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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話夜市

手機:M版  分類:網絡散文  編輯:得得9

  夜市,顧名思義,就是夜間進行交易的場所。夜幕降臨,華燈初放,漫步在貴陽合群路、普陀路、陝西路等路段,可以用燈紅酒綠來形容。賣小吃的攤位一個接一個,賣的食品可謂五花八門,應有盡有。這是貴陽年輕人夜生活的一個組成部分,老年人一般是不會去那裡的。曾幾何時,貴陽延安路也是夜市集中地,不過那裡主要經營日用百貨、服裝鞋帽。入夜,那裡人頭攢動,熱鬧非常,成為貴陽人閑逛之地。夜市在我國,歷史非常悠久。《周禮·地官》載:“大市,昃時而市,百族為主。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為主。夕市,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為主。”說明春秋戰國時期集市貿易主要有三種形式:大市,時間在太陽偏西以後,各階層的人都可以在這裡進行貿易。朝市,時間在清晨,以商賈貿易(批發)為主。夕市,時間在太陽落山以後,以販夫販婦為主,做些小買賣。唐宋以後,夜市內容變得豐富多彩,貿易活動與文化娛樂結合起來。歐陽修“擊鼓踏歌成夜市”的詩句,描寫的就是宋朝夜市的景象。《東京夢華錄》描述了北宋開封府“潘摟東街巷”、“馬行街鋪席”一帶,每天夜市都到三更(半夜)才散,而五更朝市“又復開張”,《夢梁錄》記述了南宋時期杭州夜市的情況:“杭城大街,買賣晝夜不絕,夜交三、四鼓,遊人始稀。通宵買賣,交曉不絕。五鼓鐘鳴,賣早市者又開店矣。”“冬月雖有大雨雪,亦有夜市盤賣。”上市經營的服裝用具,十分齊整且有規定,“如士農工商諸行百戶衣巾裝著,皆有等差”,“街市買賣人,各有服色頭巾,可辨認是何名目人”,“凡賣飲食之人,多是裝飾車蓋擔兒,盤合器皿新潔精巧,以炫耀人耳目”,“不敢苟簡,食味亦不敢草率也。”對夜市的管理是相當規範嚴格的。福州在唐宋以後,經濟文化已相當發達,所以夜市也熱鬧非常。明代徐通詩“甲第朱門長樂郡,管弦燈火晉安城”描寫的就是福州夜市的熱鬧景象。長樂郡、晉安城都是指福州。鄧原岳詩云:“今霄雨霽動新涼,短拍長歌夜未央。學得崑山齊按曲,還珠門外月如霜。”還珠門是福州當時的一個地名。詩中描寫的是“文化夜市”的情景。夜市經營的內容,隨行業、季節的不同,時時有變化。而其叫賣的聲韻,今天是不能聽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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