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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領導讓座與權力的“叢林法則”

手機:M版  分類:世俗評說  編輯:得得9

  北京工商大學化學系的畢業生們在乘坐火車去北戴河的旅途上,遭遇了被“要求集體讓座”的尷尬場面,這讓畢業生們很不服氣。據畢業生講,列車員解釋說集體讓座是給相關領導,這讓他們覺得不可思議。(6月15日《北京晨報》)

  舊時大凡官吏出行,總有人在前面敲鑼,吆喝行人迴避。在普通老百姓本身,往往也視這種專制皇權賦予官員的特權為理所當然,因為他們早已認同並內化了自身被統治、被奴役的地位,一旦他們自己有幸爬上那些個享受特權的地位,他們同樣也會以損害他人的自由與權利的方式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或獲得物質上的利益。

  後來,皇帝老兒總算被趕下了歷史舞台,作為皇權代表和化身而被賦予的官員的特權自然也就變得名不正而言不順了。然而,皇帝老兒的下台卻並不等於皇權的消亡,只要將自己視為“老百姓”和“草民”的中國人心中的“皇權意識”與“皇權崇拜”一天不去,“皇權”就有可能會“借屍還魂”,並受到當代中國人的追捧。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時下充斥影視及其他各類媒體且頗受大眾歡迎的皇帝戲及宮廷戲就是國人的“帝王情結”根深蒂固的明證,這類作品將起到使作為特權的皇權或作為皇權的特權合理化的作用;並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使皇權與特權在當代中國社會的新的表現形式合理化了。那麼,這種新的表現形式是什麼呢?無非就是將“皇帝”換成了“領導”,並接管“皇帝”曾經擁有的一切特權罷了。

  目前中國的任何一個部門,尤其是政府部門,其實就是一個具體而微的“小朝庭”。高高在上的自然是所謂“領導”——他是作為權力的化身卻並非具體的個人而受到尊敬的,即使將一個要偶擺在那個位置上,它所受到的尊敬往往也並不會絲毫地減少。“領導”的特權來自哪裡呢?答曰:一為草民們在心理上與行動上的支持。“領導”未必個個具有“特權意識”,甚至有些領導還有着濃厚的民主精神和民主作風;但草民們卻往往心甘情願地放棄自己的合法權利,跪在“領導”的腳下,認為“領導”享受特權乃天經地義,理所當然,並事事處處地替“領導”着想——克拉瑪依大火時的“同學們別動,讓領導先走!”與本新聞中列車員讓學生為“領導”讓座之類即是也——久而久之,甚至那些“民主派”的“領導”也被腐蝕了,成了心安理得的“特權者”。而對於那些虛榮心與特權意識濃厚的“領導”來說,草民們的“優質服務”更是助長了他們的特權意識:他們會自認為高人一等,是特殊材料做成的或是上帝的選民——這些“領導”最終會把“腐敗”作為自己的特權,並心安理得地享受“腐敗”所帶來的好處。

  “領導”特權的另一——也是最重要的——來源,即是政府制度設計上的缺失。我們的政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而所謂的負責,其實只是對上級部門的負責,並非對下屬與民眾的負責。因此,每一部門的“領導”的權力雖然受到上級權力的制約,但在本部門內部,卻缺乏有效的制約機制。在某種程度上,任何“領導”在其所管轄範圍之內的權力是無限的,也正是在此意義上,每一部門都是一個具體而微的“小朝庭”。這種體制是滋生和培育特權與特權意識的肥沃的土壤,甚至一位正直的公民,一旦被植入這種土壤之中,將很難獨善其身,使自己不被特權和特權意識所腐蝕。

  特權本質上是一種允許某些特定的人擁有損害他人的權力,它所遵循的是權力的“叢林法則”,即俗話所謂的“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蝦米吃泥巴”——它要求,在權力的等級鏈或曰“食物鏈”中,處於下位的人有為處於上位的人犧牲自身的自由和權利的義務。列車員之所以選擇年青的學生為“領導”讓座,是因為學生往往處於權力等級鏈的低端,他們缺乏保護自己權利的地位和能力,而如果選擇其他的人下手,則難免碰到一個更大的“領導”,也就違反了權力的“叢林法則”。

  雖然步履緩慢,但中國社會畢竟已經在向現代化的道路上邁進。然而,特權和特權意識是我們步入現代社會的最大的敵人。因此,一方面固然亟須對我國的政治體制進行改革;另一方面,作為大眾,更需要用作為現代社會核心價值的民主與法治的精神清除自身血液中的“草民意識”和“皇權崇拜”,樹立起公民和納稅人的意識。同時,在自身的合法權利受到不管來自何處的侵犯時,要敢於說“不”,甚至拿出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這些年青的大學生們對“給領導讓座”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質疑,這在中國不能不說是一種社會進步的表現,但是,他們應該做的卻不能僅僅只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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