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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夢三四年

手機:M版  分類:愛情小說  編輯:得得9

一夢三四年 標籤:大學四年

  (一)

  以前的我並不喜歡喝咖啡,而隨着時間的推移,我終於習慣了咖啡的苦味。時間,總能淡了一切的吧。沒有愛作為前提,也難再有恨。

  北京,這所絢爛繁華的皇城,每一天,每一天,上演着愛恨情仇。有些人去了,有些人來了。有些人死了,有些人活着。

  曾經,我拚命要擠進這個城市,只為了和一個人相守。曾經,我又拚命的想要逃離這個城市,只是為了去遺忘。到現在,我既沒有和誰走近婚姻的殿堂,也沒有逃離這個城市。我曾經那樣的孤獨渺小,而當時間輾輪走過四年,我終於對北京的一切熟悉、習慣。學會了淡忘,學會了寬容,也習慣了孤獨。

  還是這個咖啡館,以前它有個傷感的名字叫“別離”。而今,這個咖啡館換了一個意味深長的名字叫“再回首”。四年的變化,彷彿專門為我設計。這也許就是人生的謎。

  四年的輪迴,好像很多事情都沒有變。四年,能有多大的變化呢。

  對面那個男人還是那麼帥。已經四年不見他了,可我仍然能一眼認出他來。他望着我,那專註的眼神,就好像我們第一次約會的時候。

  今天的一切,彷彿還是四年前一樣。他坐在我的對面,仍然是那樣的難以啟齒。

  我沉默的攪動着咖啡,等他開口。

  良久,他說,“簌簌,你還好嗎?”我點點頭,繼續攪動杯子裡面的咖啡。“怎麼不加點糖?”“我喜歡喝苦的。”“記得你以前不喜歡喝咖啡。”“人是會變的。”

  他伸出手,想握住我的手。我分明看到他的眼中有東西在閃亮,但是我怕看到這閃亮,更怕自己的心會軟。

  “對不起,我去趟洗手間。”

  無力的靠在牆壁上,眼淚流了下來。四年來我曾經無數次想念過他,怨恨過他。而當我就要把他忘記的時候,他卻出現在我的面前。

  (二)

  十九歲的時候我上大三,認識了二十四歲的他,並且約定了終生,等我畢業就結婚。那個時候,我們不在一個城市,重複着牛郎織女的千年悲情,相思斷腸,等待屬於我們的七夕。

  二十歲的時候,我放棄了家鄉優越的工作。拚命的擠進擁擠的北京。每天拖着疲憊的身軀上班下班,為他做飯洗衣服。

  二十一歲的時候,在這個曾經叫做“離別的”咖啡館里,他告訴我他要去澳大利亞,去和一個叫思思的女人結婚。

  二十五歲的時候,他回來了,想和我結婚。

  人生如夢,人生如戲。

  還記得四年前那一天。他告訴我,他和思思好的時候,我們還不認識。後來思思得了癌症,他們分手了。但是現在思思好了,並且希望他能去澳大利亞。他想去。

  “那我怎麼辦 ”

  “對不起。我的積蓄都給你。”他推給我一張支票。

  我看了看他問,“給我的青春損失費嗎?”“你要這樣想也可以。”“錢能買來一切嗎?”我撕碎了那張支票,頭也不回的走了。不是我堅強,其實我明白我是故作瀟洒。也不是我性情寬容,只是我想保持最後一份尊嚴。

  他打電話給我說,“簌簌,對不起。”我掛掉他的電話,把他的號碼刪除,用最快的速度銷了自己的電話號碼,然後換了工作、搬了家。

  一下子,我變成了一個人。找不到方向,不知道未來會怎樣。在這樣的日子裡,我迷上了寫字。風花雪月的故事,是我心中的夢想和創作。愛和恨,都傾訴完了。忽然有一天我釋然了。而他又出現在我的面前,向我求婚。

  (三)

  “簌簌,我們可以重新開始嗎?”我搖頭。“思思呢?”“嫁給別人了。”“你還好嗎?”“好。女兒兩歲了。”“你結婚了?”他驚奇得看着我。“是啊。天下又不是你一個男人。我為什麼不會結婚?”“那,祝你幸福。我想我該走了。”“那,再見。”

  我看着他上了車走了。我騙了他,我沒有結婚,也沒有女兒。但是這樣說,會讓他死心。四年了,我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的糾葛。他已經不屬於我。在我們的人生里,彼此缺失了四年,回不去了。舊夢重溫,再怎麼溫,也難以暖,因為我們的心,都曾經涼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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