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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該打乎?

手機:M版  分類:思想鉤沉  編輯:pp958

  今天上網胡亂搜搜有人在百度知道提問“這樣的女人該不該打女人”,竟然看到的一邊倒的不尊重女性朋友的回答:“打女人的男人還算是男人?”這讓我十分氣憤。奇怪的是這種侮辱女性的言論有不少還是女性自己發出的,我看后竟是不知所措。

  我完全可以詭辯一點說:若是打人的男人不是男人,那麼槍斃女囚都要用女槍手了,不知道天性善良的女性到時候會不會去給她幾槍再去結果那人性命。但我不願這樣說,我只想問女人該打乎?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要去考慮人該打乎?法律規定,人不該打,不能打,打人就是不對。那就跟男人女人一點也扯不上關係了,男人們認為打女人的男人不是男人,首先就看賤了女人。既然如此,你又有什麼權力去罵還在打女人而未見得是不尊重女性的人。父系社會,男尊女卑的心理你沒有拋棄,你還有什麼顏面在網絡里夸夸其談。悲哉!

  談論人是否該打,未見得一定要去研究法律。記得《韓非子·五蠹》裡面說過“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禮之,此所以亂也。夫離法者罪,而諸先生,以文學取;犯禁者誅,而群俠以私劍養。”這就是說明法律多是與世界上實際發生的事是不一樣的,就看你罪犯到了什麼程度。無獨有偶《墨子·非攻》言:“今小為非,則知而非之;大為非攻國,則不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辨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辨義與不義之亂也。”也就是說你打人是否有罪要取決於你是否在攻國的立場上,要是打的規模,那就是無罪。所以打人就要看你打到了什麼程度,當然這裡不是說的匹夫相向,拔刀對峙,我要說的這種打人要形成規模。如抵禦外國侵略,可以不打人么?槍斃犯人可以不打人么?逮捕毒梟可以不打人么?這些打人都是成為規模的打人。關鍵看什麼樣的人該打,一個破壞祖國領土完整的人該打,一個破壞別人家庭的人該打,一個打擾別人學習工作的人該打,一個剝奪他人權利的人該打,一個懦夫該打,一個漢奸該打,一個混蛋該打,一個無理取鬧的人該打,慈禧該打,江青該打,川島芳子該打。

  時代進步了,男女平等了,女性的地位提高了。全世界範圍內男女平等的呼聲到了女士優先的當代。我一向奇怪既然男女平等,為什麼要女性優先,這不明顯的歧視我們最最可愛的女性,把她們當做是弱勢群體。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很多女性明知道平等了,卻還是自輕自賤,自願去學習洗衣服做飯,讀幾本小說所謂提高修養,為的居然不是更好的為社會服務,為的竟然是傍個兜里有兩個錢的富二代老公。我更不明白為什麼很多人看到此處義憤填膺,以為要我說的是他,或者是他認識的某某,要拔刀相助。人們最喜歡做的是要面子的人,我卻最不願意做要面子而不要臉的人,打人若是可以,打女人也便是打人,若其人該打,而你去要面子不要臉不去打,我就要罵罵你真是賤。什麼是賤?舉個例子,比如談戀愛的雙方,一個男人整天掛着女人的包,聽着電話對面沒有聲音還要等一個小時,在樓下等着凍着等女朋友在樓上和室友聊天,無理取鬧氣得你不行了,自己的父母祖宗都被問候了,你還不敢去反擊,只知道用手打牆……這是衷情么,你懂不懂什麼是情,不要用賤侮辱愛和情這兩個字,建議你去讀讀《致橡樹》。反過來女的對男的也是一樣,人最不能的就是賤。

  一個要面子不要臉的人日益增長的民族,實在堪憂。我很奇怪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甘心做奴。例如房奴,假使成了房奴,以致於成為各種奴。失去自己的尊嚴一旦有一點權力去剝奪別人的尊嚴,猶如王胡,阿Q和小D。魯迅時代的復興,實在是我的痛。物質上不提,單從精神已經成了奴隸,中國歷史是奴才和想要成為奴才而不得的朝代,卻是如此。為什麼我的眼裡常含淚水,因為我對這土地愛得深沉。

  王福來20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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