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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話“我和你媽都掉到河裡,你先救誰?”

手機:M版  分類:現代散文  編輯:pp958

  閑話“我和你媽都掉到河裡,你先救誰?”

  陳宣章

  一直流行一種“考驗”:女孩問男朋友:“我和你媽都掉到河裡,你先救誰?”這是現代“陰盛陽衰”的標誌。

  聰明的男孩說:“先救您。您是我的唯一。”因為兩者同時掉到河裡的事情是假設,不可能發生的,落得騙騙女朋友,搞好關係。

  如果萬一中的萬一,真的發生了這種事情,怎麼辦呢?我想:首先要找一個辦法同時救兩個人;其次看兩者中誰會游泳,先救不會游泳者;萬不得已時,先救容易救起者,以免兩個皆落空。

  《三國演義》里劉備說過:“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劉備為了逃命,三次撇妻。《史記》中記載:劉邦在戰場上逃命時,就把“衣服”從車上推下去拋棄掉。要不是夏侯嬰見到“棄嬰”就撿,劉邦這一兒一女的命運還真不好說。司馬遷厲害的地方就在於:儘管所記為本朝開國皇帝,也沒有遮掩,不迴避劉邦在戰場上的窘境、狼狽相和逃跑時的“果斷”,甚至還寫了劉邦並不為此感激夏侯嬰。

  按照孔孟之道,老婆是“衣裳”,而父母地位比老婆高得多。所以,不管什麼情況,應該先救老娘。可是誰敢如此說?女朋友必然“拜拜”了。國學家們也如此。

  《二十四孝》中第12個故事是《埋兒奉母》:郭巨,晉代隆慮(今河南林縣)人,一說河內溫縣(今河南溫縣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實。父親死後,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對母極孝。后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擔心,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當他們挖坑時,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壇黃金,上書‘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並得以兼養孩子。”

  你想:為了不影響供養老娘,竟然要活埋兒子。這簡直不可思議。其實,他的兒子並沒有在事實上威脅到老娘的生命。在郭巨心目中,老娘簡直就是“天”!

  《三國演義》第19回《下邳城曹操鏖兵白門樓呂布殞命》中,劉備敗給呂布,匹馬逃難。一日,投宿於少年獵戶劉安家。劉安久聞劉備大名,一心想好好招待劉備,欲尋野味供食,一時竟不能得,於是殺掉他的妻當菜給劉備做飯吃。劉玄德飢腸轆轆,不疑有他,乃飽餐一頓。小說作者以平淡的筆墨,寫這一件慘絕人寰的事情,竟然面不改色心不動,實在是很可怕的。毛宗崗批語:“玄德以妻子比衣服,此人以妻子為飲食,更奇。”

  小說繼續講故事:次日玄德離去時,往後院取馬,忽見一婦人殺於廚下,臂上肉已都割去。玄德驚問,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玄德不勝傷感,灑淚上馬。劉備路遇曹操,講起近日經歷及劉安殺妻為食之事,曹操乃命孫干以黃金百兩往賜之。毛宗崗批曰:“劉安得此金,又可娶一婦矣,但恐無人肯嫁之耳。何也?恐其又把作野味請客也。”在劉安心目中,把老婆當成一隻羊、一口豬,殺了待客,還說是“狼肉”。這是儒家對待“老婆”的極端。

  回到“我和你媽都掉到河裡,你先救誰?”這個難題。首先,出題之人就是心術不正:非要逼着答題者在女朋友和老娘之間“兩個選一”。因為出題者認為:女朋友和老娘是不共戴天的。

  在封建社會中,婆媳關係不正常。在新社會中,也不能“矯枉過正”,而應該是和諧共處,相親相愛。為什麼非要走另一個極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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