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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與利的博弈

手機:M版  分類:優秀散文  編輯:pp958

  名與利的博弈

  “主任好,請你看看我這可以登記不?”一個瘦弱而高挑的老者,顫抖着來到我的面前,將一張烈士證明書遞給了我。我停下手中的活,接過證明書看了看,知他來自一個偏遠的小山村,看他一身不住地抖動,以為走路走累了,便叫他先坐下,並給他倒了一杯水。他感覺到了我的疑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說“讓你見笑了,人老了,手腳也不聽使喚了。”我也笑了笑,然後指着烈士證上執證人的姓名問他:“這個名字就是您嗎?帶了身份證吧?”“是的是的,帶了帶了”老者小心地放下還沒來得及喝的水,慢慢的從上衣口袋裡摸索着掏出了一個裹得嚴嚴實實的白色塑料袋。我接過塑料袋,里三層外三層的展開了,仔細核對后,感覺沒有錯,便告訴他可以登記,只是還要把這些東西複印。老者有點茫然,我也就不好使喚他了,正好有個熟悉的年輕人來找我辦事,我便把東西交給他了,“你去幫這個老者複印吧,費用記在我的賬上。”年輕人倒也沒有推辭,接過東西就去了。

  這樣的工作我已經重複了十多天,烈士證也看過不少了,但像老者這樣保存完好的沒幾個,便忍不住問他:“您這烈士證有些年頭了,怎麼保存的這麼好呀?”老者說“我父親為革命犧牲了,留給我的就這麼一張紙,這是他的榮譽,也是我的驕傲,我當然要好好保管了。”老者喝了一口水,接著說:“記得十年前兒子改建房子,拆房子時候我正有病住院了,千叮嚀萬交代著兒子一定要把貼在牆上的烈士證揭下來,房子拆了一半了,我還是不放心,便偷偷回家看個究竟,一問兒子還真沒揭下來。我便不顧一切跑進去找尋,結果把那些幫工拆房子的人嚇了一跳。還好,要是晚回幾分鐘這烈士證就沒了。”我有點驚異於老者對這份榮譽的固執,久久地看着他,心生一種莫名的感動。 像老者這樣珍惜這種名譽的人,時下已經不多了,正當我想稱讚一下老者,一個中等個頭中度發胖的中年男子走進了我的辦公室,打斷了我還沒有說出口的話語。他一進門便扔給我一支煙,隨意地問道:“辦理烈士子女登記是找你吧?”我謝絕了他的煙---因為我壓根兒就不抽煙,“是呀,你也要登記嗎?”“是的,聽說登記了政府會發給撫恤金,你看我這些材料夠不夠?”他一邊說話一邊遞給我幾張捲成一卷的紙張。我看了看材料,又看了看他,有點好奇的問他:“你是烈子?多大了?”“是呀,已經四十歲了呢。”“哦,那你不符合登記條件。”他有點急了,“怎麼不符合條件呀,不是說繼子也可以登記嗎?我是繼子呀。”“呵呵,繼子也可以登記,但必須要有確鑿的過繼手續,還要對烈士或烈士配偶盡了贍養義務,你這麼年輕,怕是難以和烈士扯上關係吧?”“我家族修譜時把我修在烈士名下,每年我都會在七月十五給他燒紙錢的,這些都不算嗎?”“可以說你也對烈士盡了心吧,但絕對沒有儘力。再說了,文件規定要在六十歲以上,你太年輕了。”他看我執意不辦理,又給我遞來了一支煙,並說:“要不你先給我登記了,也是我的一份名譽呀,至於撫恤金的事以後再說。”“呵呵,我看你就是衝著這份撫恤金來的吧,其實,國家還沒有出台發給撫恤金的政策標準,即使給你登記了,等你到了六十歲的時候,這些政策說不定也廢止了。”“哦,這樣呀,那就算了,沒錢還登記個鳥呀,我不圖虛名。”中年人悻悻然離開了。

  老者在旁聽着我們的對話,看着中年人有些激憤的表情,大惑不解,不無感慨地說:“搞不懂了,我們那輩人把名譽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現在倒好,就是為了錢。”

  說話間,幫他複印材料的年輕人進來了,一起進來的還有兩個老同事。剛好聽到了這句話,大家也就就着這話題說開了。一個同事說:“毛澤東思想教育出來的人重名,一張小小的獎狀就是寶貝,鄧小平理論教育出來的人重利,只有白花花的鈔票才有吸引力。”另一個同事說:“現在人們的名利觀實在是個問題,為了蠅頭小利鬧糾紛,父子翻臉,兄弟成仇者不在少數,世風不古了。”

