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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痴迷路記_700字

分類:六年級作文  字數:700字  編輯:得得9

上星期,我這個“路痴”又迷路了。我走反方向整整三公里,花了近一個小時,筋疲力盡,居然什麼也沒得到。 

  那是上個星期天,媽媽帶我去“春之江大酒店”吃飯,我很快便吃飽了,坐在那兒覺得無聊,便想先回家,媽媽也想讓我鍛煉一下,就把家門鑰匙和手機給了我,於是我就上路了。我急於趕路,沒分清東西南北就走了,我順着大路不停地向前走。來的時候不也是朝這個方向走的嗎?我想。走了十五分鐘,媽媽打來電話:“兒子,到家了嗎?”我不知道走錯了方向,便回答:“還早呢,再過十五分吧!”說完,我就掛了。我繼續蹦跳着前進,可是,我根本沒看見任何一座我認識的建築。我大聲抱怨:“太遠啦!都走了快半個小時了,還沒到,這麼遠,真要命!”媽媽又打來電話:“兒子,到家了吧?”“還沒呢,為什麼這麼遠啊?”媽媽驚訝地說:“還沒到家,不會吧!你是不是走反方向了?問一問周圍的人,孝都怎麼走。”我掛了電話,找到一位掃地的伯伯:“伯伯,孝都怎麼走?”那位伯伯指了指我的身後,我頓時明白了:我走反了方向。我回撥了媽媽的電話,我說:“媽媽,告訴你一個不好的消息:我迷路了。”媽媽聽到后,急忙問:“看看周圍有什麼明顯的建築物。”“有座‘小龍港橋’”我答道。“你走反方向那麼遠啦!你上圩塘啊!”我關心的不是走了多遠,而是怎麼回去,我現在筋疲力盡,走回去基本上是不可能了,我心裡十分着急,生怕媽媽找不到我,我回不去。這時,媽媽又說:“你在那兒別動我去接你。”我蹲在橋上,心裡難受極了,我竟然白白浪費了五十多分鐘。沒過十分鐘,媽媽便找到了我,並把我帶回去了。 

  在生活中,有無數條路可以走,只有走對了,並一直往前走,才可以成功。在走之前,一定要辨別好方向,否則,你就會“迷路”,什麼也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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