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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建農村合作銀行的經驗做法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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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建農村合作銀行的經驗做法體會 標籤:工作經驗

  四、籌建農村合作銀行須解決的問題。

  (一)各方達成共識。

  為確保農村合作銀行籌建工作取得實效,必須深刻領會、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3〕15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省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號)精神,積極尋求地方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全面落實對信用社的優惠扶持政策;必須尋求各級銀監部門、省聯社的科學指導,少走彎路;聯社上下必須統一思想、充分認識組建合行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從而,合力推進組建工作。

  (二)條件達到標準。

  按照《農村合作銀行管理暫行規定》(銀監發〔2003〕10號)、《合作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2006年第3號令)等規定,針對軟、硬件指標,補缺補差。

  1.清收不良貸款。更新信貸管理,堵住信貸風險源頭,大力清收盤活存量不良貸款,特別是進一步開展清收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的落實力度,對在短時間內無法償還的,考慮通過土地置換貸款來盤活清收;請求人民法院加大對全縣信用社依法起訴而未執結的案件的執行力度。在準確分類的基礎上,確保不良貸款佔比控制在15以下,且保證保持逐年、逐月下降趨勢。

  2.擴大核心資本。為保持註冊資本的穩定,並考慮合作銀行成立后3年內資產擴張的因素,應進一步拓寬入股範圍,廣泛吸收轄內對農村金融具有管理意願、管理能力的企業投資入股,確保投資股比例達到90以上,從而發揮股金的橋樑、紐帶作用,促進農村合作銀行的不斷發展壯大;確保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充足率符合標準。

  3.落實扶持政策。積極爭取政府全面落實各項扶持政策,請求政府協調與縣直工商、稅務等部門的關係,解決由於歷史原因,造成的辦理土地證和房產證等問題,並對合行預先核准和註冊登記費用給予優惠。

  4.法人治理框架。真正按照《公司法》、《商業銀行法》、《農村合作銀行管理暫行規定》等要求,建立並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設立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層,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制衡機制,形成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運作機制。

  5.強化內控管理。按照“制度先行、內控先行”的原則,按照《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要求,對現行農村信用社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進行清理、規範和完善,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內控體系。

  6.增強支農能力。制定農村合作銀行經營方針和三年業務發展規劃以及支持“三農”發展和明確今後三年農業貸款比例的意見,進一步拓寬支農服務領域,提高服務水平,增強服務能力。

  7.轉變經營理念。屏棄長期禁錮的陳舊的思想,學習現代金融企業管理,堅持市場化、商業化取向,確實轉變經營管理理念,實行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自擔風險,通過為轄區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實現自身持續穩健、又好又快發展。

  8.提高整體素質。由於歷史及諸多方面原因,農村信用社員工隊伍整體素質不高,特別是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人才不多,需要組建后的合行通過不斷的努力來培養。

  9.轉換經營機制。以現代金融企業的產權制度、管理理念和經營模式等來徹底改造信用社,建立起良好的用人機制,實行有效的績效考核辦法,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增強抗風險能力,促進農村合作金融的可持續發展。

  (三)細節規範問題。

  1、股本金方面。股本金的確定應結合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充足率的達標,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應注重其前瞻性;在股權設置上,投資股起點宜大不宜小,自然人投資股起點在1萬元、企業法人在10萬元為宜;發起人宜少不宜多,應考慮相對集中。

  2、中介機構方面。中介機構的選定應考慮其資質和認可問題;應和其充分協商后,與其簽約。銀監會着重於整體資產評估的結果,對清產核資的過程及結果未作過多的要求。

  3.章程制定方面。隨着銀監會2006年3號令的頒布和新的《公司法》的出台,應考慮銀監會合作部《農村合作銀行章程(示範)》的時效性,應與時俱進、充分考察、廣泛汲取。

  五、籌建工作中的體會

  (一)縣域經濟繁榮和信用社強勁的經營實力是基礎。經濟決定金融。##縣域經濟快速發展直接決定和提升了縣聯社的經營實力和對外形象。##縣聯社審慎經營、敢為人先、勇於改革、穩健發展的經營理念,較為完善的“三會”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創造的良好社會效益、經濟效益以及在全市乃至全省信合系統的領先地位,為組建合作銀行奠定了牢固的基礎。

  (二)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是關鍵。組建工作得到了縣委、縣政府的大力幫助,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親自擔任籌建工作小組組長,為籌建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縣政府印發的《關於組建##農村合作銀行的意見及支持政策的函》(號),明確要求全民動員、舉縣而為,並在化解不良貸款、成本價出讓土地、補助開辦經費等8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扶持政策,為籌建工作提供堅強的政策保障。

