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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一個“冤”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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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一個“冤”字了得 標籤:只有一個地球

  潘金蓮是中國歷史一個家喻戶曉的人物,也也作者在《水滸傳》中花了很大力氣刻畫的一個女性形象。數百年來,她的名字一直作為賢妻良母的反面而存在,“淫婦”這個代名詞也伴隨着潘金蓮這個名字流傳至今。

  當然,我們不能否認,在《水滸傳》中,潘金蓮確與西門慶有姦情,而且為了能達到與西門慶長相廝守,她也確實親手毒死了自己的丈夫武大郎。但對於她的這一系列表現,我們應該做的不是人云亦云地譏諷與指責,而是深入地挖掘它產生的原因,然後對潘金蓮這個女性做一個客觀的評價。

  最初的潘金蓮是一個美麗、善良、正直的姑娘,對於潘金蓮的出身及如何能與武大郎成親,書中有一段交代:

  那清河縣裡有一個大戶人家,有個使女,小名喚做潘金蓮,年方二十餘歲,頗有些顏色。因為那個大戶要纏他,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從。那個大戶以此恨記於心,卻倒賠些房奩,不要武大一文錢,白白地嫁與他。①

  在這段描寫中我們可以看到,潘金蓮本來是個好女子,她只因不肯依從大戶的調戲,才被強嫁與武大的。如果她本性淫蕩,依從那大戶,也許可以做個小妾,對於一個使女來說,那也不失為一個很好的歸宿。她的不肯依從,她的拒絕,她的反抗,正說明了她本性是良好的,在她身上顯示了封建社會裡底層女子的一種可貴的品格,這是不應為讀者所忽視的。

  一般說來,背叛自己丈夫的女子,多是因為丈夫自身具有一定的缺陷,因而才去尋求其他男性的。那麼就讓我們來看看武大郎是否也是如此呢

  首先是相貌。女人嫁丈夫,當然想找一個相貌堂堂、高大威猛的男人,更何況潘金蓮很漂亮,她自然也有這方面的要求。然而她的丈夫武大郎“身不滿五尺,面目生得猙獰,頭腦可笑”,還被清河縣人起了一個很形象的渾名,叫做“三寸丁谷樹皮”。可想而知,他的相貌已經不能用一個”丑”字來形容了,這樣一個“三分像人,七分似鬼”的人怎能配得上貌美如花的潘金蓮呢

  其次,他們的性格也是不和諧的。潘金蓮曾對武松說“:常言道:人無剛身,安身不牢。奴家平生快性,看不得這般三答不回頭,四答和身轉的人。”她和武大吵嘴時說:“你是男子漢,自不做主,卻聽別人調遣!”對西門慶說:“拙夫是無用之人,官人休要笑話。”這些都可以看出潘金蓮與武大性格、思想上的差異以及她對武大郎的不滿。

  於是,這種被壓抑的感情就越積越深,直到武松的走入,這種感情似乎找到了它的出口。然而剛剛找到的出口卻又被武松堵死了,這種積蓄着的感情,只是暫時得以平熄,然而西門慶的出現卻又讓這團將熄的火焰燃燒了起來。

  西門慶,一個典型的好色之徒,深知女人心,更知道如何投其所好,再加上堂堂一表人才,又出手大方。潘金蓮所希望的、所需求的,西門慶都能給她。這樣的男人自然要比家中那個“三寸丁谷樹皮”強得多,這讓潘金蓮如何能不動心呢 一個在枯燥的、毫無激情的婚姻中渴望愛情與慾望的女子遇上了一個風流瀟洒、又懂得體貼女人的男子,這樣,通姦之事自然可以理解。

  至於潘金蓮害死武大郎一事,我們也應客觀地分析。首先,我們不應忽視武大郎一席話的作用。武大郎被西門慶踢傷卧床,而潘金蓮對他又不聞不問,因此,武大郎對潘金蓮說:

  你做的勾當,我親手來捉着你奸,你倒挑撥姦夫踢了我心!至今求生不生,求死不死。你們卻自在快活,我死自不妨,和你們爭不得了。我的兄弟武二,你須得知他性格。倘或早晚歸來,他肯干休!你若肯可憐我,早早扶侍我好了,他歸來時,我都不提。你若不肯覷我時,待他歸來,卻和你們說話。②

  這些話就引來了殺身之禍。武大郎不這樣說,潘金蓮與西門慶還只自顧自地玩樂,不會有害人的打算,可這樣一說,西門慶如何不怕。他與其嫂通姦,還踢傷其兄,武松又怎麼能饒得了他 為了瞞住武松,武大郎非死不可。

  其次,王婆這個惡毒的老太婆應該對整個事件負主要責任。如果沒有她這個“幕後軍師”從中“指點”,西門慶就不會有機會與潘金蓮勾搭成奸,下毒害人之事就不可能發生,更何況害死武大一事還是由她想出、提出,並監督執行。

  潘金蓮是一一按照她的計劃執行的。在這裡,潘金蓮只是一個執行者,主謀並不是她,儘管是她親手殺死了自己的丈夫,但我們也應該看到,她一步步走到這裡,已經沒有回頭的路。她有這樣的行為,也是無奈的選擇,我們沒有理由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她身上,她難道不是一個受害者嗎

  潘金蓮的死是一個悲劇,既然得不到真愛,那麼去找尋自己所需要的愛情又有什麼錯呢 為什麼還要置她於死地呢

  魯迅先生說:“悲劇是將人生的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③追求愛情作為人的本能,自古至今散發著無限的魅力。潘金蓮便是被這魅力所吸引而主動追求的典範。倘若是開明時代,她或許被歌詠傳唱,然而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她卻變成了萬惡不赦的“淫婦”。她的美好理想有悖於當時的社會現實,從而釀造了她的悲劇命運。在封建社會裡,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決定婚姻的唯一合法標準,女性沒有獨立人格,更沒有獨立選擇婚姻的權利。在這種畸形婚姻制度下,男子可蓄妾納妓、可休妻再續,但婦女對丈夫沒有愛情,則永無他法。倘若婦女於婚姻之外另有所愛,那麼不但會受到人們的無情唾棄,更會被道德的法庭判以死罪。

  恩格斯曾說過:“只有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然而潘金蓮與武大郎沒有絲毫愛情,對於這種無道德的婚姻,潘金蓮很無奈,但卻不能主動退出婚姻。等她開始在婚外追求愛情,便為鄰人們所唾棄和敵視,很快就被武松一刀斬殺。而殺死潘金蓮的恰恰就是她所愛的打虎英雄。

  追根溯源,潘金蓮的死是整個罪惡的封建制度造成的。潘金蓮雖然沒有驚天壯舉,但她在遭受不應遭受的厄運的短暫人生中,於覺醒和反抗中,卻迸發出了悲劇美的火花。只是這火花未能燎原,卻很快被撲滅。

  悲劇已經形成,歷史難再改寫,對於潘金蓮的行為我們應該做的不是人云亦云地譏諷和指責,而是從客觀的角度還她一個公道。

  潘金蓮,一個封建制度下的犧牲者,卻不被後人所理解。梧桐更兼細雨,到黃昏,點點滴滴。這次第,怎一個“冤”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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