  這時候恰好又來了一對母子,兒子大約三十歲,進來就問昨天是不是有個叫xx的來辦烈士子女登記了。我回想了一下,是有這麼個人,好像是兩兄弟,都是烈士的繼子。

  他說:“那兩個人是他的叔叔,他們憑什麼辦登記呀,他們自己都是我爸爸帶養大的,我爸爸才是烈士的親骨血,應該給我爸爸登記。”“哦,你爸爸?聽他們說你爸爸好像過世了吧?”“我爸爸過世了還有我媽媽呀。”“哦,對不起,你媽媽只是烈士的兒媳,按規定不能登記。你叔叔雖然與你爺爺沒有血親關係,但可以算是你爺爺的繼子,而且,你叔叔是你奶奶所生,和你爸爸還是有血親關係的,他們和你爸爸一起贍養了你奶奶----也就是烈士的配偶,按規定可以登記。”雖然我感覺已經說得夠明白了,但是母子倆還是不理解,兒子說:“要是他們登記了而我媽媽不能登記,可能就會有糾紛,我們會上訪。”對他們的偏執我有點不解,隨意的問他們:“你們這麼強烈要求登記是不是爭撫恤金呀。”“是”,兒子一點也不含糊的告訴我。我笑了笑說:“你媽媽年紀大了,可能也沒上過學,她的固執可以理解,但你很年輕,應該明事理,政策規範不是針對哪一個個體,我辦事只能依政策。如果只是為了撫恤金的事,你們可以家庭內部協商,而且我也可以告訴你,現在還沒有出台撫恤標準,也不知道錢多錢少,要是多,你們自己可以協商一個分配辦法,如果很少就沒必要計較了。這樣爭也太傷兄弟或叔侄感情了。”話到這個份上,母子倆都有點難堪,兩個同事,還有那個老者也說他們不應該這麼糾結。說透了還是一個“利”字,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弄得親情都沒了。

  烈士子女登記,表面上是掙回一份名譽,實質上還是衝著那點可能的利益。名利之心人皆有之。“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也”。 孔子認為,人活一輩子,沒有可稱道的名聲是最可悲的!而利往往與名連在一起,功名利祿,自古皆然。“自許封侯在萬里,有誰知,鬢雖殘,心未死。”這是陸遊對於功名的急迫與執着,由此也可見一斑了。名與利,兩者不同卻相通。名可以是利的階梯,利可以為名開路。所以司馬光說“汲汲於名者,猶汲汲於利也!”“士重名輕利,吏重利輕名”,莊子也說:“小人以身殉利,士以身殉名”。在一般意義上講,追名逐利不是壞事,而是一種社會發展所需要的動力,但是,如果發展到見利忘義,不知廉恥的地步,那就是可怕的病態了。毋庸置疑,時下趨於這種病態的人不在少數。

  我忽然想起了前不久十多個參戰退伍人員聚在我辦公室要求辦理低保的事。我對其中一個比較熟悉的擔任村主任的人說;“你還是不要辦,一個村主任吃低保讓村民們怎麼看你?要說你能吃低保,大家都可以吃低保了。”他說:“我辦低保是政策規定可以辦的。”“呵呵,政策規定了嗎?”“反正領導說了可以辦。”原因是有一次他們那些參戰退伍人員上訪到了縣委書記那兒,要求提高待遇,書記沒奈何交代民政局長允許他們享受低保。就這樣拿了雞毛當令牌,低保局只好照辦。因為熟悉,我又笑他:“你覺得你享受低保光榮嗎?”這時候他也有點不自在了,說:“是有點不妥。”沒想到其他人為他說話了:“沒什麼不妥,你看開着小車住着別墅吃低保的人不是也很多嗎?如今面子名譽不值錢,只有鈔票才是實打實的。”“是咯,現在國家有的是錢,幾多錢都不明不白落入了眾多貪官腰包,我們拿這一點點,算個鳥毛呀。不要白不要,管什麼名譽和面子!”面對他們的起鬨,我竟無言以對。

  一個人們根本不在乎名聲好壞的社會,將是一個非常可怕的社會。范仲淹說:“舉世不好名,則聖人無所用其權。”再有本事的“聖人”,也沒辦法治理一個人人“不好名”的社會!人生一世,始終會與名利相伴,選擇什麼樣的名利觀就選擇了什麼樣的人生,選擇貪婪就選擇了低俗,選擇淡泊就選擇了高尚。若想不為名利所累,其實也簡單:視之越重,害處愈大;視之越輕,益處愈多。君子應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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