  (三)各級銀監部門、省聯社的跟蹤監督和悉心指導是保證。沒有省局和市銀監分局的具體指導,籌建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矛盾不可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得到解決,從而確保了籌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全縣入股股東和全體員工的深切厚望是動力。組建##農村合作銀行是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一件大喜事,全縣農村信用社員工和入股社員寄予了厚望,早日組建,有利於更好地發揮農村合作金融整體功能,更好地服務“三農”,服務於地方經濟,取得最佳社會效益和自身效益。

  組建##農村合作銀行,按照市場經濟規則,明晰產權關係,促進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和經營機制的轉換,是新農村建設的必然要求,是##縣工業富縣戰略的必然要求,是農村信用社進一步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健全##縣銀行體系的必然要求。組建##農村合作銀行后,更名不改姓,服務農為先,其服務區域不變,服務宗旨不變,將繼續堅持服務“三農”方向,加大對地方經濟的支持力度,更好地發揮農村金融主力軍和聯繫農民的紐帶作用,為##縣“兩個率先”的戰略目標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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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末,##縣聯社已達到農村合作銀行市場准入條件。一是所有者權益大於股本萬元。二是不良貸款率(五級分類)為,符合不良貸款率低於15的標準。三是按照《農村信用社風險評級及預警指標體系》規定的公式計算,資本充足率為,核心資本充足率為,資本充足率超過《農村合作銀行管理暫行規定》確定的標準。四是具備了較好的法人治理基礎。2005年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組建以來,在銀行業監管機構和省聯社的指導下,法人治理體系逐步健全,經營管理能力進一步增強。五是地方政府對農村信用社各項扶持政策基本落實到位。六是員工素質、營業條件等其他條件也已達到組建農村合作銀行要求。同時,聯社迅速向省聯社、銀監分局上報《關於擬組建___農村合作銀行的請示》、《關於組建___農村合作銀行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召開了聯社理事會,形成組建##農村合作銀行的決議;取得省聯社關於同意##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重組為___農村合作銀行的批複;取得銀監會合作部審核同意后,2006年日組建工作進入籌建準備階段。

  (二)群策群力,穩步推進了籌建準備工作.

  1、成立##農村合作銀行籌備工作小組。召開宣傳動員大會,學習組建農村合作銀行的政策文件,籌備工作小組辦公室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落實責任人,加強籌建工作的協調和領導。

  2、嚴格履行法定程序。分別召開了聯社理事會、社員代表大會,形成了取消自身法人社資格,自願組建為___農村合作銀行的決議;授權籌建工作小組負責清產核資、確認凈資產;授權現聯社法定代表人履行相關法律手續、簽署法律文件。

  3、開展清產核資和凈資產分配。聘請符合金融審計評估資質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進行為期42天的清產核資,出具清產核資及整體資產評估報告、凈資產確認書等;籌備工作小組、信用聯社、中介機構三方按整體資產評估結果確認凈資產,提出凈資產分配方案;省銀監局組織工作組對清產核資工作進行了驗收,並根據驗收結果提出了整改報告;中介機構按整改后的情況出具最終清產核資報告及凈資產確認書;籌備工作小組出具凈資產分配報告。

  4、依法徵集發起人。制定了《___農村合作銀行徵集發起人說明書》、《___農村合作銀行徵集發起人工作方案》,本着股權結構相對集中和保持股本相對穩定的原則,堅持投資主體多元化,既廣泛徵集一般農戶入股,也積極吸收個體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入股,大力提高投資股比例。經資格審查后,籌建工作小組共徵集發起人人,其中:社會自然人(含個體經營戶、個人獨資企業,下同)人,內部職工人,企業法人(含其它經濟組織、外資企業,下同)10人。發起人以書面形式簽署了發起人協議書,預約登記募股萬元。

  5、上報籌建申請材料。完成上述各項準備工作后,聯社如期上報了籌建申請材料。申報材料分析了組建的可行性、重要性和必要性,也對市場前景進行了分析、對未來業務發展進行了規劃,申報材料通過##銀監局貸款風險五級分類和組建前期準備工作小組驗收后,於年月日上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核。銀監會合作部就《整體資產評估報告》、《凈資產確認書》等方面提出了進一步規範和說明的要求,並作了進一步審查,於2008年月日下發了籌建批複。

  四、籌建農村合作銀行須解決的問題。

  (一)各方達成共識。

  為確保農村合作銀行籌建工作取得實效,必須深刻領會、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3〕15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省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號)精神,積極尋求地方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全面落實對信用社的優惠扶持政策;必須尋求各級銀監部門、省聯社的科學指導,少走彎路;聯社上下必須統一思想、充分認識組建合行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從而,合力推進組建工作。

  (二)條件達到標準。

  按照《農村合作銀行管理暫行規定》(銀監發〔2003〕10號)、《合作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2006年第3號令)等規定,針對軟、硬件指標,補缺補差。

