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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從傳統文化角度探索人的意識形態特徵

手機:M版  分類:思想鉤沉  編輯:小景

試從傳統文化角度探索人的意識形態特徵 標籤:文化苦旅

  試從傳統文化角度探索人的意識形態特徵

  “儒家”學說是中國的正統思想,在人的價值觀設定上強調“以天下為己任”即“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在處理各種利害關係時強調“捨生取義”;在處世態度上要求“見賢思齊”等等。

  總之,“儒家”注重人自身的思想升華,有嚴格的道德操守要求,不以現實利益得失為人生考量,他所提倡的往往着重於“公”與“正”。但人總是或多或少有“私”性的,所以“克己”往往是成就“儒家”理念的關鍵。

  客觀地說儒家思想能在中國紮根確實因為有很多可取之處。他成就了中國的“國風”,促生了無數的仁人志士,升騰了中華民族的奮發圖強精神。但任何事物都有不足:由於很多人不能“克己”也就造成了他們在行為、思想上與“儒家”的要求有這樣或那樣的偏差。而“儒家”思想往往不能接受這種偏差甚至是直接批判,表現出鮮明的是非立場。這點在我們眾多文化範疇中得到體現,很多作品甚至是一些史書(特別是近代史)對人物的臧否直接用大是大非來分類。在社會上和我們身邊也經常出現一些意識形態的對立,相互之間缺少溝通與包容,“道不同,不相謀”,成為很多人的原則。

  “法家”在認同“儒家”價值觀的同時則強化了對人私性的認識,不認可“儒家”用“修養來改造人”的理念,他的核心是“以制度制約人”,認為必須用強制手段規範人的行為。從古至今無數政治家都信奉這種理念,他通過行政手段與“儒家”的意識建設相結合併互為補充成為中國歷史主要的國家管理手段。

  但“法家”的偏頗是比儒家更忽視人個性的差異及其對社會的影響,主觀強調“清一色”。更有一些激進者發展為“兵家”理念,往往把世界看成對立的,並從理念對立認識發展為利益對立認識,對待他人往往從意識形態角度劃分為“非敵即友”,且以立場為確定對錯的最高標準。往往表現為:即使是同一件事因為主體不同,只要是己方陣營總能找出理由說明主體人是正確的或是不得已的;只要是對方陣營總能證明是錯誤的或是有玄機的。

  “儒為主、法為輔”,兩家相輔相成,成為中國思想領域“大一統”的主體。但顯然都不是人(社會)處理自我矛盾與不同意識形態之間矛盾的好方法。所以“佛、道”兩家便成為中國社會非主流確具有健康補充意義的意識形態,宗教的作用在此得以顯現。

  佛教能在中國紮根興盛,是因為傳統的儒家思想不能解決人自我意識中矛盾鬥爭問題。因為很多人在接受儒家思想的同時又苦惱於自己這樣或那樣的做不到,如此便長時期面對自己內心的考問,需要精神的解脫,於是他們接受了佛家的出世思想。佛家講究用“一”字來修鍊自身修養,講究“向有中求無,不可向無中求有,人人皆佛,善惡一念間”等等。使得人可以更好地接納自己與原諒他人,從而調整好自己也是社會的心態。

  佛家可以解決自身的問題卻不能解決處世的問題,而中國傳統的“道家”講的“二”字,注重與外界的辨證關係,強調對立與統一,太極圖就是典型代表。

  有一個典型的道家小故事:一木匠師傅與眾徒弟出遊,徒弟們發現一罕見大樹但師傅卻不屑一顧。徒弟們驚問原因,師傅說:此樹雖大但無論做什麼材料都不合格,所以根本“無用”。夜間師傅夢見大樹找他,並氣憤地說:如果我適合做哪怕一種材料,我造就被你們砍了,你們眼中的“無用”恰恰是我眼中的“有用”。在這裡“有用”與“無用”隨着主體、環境的變化而互為轉換,可以說道家思想適合用來處理與不同意識形態的關係。但由於其本身又講究“人不勝天”等眾多消極的理念而被人所忽視也不被社會所提倡。

  實際上中國封建社會的鼎盛時期就是採用“外用儒法內用黃老”的統治方法,從側面說明了道家在中國社會思想上的地位。

  任何一種思想都有各自的優缺點,但各種思想在一個社會中共存,在一個單個人身上共存,並隨着環境的變化而變化是十分緊要的。所謂和諧社會既包括人與人之間的群體和諧更應該包括自身的和諧。如何讓各種價值觀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共存共容是社會的課題也是我們自身的課題,只有做好這個課題才能真正實現“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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