王翠花,但是被她給踹了,於是乘機造謠陷害,打擊報復。對於最後一條我毫不擔心,本人行事一向光明磊落,自有當年的同學可以作證。但對於前兩條我卻不能不有所顧慮。於是我抽空專門去拜訪了一次王翠花,趁她丈夫不在家向她調查了一下,結果果然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本人在徵得王翠花的同意之後,抱着為真理而獻身,即使自毀形象也在所不惜的信念,將此調查結果公之於眾,孰對孰錯,相信諸公一定自有明斷。

  王翠花說,在未認識自己的丈夫之前,自己還是個容顏靚麗,天真爛漫,洒脫無羈的少女,言行舉止都大方豪爽,大有古代女俠紅拂、聶隱娘之風。但自結識了現在的老公當時的男朋友之後,卻不得不時時小心,處處留意,言行舉止不敢稍有越軌。何哉?我雖豪氣干雲,但怎奈身為弱質女流,蒲柳之姿,干起仗來遠非人高馬大虎背熊腰的准老公的對手,遂不得不舍小節,全大局,挨打與忍耐相較取其輕者,於是乃有軟語溫言,走直線之醜事。誰知辭公乃是一個天生怕老婆的主,當日在民政局鋼印落下的那一瞬他便軟了下來,開始對我這已轉正的原配夫人唯唯諾諾,言聽計從,不敢有一毫之不恭。余遂長出一口氣,將原來擔著的千百顆心全拋開了,獨將一顆真心扶回了正位。於是便恢復原狀了。試觀余之今日,雖不敢奢比古時之花木蘭穆桂英,亦是巾幗不讓鬚眉矣!

  相信廣大女同胞看到王翠花此番獨白,肯定心花怒放,但廣大男同胞也肯定要對此進行一番激烈的質疑。因為王翠花實在難擺脫為自己辯護而不惜歪曲事實的嫌疑,同時也難保證王翠花不是一個女權主義者,對男同胞抱有偏見。據本人長期觀察,王翠花的言行舉止也確有此嫌疑,比如她在學校時不僅愛踢男同胞的屁股,還曾向男廁所里扔過坷垃、磚頭等等。

  至此,關於王翠花婚前婚後變化的原因已成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陷入了混濁不清的狀態,如此糾纏下去恐永無水落石出的那一天了。於是本人劍走偏鋒,找到了一個新的突破口,王翠花的老公。但那小子因為我和王翠花曾是同桌至今對我懷有戒心,拒不接受我的調查,致使這一計劃剛開始便成為了泡影。好在本人曾師從一位邏輯學大師受業多年,精通各種推理,向有“小福爾摩斯”的美譽。關鍵時刻本人發揮特長,經過反覆推理,得出了王翠花的老公婚後發生變化的第三種原因。

  據本人推理,王翠花的老公婚後發生變化的第三種原因是受到了某種打擊,而且這種打擊並非來自王翠花,很有可能是事業上的,或者與別的女人打交道時在感情上受到了挫折,於是他便一蹶不振了。

  本人寫到這裡,拿予一好友欣賞,不想他掃了兩眼便給扔到了一邊,然後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否定了我的推理。他說他認識王翠花的丈夫,那小子自幼生活優裕,現在事業有成,感情上也頗潔身自好,因此從未受過什麼打擊,除非那個打擊是來自王翠花。

  他的這一否定讓我很失落,暗暗佩服當年業師拒發我畢業證實為明智之舉,同時也非常慶幸因而避免了一場冤假錯案。

  至此本人已技窮矣!同時也發現自己絕非“究天人之際,窮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料。再看看王翠花,現在人家已經生了一個大胖小子了,和她老公小日子過得幸福着呢。而我呢?到現在還一事無成。我決定放棄自己的研究工作,老老實實回家結婚生孩子去。

  200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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