  1.清收不良貸款。更新信貸管理,堵住信貸風險源頭,大力清收盤活存量不良貸款,特別是進一步開展清收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的落實力度,對在短時間內無法償還的,考慮通過土地置換貸款來盤活清收;請求人民法院加大對全縣信用社依法起訴而未執結的案件的執行力度。在準確分類的基礎上,確保不良貸款佔比控制在15以下,且保證保持逐年、逐月下降趨勢。

  2.擴大核心資本。為保持註冊資本的穩定,並考慮合作銀行成立后3年內資產擴張的因素,應進一步拓寬入股範圍,廣泛吸收轄內對農村金融具有管理意願、管理能力的企業投資入股,確保投資股比例達到90以上,從而發揮股金的橋樑、紐帶作用,促進農村合作銀行的不斷發展壯大;確保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充足率符合標準。

  3.落實扶持政策。積極爭取政府全面落實各項扶持政策,請求政府協調與縣直工商、稅務等部門的關係,解決由於歷史原因,造成的辦理土地證和房產證等問題,並對合行預先核准和註冊登記費用給予優惠。

  4.法人治理框架。真正按照《公司法》、《商業銀行法》、《農村合作銀行管理暫行規定》等要求,建立並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設立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層,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制衡機制,形成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運作機制。

  5.強化內控管理。按照“制度先行、內控先行”的原則,按照《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要求,對現行農村信用社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進行清理、規範和完善,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內控體系。

  6.增強支農能力。制定農村合作銀行經營方針和三年業務發展規劃以及支持“三農”發展和明確今後三年農業貸款比例的意見,進一步拓寬支農服務領域,提高服務水平,增強服務能力。

  7.轉變經營理念。屏棄長期禁錮的陳舊的思想,學習現代金融企業管理,堅持市場化、商業化取向,確實轉變經營管理理念,實行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自擔風險,通過為轄區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實現自身持續穩健、又好又快發展。

  8.提高整體素質。由於歷史及諸多方面原因,農村信用社員工隊伍整體素質不高,特別是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人才不多,需要組建后的合行通過不斷的努力來培養。

  9.轉換經營機制。以現代金融企業的產權制度、管理理念和經營模式等來徹底改造信用社,建立起良好的用人機制,實行有效的績效考核辦法,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增強抗風險能力,促進農村合作金融的可持續發展。

  (三)細節規範問題。

  1、股本金方面。股本金的確定應結合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充足率的達標,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應注重其前瞻性;在股權設置上,投資股起點宜大不宜小,自然人投資股起點在1萬元、企業法人在10萬元為宜;發起人宜少不宜多,應考慮相對集中。

  2、中介機構方面。中介機構的選定應考慮其資質和認可問題;應和其充分協商后,與其簽約。銀監會着重於整體資產評估的結果,對清產核資的過程及結果未作過多的要求。

  3.章程制定方面。隨着銀監會2006年3號令的頒布和新的《公司法》的出台,應考慮銀監會合作部《農村合作銀行章程(示範)》的時效性,應與時俱進、充分考察、廣泛汲取。

  五、籌建工作中的體會

  (一)縣域經濟繁榮和信用社強勁的經營實力是基礎。經濟決定金融。##縣域經濟快速發展直接決定和提升了縣聯社的經營實力和對外形象。##縣聯社審慎經營、敢為人先、勇於改革、穩健發展的經營理念,較為完善的“三會”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創造的良好社會效益、經濟效益以及在全市乃至全省信合系統的領先地位,為組建合作銀行奠定了牢固的基礎。

  (二)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是關鍵。組建工作得到了縣委、縣政府的大力幫助,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親自擔任籌建工作小組組長,為籌建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縣政府印發的《關於組建##農村合作銀行的意見及支持政策的函》(號),明確要求全民動員、舉縣而為,並在化解不良貸款、成本價出讓土地、補助開辦經費等8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扶持政策,為籌建工作提供堅強的政策保障。

  (三)各級銀監部門、省聯社的跟蹤監督和悉心指導是保證。沒有省局和市銀監分局的具體指導,籌建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矛盾不可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得到解決,從而確保了籌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全縣入股股東和全體員工的深切厚望是動力。組建##農村合作銀行是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一件大喜事,全縣農村信用社員工和入股社員寄予了厚望,早日組建,有利於更好地發揮農村合作金融整體功能,更好地服務“三農”,服務於地方經濟,取得最佳社會效益和自身效益。

  組建##農村合作銀行,按照市場經濟規則,明晰產權關係,促進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和經營機制的轉換,是新農村建設的必然要求,是##縣工業富縣戰略的必然要求,是農村信用社進一步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健全##縣銀行體系的必然要求。組建##農村合作銀行后,更名不改姓,服務農為先,其服務區域不變,服務宗旨不變,將繼續堅持服務“三農”方向,加大對地方經濟的支持力度,更好地發揮農村金融主力軍和聯繫農民的紐帶作用,為##縣“兩個率先”的戰略目標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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